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按照去產能調結構政策要求停產期間可以享受免徵房產稅優惠嗎

案例

企業按照去產能和調結構政策要求停產期間可以享受免徵房產稅優惠嗎

企業按照去產能調結構政策要求停產期間可以享受免徵房產稅優惠嗎

分析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去產能和調結構房產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107號)的規定,對按照去產能和調結構政策要求停產停業、關閉的企業,自停產停業次月起,免徵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企業享受免稅政策的期限累計不得超過兩年。

本通知自2018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執行。本通知發佈前,企業按照去產能和調結構政策要求停產停業、關閉但涉及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尚未處理的,可按本通知執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