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公安发布公告!一起向“三非”外国人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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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兰山公安发布公告!

警方告示

近年来,我区少数单位、企业为降低劳动成本,非法雇佣无任何证件的外国人到企业务工,或者聘用超出工作许可范围的外国人;还有的单位、企业为博人眼球,非法雇用外国人演出;个别教育培训机构、学校,为制造师资力量雄厚的假象,非法聘用不具有教学资质的外国人担任“外教”。为维护正常涉外治安秩序,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和企业合法利益,特告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应当按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相关单位、企业或个人可就近向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咨询具体办法。

二、外国人未按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或超出工作许可范围、勤工助学规定工作、就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条规定,将受到拘留、罚款的处罚,并依法遣送出境。

三、聘用、介绍无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或聘用、介绍超出工作许可范围、勤工助学规定的外国人非法就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条规定,将受到罚款等处罚。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规定,外国人被遣送出境所需的费用由本人承担。本人无力承担的,属于非法就业的,由非法聘用的单位、个人承担;属于其他情形的,由对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提供保证措施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

五、对组织、运送外国人偷越国境、边境至内地就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中国公民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协助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逃避检查,或者为非法居留的外国人违法提供出境入境证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将受到拘留、罚款处罚。

请用工单位、企业和公民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开展自查,如有外国人非法就业、非法居留、非法入境等情形,要主动向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报告(联系电话0539—8029705、8022633),自觉配合公安机关查处。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临沂市公安局兰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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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单元

你知道什么是“三非”外国人吗?

“三非”外国人

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规定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外国人。

非法入境:外国人未经我国政府合法批准进入中国境内。

非法居留:外国人在合法入境的情况下超过在中国的允许居留时间,原本该在中国待十天,结果待到了二十五天,甚至到了二百五十天等。

非法就业:外国人在没有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的情况下在中国境内工作、或者说超出工作许可限定范围工作,还有就是外国留学生超出规定的岗位或者时限工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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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蜀黍在此也呼吁广大市民朋友

一旦发现有“三非”外国人的线索

请及时拨打通告中的电话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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