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發佈!興國縣機構改革方案出爐!(附機構設置表)

日前,省委、省政府

正式批覆我縣機構改革方案

標誌著我縣機構改革進入全面實施階段

1月24日

全縣機構改革動員大會召開

日前,興國縣委辦、興國縣政府辦

印發《興國縣機構改革實施方案》

權威發佈!興國縣機構改革方案出爐!(附機構設置表)

縣委書記賴曉軍出席並講話。他強調,要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堅決落實中央、省委和市委決策部署,強化責任、勇於擔當、精心組織、高效落實,全力以赴抓好機構改革各項工作,為高質量實現“脫貧摘帽”、與全國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再創新時代“一等工作”提供強有力的體制機制保障。

縣委副書記、縣長陳黎主持會議。縣委副書記賴木生,縣委副書記、副縣長高應宏,縣人大常委會主任陳文俊,縣政協主席魏國壽,以及陳珉、李新維、楊志正、李明海、李敏、楊其信、王鵬、劉大剛、黃敏等縣四套班子領導出席會議。縣領導曾令峰宣讀省委、省政府批准的《興國縣機構改革方案》。

根據方案

改革後,共設置黨政機構37個。

黨委機構11個(其中,紀檢監察機關1個,縣委工作機關10個

縣政府工作部門26個

改革後,不再設有其他副科級及以上黨政機構和內設機構。


關於此次機構改革的詳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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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興國縣委機構設置表

權威發佈!興國縣機構改革方案出爐!(附機構設置表)

興國縣人民政府機構設置表


權威發佈!興國縣機構改革方案出爐!(附機構設置表)

調整優化縣委機構和職能

組建縣監察委員會

將縣監察局的職責,以及縣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汙賄賂、失職瀆職及預防職務犯罪等反腐敗相關職責整合,組建縣監察委員會,同縣紀律檢查委員會合署辦公,履行紀檢、監察兩項職責,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

不再保留縣監察局。

組建縣委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

作為縣委議事協調機構。縣委全面依法治縣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縣司法局。

縣委國家安全委員會

將縣國家安全領導小組改為縣委國家安全委員會,作為縣委議事協調機構。縣委國家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縣委辦公室。原設在縣委政法委的縣國家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不再保留。

組建縣委審計委員會

作為縣委議事協調機構。縣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縣審計局。

縣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

將縣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改為縣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作為縣委議事協調機構。縣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縣委辦公室。

縣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

將縣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改為縣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作為縣委議事協調機構。組建縣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為縣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的辦事機構,作為縣委工作機關,對外加掛縣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牌子。

組建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

作為縣委議事協調機構。縣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設在縣教育科技體育局。

組建縣委六大攻堅戰工作領導小組

作為縣委議事協調機構。縣委六大攻堅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委辦公室。

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縣委組織部統一管理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將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改為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作為縣委議事協調機構。調整優化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領導體制。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作為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的辦事機構,承擔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日常工作,作為縣委工作機關,歸口縣委組織部管理。

優化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的職責,將縣事業單位登記管理中心的行政職能劃入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不再保留縣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牌子。

縣委組織部統一管理公務員、老幹部、直屬機關工委工作

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公務員管理職責、縣委老幹局的職責、縣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的職責以及縣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行政職能劃入縣委組織部。縣委組織部對外加掛縣公務員局、縣委幹部局、縣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牌子。

不再保留單設的縣委老幹部局。

將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人才管理職能劃入縣委組織部,重新組建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作為縣委議事協調機構。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委組織部。

縣委統戰部統一管理民族宗教和僑務工作

將縣民族宗教事務局職責和縣政府辦公室的僑務管理職責劃入縣委統戰部,對外加掛縣民族宗教事務局、縣政府僑務辦公室牌子。

不再保留單設的縣民族宗教事務局。

將縣政府辦公室的海外華人華僑社團聯誼等職責劃歸縣僑聯行使。

縣委信訪局

將縣委縣政府信訪局改為縣委信訪局,調整為縣委工作機關,對外加掛縣政府信訪局牌子。

組建縣委保密和機要局

將縣委辦公室正科級內設機構縣國家保密局(縣保密委員會辦公室)和縣委機要局職責整合,組建縣委保密和機要局,為縣委工作機關。對外加掛縣國家保密局、縣國家密碼管理局牌子,歸口縣委辦公室管理。

