福州市首个城市园林式“检察生态林”落成,马尾检察创新推出绿色检察产品

11月 13日,由马尾区检察院和马尾区园林局合作建设的“检察生态林”落成仪式暨生态修复工作通报会召开。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马尾区副区长黄宇清、福州市检察院生态资源检察处、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福建海警第一支队、区法院、区农林水局、区环保局、区森林公安分局等单位领导应邀参加活动。作为福州市首个城市园林式检察生态林,这是该院在全市创新推出的绿色检察产品。

2018年来,马尾区检察院在全市率先开展盗采海砂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截至目前监督立案4件,已全部以涉嫌非法采矿罪提起公诉,马尾区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其中,该院办理的康某某非法采矿案是福州市首例对非法采海砂以非法采矿罪入刑的案件。中央、省市新闻媒体多次给予正面宣传报道,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办案过程中,马尾区检察院始终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以既惩治犯罪又修复生态为己任。在办理盗采海砂案中,该院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规定,积极引导5名犯罪嫌疑人出资25万元作为生态修复金,用于“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等生态补偿修复项目。

以采砂案的成功办理为契机,为进一步建立生态修复长效机制,助推生态修复工作有效落实,马尾区检察院通过与区园林局沟通协调,双方签订《关于建立生态修复工作配合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双方商定,由区园林局指定专业的国有园林绿化公司接收犯罪嫌疑人缴纳的生态修复金并组织实施补植复绿工作,并规定由区检察院和园林局负责对生态修复工作的实施及成效进行全程监督。

至11月中旬,首期投资20万元,位于马尾自贸片区铁南东路,占地十余亩的“检察生态林”已种植完成,成片的大型乔木郁郁葱葱,百余棵艳丽的美国红枫蔚然成林,这将成为马尾区一道靓丽的生态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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