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千元,陡门乡靛池葛村的失信人——葛青明,见到的请举报!](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失信被执行人:葛青明
身份证号码:4107251989****2072
性别:男
年龄:29岁
住址:原阳县陡门乡靛池葛村东区二街57号
籍贯:原阳县陡门
执行案号:(2018)豫0725执1284号
立案时间:2018年11月19日
执行法院:原阳县人民法院
案情介绍:原告王彦坤起诉被告葛青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阳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9月25日作出的(2018)豫0725民初213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葛青明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返还原告王彦坤借款46500元及利息。葛青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依据文书:(2018)豫0725民初2137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原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被告葛青明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返还原告王彦坤借款46500元及利息。承担案件受理费481元,执行费604元。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未履行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其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悬赏声明:凡是向原阳县法院举报葛青明下落或法院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使案件得以执结的该院将按照申请人的承诺对提供线索者给与1000元的奖励。
如有线索请联系:主办法官殷宪峰。电话号码:0373--7299569,13673505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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