不再保留縣委機要局、縣保密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優化縣委辦公室職責

將縣檔案局(檔案館)的行政職能劃入縣委辦公室。不再保留檔案局牌子,縣檔案館作為縣委縣政府直屬事業單位。

縣委辦公室承擔臺灣事務工作職責,對外加掛縣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不再保留縣委臺灣工作辦公室。

優化縣委宣傳部職責

縣委宣傳部對外加掛縣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牌子,不再保留縣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縣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牌子。


調整優化縣政府機構和職能

組建縣教育科技體育局

將縣教育局(縣政府教育督導室)、縣科學技術局職責,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引進國外智力工作職責,以及縣體育局的行政職能等整合,組建縣教育科技體育局,作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不再保留縣教育局(縣政府教育督導室)、縣科學技術局。

組建縣自然資源局

組建縣自然資源局。將縣國土資源局(縣不動產登記局)的職責,縣城鄉規劃建設局的規劃職責,縣水利局的水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縣林業局的森林、溼地等資源調查和確權登記管理職責,以及縣城市規劃區控違拆違和房屋徵收辦公室的行政職能,礦產資源管理機構的相關行政職能等整合,組建縣自然資源局,作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不再保留縣國土資源局(不動產登記局)。

組建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將縣城鄉規劃建設局(縣人民防空辦公室)的城鄉建設職責和人民防空職責,以及縣房地產管理局、縣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行政職能等整合,組建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作為縣政府工作部門,保留縣人民防空辦公室牌子。

不再保留縣城鄉規劃建設局。

組建縣農業農村局

將縣委農村工作部(縣政府農村工作辦公室)的職責,縣農業和糧食局的職責,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農業投資項目、縣國土資源局的農田整治項目、縣水利局的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等管理職責,以及縣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縣國際農發基金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縣果茶局、縣農業機械局、縣種子管理站、縣水產技術指導站(漁政管理站)、縣畜牧獸醫局的行政職能等整合,組建縣農業農村局,作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不再保留縣委農村工作部(縣政府農村工作辦公室)、縣農業和糧食局。

組建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局

將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縣版權局)的職責以及縣旅遊發展委員會行政職能整合,組建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旅遊局,作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不再保留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縣版權局)。

組建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將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職責,以及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職責、縣民政局的老齡工作職責以及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縣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辦公室的行政職能等整合,組建縣衛生健康委員會,作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保留縣老齡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由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承擔。

不再保留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組建縣退役軍人事務局

將縣民政局的退役軍人優撫安置職責,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軍隊轉業幹部安置職責,以及軍隊有關職責等整合,組建縣退役軍人事務局,作為縣政府工作部門,按中央有關改革部署實施。

組建縣應急管理局

將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職責,縣政府辦公室(縣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的應急管理職責,縣公安局的消防管理職責,縣民政局的救災職責,縣水利局的水旱災害防治相關職責,縣林業局的森林防火相關職責,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縣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縣減災委員會、縣抗震救災指揮部的職責,以及縣防震減災局、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縣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的行政職能,縣礦產資源管理機構的地質災害防治相關行政職能等整合,組建縣應急管理局,作為縣政府工作部門,按中央有關改革部署實施。

不再保留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縣政府辦公室不再保留縣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牌子。

重新組建縣司法局

將縣司法局的職責,縣政府辦公室(縣政府法制辦公室)的法制職責以及縣行政複議辦公室的行政職能等整合,重新組建縣司法局,作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縣政府辦公室不再保留縣政府法制辦公室牌子。

優化縣審計局職責

將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重大項目稽察職責,縣財政局的預算執行情況和財政收支情況監督檢查、國有企業監事職責等劃入縣審計局。

重新組建縣林業局

將縣林業局的職責,以及縣國土資源局、縣城鄉規劃建設局、縣水利局、縣農業和糧食局等部門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等管理職責,以及縣林業產權交易中心的行政職能整合,重新組建縣林業局,作為縣政府工作部門,由縣自然資源局統一領導和管理。

組建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將縣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及其直屬機構縣公平交易局、縣消保局(打擊傳銷辦公室、市場監管“12315”網絡指揮中心、食藥監12331、質監12365投訴舉報中心)和企業註冊局的職責,以及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相關職責、縣商務局的反壟斷相關職責、縣科學技術局的專利管理職責等整合,組建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作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保留縣食品安全委員會,具體工作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承擔。

不再保留縣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及其直屬機構縣公平交易局、縣消保局(打擊傳銷辦公室、市場監管“12315”網絡指揮中心、食藥監12331、質監12365投訴舉報中心)、縣物價檢查所。

