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薇夫婦遭上交所“封殺”

昨天(20日)晚間,上交所網站發佈關於對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西藏龍薇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紀律處分的決定。

趙薇夫婦遭上交所“封殺”

上交所認為,龍薇傳媒未審慎籌劃收購事項、未充分提示終止風險,對市場和投資者產生嚴重誤導。

此外,龍薇傳媒披露控制權轉讓事項的籌資計劃和安排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

上交所還認定,龍薇傳媒未及時披露與金融機構未達成融資合作的情況。

經查明,2017年1月23日,萬家集團、龍薇傳媒知曉其向中信銀行杭州分行的融資計劃未通過中信銀行總行審批。截至2017年1月31日,龍薇傳媒並未與任何金融機構達成融資合作。無法從金融機構獲取股票質押融資的事項對龍薇傳媒收購祥源文化控股權存在重大影響,但龍薇傳媒在知悉相關融資方案未通過審批時,未及時通知祥源文化披露融資的重要進展及可能產生的影響。

龍薇傳媒對無法按期完成融資計劃原因的披露存在重大遺漏。

祥源文化2017年2月16日發佈的公告顯示,龍薇傳媒將無法按期完成融資計劃歸因於金融機構融資審批失敗,未披露在應支付第二筆股權轉讓款時銀必信未準備足夠資金的事實,相關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遺漏。

上交所稱,龍薇傳媒作為上市公司的收購人,在自身資金準備不足、資金來源存在極大不確定性的情況下,貿然籌劃收購事項,且未充分提示終止風險。在股權轉讓過程中,相關信息披露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重大遺漏及披露不及時,嚴重損害投資者知情權。

鑑於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經上交所紀律處分委員會審核通過,根據《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做出如下紀律處分決定:對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及時任董事長孔德永,西藏龍薇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及其直接負責人員黃有龍、趙薇、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趙政予以公開譴責,並公開認定孔德永、黃有龍、趙薇、趙政5年內不適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對於上述紀律處分,上交所將通報中國證監會和浙江省人民政府,並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當事人如對上述公開譴責的紀律處分決定不服,可於15個交易日內向本所申請複核,複核期間不停止本決定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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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薇夫婦遭上交所“封殺”

51倍槓桿,趙薇以空殼公司收購上市公司

2016年12月,萬家文化披露,第一大股東萬家集團與龍薇傳媒簽署了《股份轉讓協議》,將其持有的公司18,500萬股(佔公司股份總數的29.135%)流通股,以總價30.6億元的價格轉讓給龍薇傳媒。

轉讓後,公司的第一大股東將由萬家集團變更為龍薇傳媒,實際控制人將由孔德永變更為趙薇。

經上交所監管問詢,公司及龍薇傳媒於2017年1月12日披露,龍薇傳媒於2016年11月2日成立,註冊資本200萬元,尚未實繳到位,未開展實際經營活動,總資產、淨資產、營業收入、淨利潤為零。

收購資金中,股東自有資金6000萬元,剩餘資金均為借入,槓桿比例高達51倍。同時,截至2017年1月12日,相關股權質押融資仍在金融機構審批流程中。

一波三折,過了兩個月後,也就是2月13日,趙薇改口了,從買29.135%的股權改為我“舉牌”買個5.0396%就行,縮水近83%。一下子從收購變成了舉牌。原因是融資遇到了難題。

2017年2月14日,公司披露公告稱,由於龍薇傳媒表示是否能按期完成融資存在重大不確定性,萬家集團與龍薇文化擬將轉讓股份的數量由18500萬股變更為3200萬股(佔公司股份總數的5.04%),交易金額由30.6億元變更為5.3億元。交易完成後,公司第一大股東、實際控制人將不發生變化。

2017年3月28日,公司披露公告稱,萬家集團與龍薇傳媒未在協議約定時間內辦理完畢標的股份的過戶登記手續。

2017年4月1日,趙薇最後決定,什麼收購舉牌的,通通不搞了,一股不買,2.5億元定金也拿回來。

龍薇傳媒在本次收購前一個月成立,未審慎評估收購的可行性,未進行充分的資金籌備,在境內可支付資金有限、金融機構融資尚待審批、存在極大不確定性的情況下,以空殼公司收購上市公司,並貿然公佈收購信息,籌劃收購事項不審慎,且未充分提示可能存在的終止收購風險。

同時,因名人效應等因素疊加,龍薇傳媒嚴重誤導市場及投資者,引發市場和媒體高度關注,嚴重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秩序。

也就是說,這3個多月的時間裡,從實際控制人擬變更,到轉讓上市公司5.0396%股份,再到愚人節之際的“分手”,股價腰斬,這就是趙薇“鬧劇”的全過程。

股民起訴趙薇夫婦 索賠金額已達5500萬元

趙薇,除了是娛樂圈的知名女星,還曾被稱為娛樂圈的女巴菲特,其在股市中的成績曾非常輝煌:2014年12月,趙薇及黃有龍以每股1.6港元的平均價格,耗資30.88億港元買入阿里影業9.18%的股份,併成為僅次於阿里巴巴的第二大股東。2015年4月,趙薇夫婦以3.9港元的價格減持1.22%的股份,共計套現9.98億港元,淨賺5.89億港元。同年11月,趙薇與著名投資人虞鋒分別認購中國創意控股5400萬股股份,每股配售價為0.39港元。上市當天中國創意收於每股4港元,以此計算,趙薇首日浮盈就可達到1.95億港元。

而這次龍薇傳媒信息披露違規,讓許多追隨趙薇的股民因持有祥源文化股票而蒙受巨大損失,淪為“韭菜”。在證監會處罰下達後,股民維權條件具備。

今年9月,祥源文化發佈公告稱,6月份以來,公司陸續收到法院《應訴通知書》,涉及96起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訴訟金額共計人民幣1132萬元。已有440位投資者起訴公司,總計索賠5584.77萬元,其中部分案件的被告還包括趙薇、龍薇傳媒、孔德永等人。

據報道,今年7月18日,投資者起訴趙薇等涉及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在杭州中院首次開庭。

趙薇入主祥源文化的鬧劇,害苦了祥源文化的投資人,部分受害投資人開始維權,以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為由,委託證券行業的律師起訴趙薇等方面。

投資者起訴的依據是,2018年4月,證監會對祥源文化、龍薇傳媒、趙薇等有關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進行了處罰。

該罰單的內容就包括,在控股權轉讓過程中,龍薇傳媒通過祥源文化在2017年1月2日、2017年2月16日公告中披露的信息,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及重大遺漏,對市場和投資者造成了嚴重誤導,嚴重影響了市場秩序,影響了市場的公平、公正、公開。

在此次案件開庭前,圍繞著上述事件,共計61人以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為由,分別向杭州市中人民法院院提起訴訟,要求公司就前述信息披露違法行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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