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因
最近接到一個電話,諮詢是不是今年註冊的小規模公司可以不交稅了,我詳細的給他做了個2019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的介紹,跟他說並不是全部免稅,只是小規模月10萬元、季30萬元免徵增值稅了,他還沒有等我說完,就興奮的對我說,讓我幫著註冊3個小規模,我問他做什麼業務,他的回答令我吃驚:沒有業務,就是開票用!
可怕啊,國家對小微企業的減免稅政策,竟然讓某些善於鑽營的不法分子投機取巧,從而帶來了註冊空殼公司虛開發票的風險!
案例分析
比如:
王總成立一家小規模諮詢公司,2019年開具了不含稅金額100萬元的普通發票,即便是0成本,相當於公司2019年度實現利潤100萬元,假若符合小型微利企業稅收優惠政策。
應納企業所得稅=100萬元*25%*20%=5萬元
相當於5個點的所得稅負。
也就是,這家小規模公司2019年雖然繳納了5萬元的企業所得稅,但是對於受票方可以抵100萬元的費用,逃繳了25萬元的企業所得稅!
真是:
不算不知道、一算嚇一跳!
提 醒
提醒1:
大數據控稅的時代,國家除了監控一般納稅人的發票以外,也已經開始向重點關注小規模納稅人虛開發票的行為。
提醒2:
金稅三期稅控系統的升級,嚴格實行編碼開票,一品一碼、進銷比對,虛開發票的公司將難逃法網。
提醒3:
查賬必查票、查稅必查票、查案必查票。
提醒4:
企業經營中財務人員的底線:就是切記不要虛開虛抵發票,我們始終牢記三句話“開好票”、“做好賬”、“報好稅”!
看看政策規定一
《關於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號)規定:
一、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下同)的,免徵增值稅。
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但扣除本期發生的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後未超過10萬元的,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取得的銷售額免徵增值稅。
二、適用增值稅差額徵稅政策的小規模納稅人,以差額後的銷售額確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規定的免徵增值稅政策。
看看政策規定二
財政部 稅務總局 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規定:
一、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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