組建縣醫療保障局

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職責及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職責,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管理職責,縣民政局的醫療救助職責,以及縣醫療保障事業管理局的行政職能等整合,組建縣醫療保障局,作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組建縣扶貧辦公室

作為縣政府工作部門,加掛縣革命老根據地建設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不再保留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縣扶貧和移民辦公室。

組建縣城市管理局

作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不再保留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縣城市管理局(縣創建文明衛生城市領導小組辦公室)。

優化縣政府辦公室職責

將縣編委辦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相關職責、縣金融工作局的行政職能劃入縣政府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加掛縣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縣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縣政府外事辦公室牌子,不再保留縣外事僑務辦公室牌子。

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政府辦公室。

優化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職責

將縣贛南蘇區振興發展工作辦公室、縣機關事務管理局、縣項目辦公室、縣重大項目辦公室的行政職能等劃入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加掛縣贛南蘇區振興發展工作辦公室牌子。

不再保留縣物價局、縣公共資源交易管理辦公室牌子。

優化縣民政局職責

將縣地名辦公室的行政職能劃入縣民政局。

優化縣財政局職責

將縣國有資產經營管理中心的行政職能劃入縣財政局,加掛縣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牌子。

優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責

將縣社會保險管理局、縣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局、縣公共就業人才服務局的行政職能劃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優化縣工業和信息化局職責

將縣中小企業局的行政職能劃入縣工業和信息化局。

優化縣交通運輸局職責

將縣農業和糧食局的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職責,以及縣公路運輸管理所、縣渡船渡口管理站(縣港航管理站)、縣縣鄉公路管理站的行政職能劃入縣交通運輸局。

優化縣水利局職責

將縣水土保持局、縣小型水庫管理中心的行政職能劃入縣水利局。

縣水利局不再保留縣“河長制”辦公室牌子。

不再設立的機構

不再設立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及其辦公室、縣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有關職責交由縣委政法委員會承擔。

不再設立縣委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縣“610”辦公室),有關職責交由縣委政法委、縣公安局承擔。調整後,縣委政法委在防範和處理邪教工作方面的主要職責是:協調指導各相關部門做好反邪教工作,分析研判有關情況信息並向縣委提出政策建議,協調處置重大突發性事件等;縣公安局在防範和處理邪教工作方面的主要職責是:收集邪教組織影響社會穩定、危害社會治安的情況並進行分析研判,依法打擊邪教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等。

不再保留縣委督查室副科級規格。

不再保留縣委組織員辦公室、縣委政研室正科級規格。

縣生態環境機構對應市生態環保局相應劃轉職責,先整合後上收,作為市生態環境局的派出機構。環保垂改工作按中央和省市有關改革部署實施。

不再保留縣環境保護局。

統籌推進其他各項改革

深化縣人大機構改革

組建縣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整合縣人大法制委員會、財政經濟委員會、教育科技文化衛生工作委員會的相關職責,組建縣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作為縣人大專門委員會。

縣人大內務司法和備案審查工作委員會更名為縣人大監察司法和備案審查工作委員會。

深化縣政協機構改革

組建縣政協農業和農村委員會。將縣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聯繫農業界和研究“三農”問題等職責調整到縣政協農業和農村委員會。

縣政協教文衛體委員會更名為縣政協教科衛體和文化文史學習委員會。將縣政協經濟科技委員會聯繫科技界和研究科技問題的職責調整到縣政協教科衛體和文化文史學習委員會。

縣政協經濟科技委員會更名為縣政協經濟委員會。

統籌推進群團組織改革

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關於群團組織改革的決策部署,緊緊圍繞保持和增強政治性、先進性、群眾性這條主線,著力解決“機關化、行政化、貴族化、娛樂化”等問題,敢於攻堅克難,淨化群團組織環境,注重夯實群團工作基礎,以改革推動群團組織提高工作和服務水平,努力開創我縣群團工作新局面,呈現新氣象。牢牢把握改革正確方向,始終堅持黨對群團組織的領導,群團組織設立的黨組織,接受批准其成立的黨委統一領導,定期彙報工作,確保黨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得到貫徹落實。群團組織改革要與機構改革相結合,改革機關設置、優化管理模式、創新運行機制,促進黨政機構同群團組織功能有機銜接,支持和鼓勵群團組織承接適合由其承擔的公共服務職能,增強群團組織團結教育、維護權益、服務群眾功能,更好發揮群團組織作為黨和政府聯繫人民群眾的橋樑紐帶作用。

