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果顯著!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廣東江門刑事治安警情下降9.9%,刑事立案少了6.7%!

效果显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广东江门刑事治安警情下降9.9%,刑事立案少了6.7%!

效果显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广东江门刑事治安警情下降9.9%,刑事立案少了6.7%!

今年以來,廣東省江門市突出政治統領,扭住責任抓手,紮實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帶動全市刑事治安警情、刑事立案同比分別下降 9.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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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壓實第一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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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把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作為增強“四個意識”、落實“兩個維護”的具體行動,緊抓“關鍵少數”,不斷夯實“四個責任”(即黨政主要領導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部門主管責任、屬地主體責任和黨委政法委牽頭抓總責任)。

<strong>堅持書記抓、抓書記,對“一把手”進行跟蹤問效。以工作實效為導向,狠抓“五個零”不放過,即針對個別單位線索排摸零結果、個別地區打擊零戰果、個別單位基本情況零臺賬、個別基層法院審判零記錄、個別市區“打傘”零成績,以“清零”行動推動掃黑除惡工作水平整體提升。

<strong>建立工作動態周通報制度,實行末位提醒。在中央掃黑除惡督導組進駐廣東省督導期間,啟動每日綜報,推動各級各部門“一把手”真正重視、負起責任,形成比學趕超態勢。

把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情況納入各級機關單位年度績效考核和《各市 (區)落實“四個走在全國前列”綜合績效考核實施方案》,將考核結果作為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

<strong>出臺約談實施辦法,對推動掃黑除惡工作不力的10個單位主要領導進行約談,向3個單位發出提醒函。

<strong>建立掛牌整治機制,對因重視不夠、發現不及時、打擊不主動、整治不徹底,導致整體工作落後的,啟動掛牌督辦。共對1個市和9個鎮 (街) 進行重點治理 (掛牌整治),對涉黑涉惡問題突出的1個鎮實施“一票否決”,並將掛牌督辦情況與該地區 (單位)主要領導幹部、主管領導幹部、分管領導幹部評先受獎和晉職晉級掛鉤。今年,共取消1名鎮委書記、1名街道辦主任的晉職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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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規範線索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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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抓住9個環節。對上級批轉、群眾舉報、各成員單位滾動排查以及“兩查三對比”等多個渠道排查出來的線索,從登記、編號、錄入、研判、批轉、查辦、督導、反饋、歸檔等9個環節作出具體規定,專人交辦、定人定崗、定向定責,規範涉黑涉惡問題線索管理處置工作。

專班每天統一彙總,形成線索辦理進度一覽表,上報市掃黑除惡辦主要領導。實施線索辦理動態清單管理,實行“一天一督促”、實時更新。每週編寫線索辦理情況工作通報,進行定期彙總分析存在問題。

按照“三事分流”(即分為重點督辦、督辦、轉辦三類)原則,實行預警提醒、到期催辦、延時督辦。採取檔案複核與回訪相關當事人相結合的方式,對已辦結的案件線索進行復核,確保每一條問題線索經得起檢驗。

<strong>層層壓實責任。為落實中央掃黑除惡督導組交辦線索辦理工作,要求各市(區)和市直成員單位黨委(黨組)書記親自掛帥,對問題整改和案件線索辦理工作親自上手;逐條明確一個承辦責任單位,落實“上提一級、縣區兜底”原則;明確一名承辦責任人,對督辦案件線索指定有擔當、能力強的人具體承辦;指定一名聯絡員,按時上報初查情況和處理結果;堅持一查到底,確保交辦案件線索立查、立結、立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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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一線選拔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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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一線考察識別幹部機制,對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成績突出的地區、單位、個人,在幹部選拔任用中予以重點考察。

今年以來,市委共提拔掃黑除惡工作中表現優秀的處級幹部8名。

圍繞班子建設、涉黑涉惡、違紀違法、三資管理、信訪維穩、土地管理等六類問題,對村 (社區) 進行拉網式排查,精準識別26個軟弱渙散村(社區)黨組織,按照“一村一策”、“掃”“配”並重、同步推進的原則開展整頓工作,對25名涉惡村(社區) 幹部,迅速予以撤換調整,選派副處級幹部擔任重點難點村黨支部第一書記,確保隊伍穩定有力。

效果显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广东江门刑事治安警情下降9.9%,刑事立案少了6.7%!
效果显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广东江门刑事治安警情下降9.9%,刑事立案少了6.7%!效果显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广东江门刑事治安警情下降9.9%,刑事立案少了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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