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理數》重要概念
1.正數、負數和0
正數:大於0的數
負數:小於0的數
零:0既不是正數,也不是負數
2.有理數的分類
有理數分類1:按定義分類
整數:正整數、零、負整數(零和正整數統稱為自然數)
分數:正分數,負分數
有理數分類2:按符號分類
正有理數:正整數、正分數
零
負有理數:負整數、負分數
3.與“非”有關的重要概念
非零:不為0(正數或負數)
非負數:正數和0統稱為非負數
非正數:負數和0統稱為非正數
非負整數:滿足非負和整數這兩個條件的數,即0和正整數。(0,1,2,3,......)
非正整數:滿足非正和整數這兩個條件的數,即0和負整數。(0,-1,-2,-3,......)
4.數軸
數軸是規定了唯一的原點、正方向和單位長度的直線。
注意:原點、正方向、單位長度稱為數軸的三要素,三者缺一不可。
一切有理數都可以用數軸上的點來表示,但是數軸上的點不都是有理數,還有無理數。比如π。
在數軸上,表示正數的點都在原點的右側,表示負數的點都在原點的左側。
右邊的點所對應的數總比左邊的點所對應的數大。
5.相反數
像2和-2,5和-5這樣,只有符號不同的兩個數,互為相反數。
特別的,0的相反數是0
相反數的幾何意義:一對相反數(0除外)在數軸上應分別位於原點的兩側,並且到原點的距離相等。這兩點是關於原點對稱的。
注意:相反數是成對出現的,不能單獨存在。
求相反數:求一個數或一個代數式的相反數,只要在這個數或代數式前面添上“-”號即可。
類型1:a的相反數是-a,a的相反數是-(-a)=a
類型2:a+b的相反數是-(a+b),a-b的相反數是-(a-b)
多重符號化簡:
一個正數前面不管有多少個“+”號,都可以全部去掉。
一個正數前面有偶數個“-”號,也可以把“-”號全部去掉。
一個正數前面有奇數個“-”號,則化簡後只保留一個“-”號。
6.絕對值
一般地,數軸上表示數a的點與原點的距離叫做數a的絕對值,記作|a|
正數的絕對值等於它本身
負數的絕對值等於它的相反數
0的絕對值等於0
絕對值的非負性
任何數a的絕對值都大於等於0,即|a|≥0
如果若干個非負數的和為0,那麼這若干個非負數都必為0。
如果|a|+|b|=0,那麼a=0,b=0(俗稱“0+0=0”模型)
如果|a|+|b|+|c|=0,那麼a=0,b=0,c=0(俗稱“0+0+0=0”模型)
7.倒數
規則1:如果兩個數的乘積等於1,那麼這兩個數互為倒數。
規則2:特別地,0沒有倒數。
用字母表示:如果ab=1,那麼a、b互為倒數。
負倒數:乘積為-1的兩個數互為負倒數。
二、《有理數》重要運算技能
1.有理數的加法法則
類型1:同號兩數相加,取相同的符號,並把絕對值相加(口訣:越加越大)
例子:+3+2=+(3+2)=+5
類型2:異號兩數相加,
絕對值相等時,和為0(口訣:互為相反數的兩個數相加得0)
例子:+3+(-3)=0
絕對值不相等時,取絕對值較大的數的符號,並用較大的絕對值減去較小的絕對值
例子:+3+(-2)=+(3-2)=+1(口訣:正的多)
例子:+3+(-4)=-(4-3)=-1(口訣:負的多)
類型3:一個數同0相加,仍得這個數
2.有理數減法法則
有理數的減法法則:減去一個數,等於加上這個數的相反數。
用字母表示:a-b=a+(-b)
例子:2-5=2+(-5)
3.有理數加法運算律
在有理數的加法中,加法的運算律與結合律仍然適用
加法交換律:
a+b=b+a
a+(-b)=(-b)+a
a-b=-b+a
加法結合律:
a+(b+c)=(a+b)+c
a+b+c=a+(b+c)
a+b-c=a+(b-c)
a-b-c=a+(-b-c)
4.有理數加減混合運算簡便方法
有理數的加減混合運算步驟:
把算式中的減法轉化為加法
運用有理數加法法則、加法運算律進行計算,求出結果
簡便方法
同號結合
同分母結合
湊整數集合
相反數結合
5.有理數的乘法法則
法則1:兩數相乘,同號得正,異號得負,並把絕對值相乘。
法則2:任何數與0相乘,積都得0.
