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謨縣檢法“兩長”同庭辦理縣監察委移送首例職務犯罪案件

2018年12月19日,望謨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孫國祥、公訴科長董均平出庭支持公訴望謨縣人民醫院原檢驗科主任韋某某受賄一案,望謨縣人民法院院長陳大林擔任審判長。該案系監察體制改革後,望謨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首例由望謨縣監察委調查終結並移送審查起訴的職務犯罪案件,公訴人採取PPT示證方式通過電子屏幕立體地、全面地向法庭展示證據。望謨縣衛計局、教育局、農業局、林業局、國土局、住建局、紀檢監察機關等在職國家工作人員近90人旁聽庭審,取得較好的法治效果和社會效果。

望谟县检法“两长”同庭办理县监察委移送首例职务犯罪案件

(孫國祥檢察長宣讀起訴書)

本案被告人韋某某於2007年至2017年10年間,利用其擔任望謨縣人民醫院檢驗科主任的職務便利為醫療用品供應商謀取利益,多次收受供應商楊某、溫某、舒某等9人賄賂共計62.0425萬元。公訴人在庭審過程中,邏輯清晰地圍繞受賄罪的定罪量刑開展法庭訊問,使得旁聽人員在法庭訊問中瞭解案情,後通過PPT舉證質證,向法官、辯護人、被告人、旁聽人員展示全案證據,被告人韋某某當庭認罪悔罪;法庭辯論階段,公訴人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發表公訴意見,提出罪責刑相適應的量刑建議幅度,建議在三年以上四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幅度內對被告人韋某某判處刑罰,並處罰金。從權力是把雙刃劍分析被告人韋某某的犯罪成因及社會危害性,闡述黨和國家反腐倡廉的法制政策,警示旁聽人員引以為戒、依法用權。

該案經過公開開庭審理後,望謨縣人民法院當庭作出一審判決:一、被告人韋某某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採納公訴機關量刑建議;二、被告人韋某某退繳的贓款人民幣62.0425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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