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井泉:沒有實體店不得進行網上訂餐銷售活動

新華網北京2月27日電(李楠) 2月27日,國務院新聞辦舉行新聞發佈會。國務院食安辦主任、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局長畢井泉表示,根據《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只有取得許可證的實體餐飲店才能在網上接受訂餐,沒有實體店不得進行網上訂餐銷售活動,餐飲企業必須保證在店內就餐和外賣餐飲質量一致。

“嚴格落實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責任。”畢井泉說,要確保網上展示的食品經營許可證真實,這就是確保線下生產經營者必須是實體店,而不是黑作坊;要確保送餐過程食物不被汙染,因為送餐的物流公司是第三方平臺挑選指定的;要確保對消費者提出的投訴得到及時處理,因為消費者是在第三方平臺上訂餐並結算的。同時,監管部門要加強對第三方平臺和線下餐飲企業的監督,及時查處違反上述規定的違法行為。

目前,居民外出就餐越來越普遍,促進餐飲業提高安全質量,關係千家萬戶。畢井泉表示,餐飲企業還應落實四項責任:

第一,原料購進質量安全責任。規模化餐飲企業均應建立穩定的原料供應渠道,保證購進原料的質量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實行風險自查制度。第二,認真執行餐飲業相關標準規範。原料清洗加工過程,餐飲具、廚具和相關工具的清洗消毒要符合餐飲操作規範責任。確保生熟分開,防止交叉汙染。第三,實行“明廚亮灶”的責任。讓消費者能看得到後廚的製作過程和衛生狀況。第四,落實餐廚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的責任。嚴防“地溝油”“泔水油”流向餐桌。

“上述責任的第一責任人是餐飲企業法定代表人。”畢井泉說,大型餐飲企業要明確食品安全管理責任部門,門店要有食品安全管理員;餐飲從業人員要定期參加培訓和考試,身體健康狀況符合相關規定。同時,基層地方政府要落實監管責任。加強對餐飲業原料進貨情況的監督,嚴肅查處違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違反餐飲操作規範的行為。同時,還要加強學校和幼兒園食堂、農村集體聚餐、旅遊景點、鐵路餐飲等食品安全的監督,嚴防發生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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