注意:當用字母表示乘數時,“×”號可以寫作“·”或省略不寫。
例子:a×b應該寫作:a·b或ab
積的符號確定
幾個有理數相乘,因數都不為0時,積的符號由負因數的個數確定,當負因數有偶數個時,積為正,當負因數有奇數個時,積為負。簡稱“奇負偶正”
有理數乘法運算律
乘法交換律:ab=ba
乘法結合律:a(bc)=(ab)c
乘法分配律:a(b+c)=ab+ac
乘法分配律逆用:ab+ac=a(b+c)
乘法的簡便運算:
乘法分配律
逆用乘法分配律
能約分的先結合
互為倒數的先結合
6.有理數的除法法則
法則1:除以一個不為0的數等於乘以這個數的倒數;
法則2:兩個有理數相除,同號得正,異號得負,並把絕對值相除;
法則3:0除以任何非0的數都得0,0不能作除數。
7.乘方
乘方:求n個相同因數a積的運算叫做乘方;
冪:乘方的結果叫做冪,a叫做底數,n叫做指數,a^n讀作a的n次冪(或a的n次方)
注意:一個數可以看作這個數本身的一次方
例子:5就是5的1次方,指數1通常省略不寫。
乘方的符號法則
法則1:正數的任何次冪都是正數
法則2:0的任何正數次冪都是0
法則3:負數的偶數次冪是正數,奇數次冪是負數
設n為正整數,則(-1)^2n=1,(-1)^2n-1=-1
平方具有非負性
任意有理數的平方都大於等於0,即平方數具有非負性。
用字母表示:a²≥0
更一般地,有理數的偶次冪具有非負性,奇次冪具有保號性(符號不變)。
8.有理數混合運算
法則1:先算乘方,再算乘除,最後算加減;
法則2:有括號的先算括號裡面的,再算括號外面的;一般先算小括號的,再算中括號的,最後算大括號的;
法則3:在每一步運算中,都要先確定符號,再確定絕對值。
9.科學記數法
科學計數法:把一個大於10的數表示成a×10^n的形式(其中1≤a<10,n是正整數),這種記法叫做科學記數法;
有效數字:從一個數的左邊第一個非0數字起,到末位數字止,所有數字都是這個數的有效數字。
熟記:1萬=1×10^4,1億=1×10^8
三、《有理數》重要性質推理
1.最大的與最小的:
a為最小的正整數,推出a=1。
b為最大的負整數,推出b=-1。
c是絕對值最小的數,推出c=0。
2.互為相反數:
如果a與b互為相反數,那麼a+b=0或a=-b或b=-a。
如果a+b=0或a=-b或b=-a,那麼a與b互為相反數。
3.互為倒數:
如果a與b互為倒數,那麼ab=1或a=1/b或b=1/a。
如果ab=1或a=1/b或b=1/a,那麼a與b互為倒數。
4.絕對值等於a
如果一個數的絕對值等於a
那麼a一定大於等於0。
那麼這個數等於±a。
例子:如果|x|=10,那麼x=±10。
5.本身的數
倒數等於本身的數,這個數是±1;
相反數等於本身的數,這個數是0;
絕對值等於本身的數,這個數是非負數(0和正數);
6.a、b符與ab符號
如果a,b同號(同正或同負),那麼ab>0
如果ab>0,那麼a、b同號(同正或同負)。
如果a,b異號(一正一負),那麼ab<0。
如果ab<0,那麼a,b異號(一正一負)。
如果ab=0,那麼a,b有一個為0或a,b同時為0。
如果a,b有一個為0或a,b同時為0,那麼ab=0。
已知ab>0且a+b>0,推出a>0且b>0
已知ab>0且a+b<0,推出a<0且b<0
已知a+b+c=0且a>b>c,推出a>0且c<0
7.絕對值
如果|a|,那麼|a|≥0(絕對值為非負數)
8.絕對值相等
如果兩個數互為相反數,那麼它們的絕對值相等。
如果a+b=0,那麼|a|=|b|。
|a|=|-a|
|a-b|=|b-a|
如果兩個數的絕對值相等,那麼它們相等或互為相反數。
如果|a|=|b|,那麼a=b或a=-b(要麼相等,要麼相反)。
9.絕對值之和
如果|a|+|b|=|a+b|,那麼ab≥0。
如果|a|+|b|=0,那麼a=0且b=0。
10.絕對值相乘或乘除
|a||b|=|ab|
|a|/|b|=|a/b|
11.絕對值平方
|a|²=|a²|=a²
12.平方數
如果a²,那麼a²≥0(平方數為非負數)。
如果a=x²+1,無論x為任何數
那麼a≥1
那麼a>0
那麼a的最小值是1
13.非負性
已知|a|+b²=0,推出a=0,b=0(0+0=0模型)。
14.平方數大小比較
如果0
如果n 如果m²>n²,那麼|m|>|n|。 如果|m|>|n|,那麼m²>n²。 15.倒數大小比較 如果0 例子:5>3→1/5<1/3 如果n 例子:-5-1/3 如果n<0 例子:5>-3→1/5>-1/3 1.分類討論思想 化簡絕對值題型 2.數形結合思想 有理數在數軸上的位置題型 絕對值的幾何意義題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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