統籌推進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改革

按照精簡、統一、高效的原則,綜合設置黨委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將完全、主要和部分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全部納入改革範圍,統籌推進、同步實施。始終把握政事分開這條主線,進一步理順機關和事業單位的關係,全面清理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實現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構。按照能轉職能的不轉機構、確需轉機構的實行綜合設置的原則,區分情況推進改革,理順政事關係,實現政事分開。研究制定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改革實施方案。將職能相近、相同、相關及職能弱化的事業單位進行整合,按程序報批後組織實施。改革後保留設置事業單位不再稱“委、辦、局”。今後,除行政執法機構按照中央部署推進改革外,不再保留或新設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

深化綜合行政執法改革

根據中央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工作的部署,按照減少層次、整合隊伍、提高效率的原則,大力推進科學執法,全面梳理、規範和精簡行政處罰、行政強制事項,最大限度減少行政執法事項,實行清單化管理,建立動態調整機制,統籌配置行政執法職能和執法資源。改變行政執法人海戰術,更多應用科技手段,推行非現場執法。大幅減少多頭執法,一個部門設有多支執法隊伍的,原則上整合為一支隊伍。整合組建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保護、文化市場、交通運輸、農業等5個領域綜合執法隊伍。進一步加大整合力度,將商務執法、鹽業執法等整合劃入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實現更大範圍綜合執法。繼續深入推進城市管理等其他跨領域跨部門綜合執法。統籌制定深化行政綜合執法改革的實施意見,著力解決多層重複執法,減少執法層級。強化縣行政執法職能和屬地監管責任,將綜合行政執法向鄉鎮等基層延伸,逐步實現一支隊伍管執法。全面清理清退臨時人員和聘用人員,嚴禁使用輔助人員執法。加強人員招錄、使用和考核管理,嚴把人員入口關。嚴格規範執法,推進執法程序和執法行為標準化,建立和完善行政執法可追溯、可問責機制和不作為、亂作為退出機制,加強執法監督,做到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深化審批服務便民化改革

著眼以改革增動力,以創新促發展,把機構改革同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有機結合起來,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推動審批服務便民化。加強權責清單動態管理,有效規範和約束行政權力運行。圍繞直接面向企業和群眾的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全面編制標準化辦事指南,推行審批服務“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設立“綠色通道”,切實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持續開展“減證便民”行動,深入清理煩擾企業和群眾的奇葩證明、循環證明、重複證明等各類無謂證明,減少蓋章、審核、備案、確認、告知等各種繁瑣環節和手續。推進供水、供電、供氣等人民群眾經常打交道的公共事業部門便民化改革,最大限度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深化不動產登記制度改革,加快縣房產交易、不動產登記機構職能整合,由縣不動產登記管理機構統一履行房產交易管理、登記職責,實現房產交易登記一體化,縣房產不動產登記一次辦好。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試點,推行“一窗式”辦理,逐步實現“一門式”服務。著力提升“互聯網+政務服務”水平,加快政務信息資源整合共享,推進政務服務“一網通辦”,推動政務服務移動平臺建設。完善優化審批與監管銜接配套機制,加強監管的“加法”和優化服務的“乘法”,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讓人民群眾享受更多的機構改革紅利,不斷提高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構建簡約高效的基層管理體制

根據基層事務特點,堅持面向人民群眾,下放經濟社會管理權限,推動治理重心下移,儘可能把資源、服務、管理向基層傾斜,強化基層政府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優化機構設置和編制配置,整合鄉鎮黨政機構和事業站所,歸併相近職能,設立綜合性辦事機構和事業單位。構建黨的領導全面、體制機制簡約、運行管理高效、多方協同治理、群眾辦事便捷的基層治理新格局。統籌各類編制資源,實行扁平化和網格化管理。理順縣直部門與鄉鎮關係,把條的管理和塊的治理協同起來。縣直部門要依法履職,強化專業性管理。鄉鎮工作重心要轉到加強黨的建設和公共服務、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上來。同時要健全監督體系,規範基層管理行為,使鄉鎮更好地擔負起為民服務、為民辦事的職責。

按照省市部署,縣級機構改革於2019年1月底前基本完成黨政機構設立、班子配備、集中辦公、人員轉隸、掛牌和印章刊刻等工作任務,2月底前完成涉改部門的“三定”規定的印發工作,3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革任務。

群團組織改革、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改革、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審批服務便民化改革根據專項部署,與省市相關改革同步推進,鄉鎮相關改革按照中央關於構建簡約高效的基層管理體制的要求,與市縣機構改革統籌謀劃、分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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