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發佈新規:擬新增30萬套租賃房、全市統一房租指導價、經適房上市交易……

深圳发布新规:拟新增30万套租赁房、全市统一房租指导价、经适房上市交易……

深圳发布新规:拟新增30万套租赁房、全市统一房租指导价、经适房上市交易……

重磅!

深圳住房制度將迎大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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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发布新规:拟新增30万套租赁房、全市统一房租指导价、经适房上市交易……

深圳是一個移民城市,外來人口多,流動性大,全市約有65%的常住人口租房住,其中超過六成租客住在城中村。昨天,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市政府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工作情況的報告。報告提醒,要關注城中村專業化租賃推高房租,對低收入人群形成擠出效應。

深圳超過六成租客住在城中村

深圳住房租賃市場是全國最大、最活躍的租賃市場之一。據初步統計,我市共有各類出租住房約783萬套、3.48億平方米,佔住房存量總套數的73.5%。租賃住房供應量大,能基本滿足各類群體的需求,呈現出“三高”的特點:

一是城中村和工業配套宿舍佔比較高,城中村租賃住房約490萬套,佔全市租賃住房的62.6%;工業配套宿舍約140萬套,佔17.9%。

二是市場化租賃佔比較高,達到673萬套,佔比86%。政府公租房、單位低租金自用房、保障性租賃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約110萬套,僅佔14%。

三是租賃住房流轉快出租率高,商品住房的空房時間一般為2至4周,城中村空房時間一般為1至3周。部分原特區內及地鐵沿線城中村基本處於滿租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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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八成租客租金收入比在30%以內

報告顯示,除了“三高”,我市住房租賃市場還有“三低”的特點:

一是機構專業化住房租賃佔比較低,絕大部分為業主自行出租或者“二房東”代為出租,“個人對個人”是主流。機構化租賃僅佔市場化租賃住房的4%左右,遠低於北京(10.3%)、上海(7.6%)和杭州(9.2%)等國內城市。

二是住房租賃登記備案率較低,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住房類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僅50萬餘份,面積0.68億平方米,約佔全市市場化租賃住房套數的7.5%。

三是大部分居民租金負擔壓力不大。全市商品房租金約為80元/平方米,城中村租金基本穩定在40元/平方米以內。據調查,全市租金收入比在30%以內的承租人佔比為87.2%,按租金收入比警戒線30%的國際慣例,我市大部分居民租金負擔壓力不大。大量低租金城中村住房為廣大中低收入家庭和新就業家庭提供了低價便利的居住空間。

城中村專業化租賃對低收入人群形成擠出效應

深圳房租自去年9月以來連續14個月同比呈現上漲態勢。其中今年1至10月商品房同比上漲7.9%,城中村住房同比上漲6.8%。房租上漲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人口結構變化帶來的消費升級,有違法建築處理和城市更新帶來的租賃房源結構優化,也有房價和租金的聯動效應。

報告指出,要關注城中村專業化租賃對低收入群體形成的擠出效應。據初步統計,目前住房租賃企業“進村”數量約200個,改造住房(含洽談)約10萬套,占城中村租賃房的2%;已改造出租約1萬套。企業開展城中村專業化租賃時,通過統一改造和提供更多增值服務,吸引了白領等較高收入群體入住。但是,也使得原本價格較低的城中村住房租金較原來普遍提高50%至100%,還帶動周邊未改造樓棟租金上漲約10%。部分分散式長租公寓機構為加速擴張而爭搶房源,帶來房租的非理性上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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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2年新增租賃住房不少於30萬套

報告指出,住房租賃市場不僅關係基本民生,而且關係到我市營商環境、社會綜合治理等方方面面。下一步我市將多渠道增加租賃住房供應,力爭到2022年新增建設籌集各類租賃住房不少於30萬套,佔新增建設籌集住房總量的50%以上。

我市還將加強對城中村規模化改造的指導,合理設置租賃企業准入門檻,通過規劃統籌、價格指導等手段有序推進城中村改造。對城中村綜合整治給予適當財政補貼,降低企業改造和運營成本,引導租賃企業按照租戶消費結構和支付能力,供應適宜的租賃住房。

報告提出,我市將編制全市統一、科學、合理的租金指導價格並定期向社會發布,引導骨幹企業出租房的租金不高於所在區域的租金指導價格。

深圳經適房上市交易新規發佈

記者昨天從新一期政府公報獲悉,

《深圳市經濟適用住房取得完全產權和上市交易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發佈。根據《辦法》規定,經適房買賣合同簽訂滿5年的,可按規定繳納增值收益後取得完全產權或上市交易。

據瞭解,市住建局於2015年6月印發《深圳市經濟適用住房取得完全產權和上市交易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旨在根據國家、省和深圳市相關法規政策規定,規範已售經濟適用住房(以下簡稱經適房)取得完全產權或上市交易活動。根據規範性文件管理規定,市住建局在對該暫行規範性文件實施效果進行評估的基礎上,結合實際制定了《深圳市經濟適用住房取得完全產權和上市交易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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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規適用哪些經適房呢?

深圳已於2013年停止集中建設供應經適房。那麼,此次發佈的新規適用哪些經適房呢?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說,《辦法》適用範圍與《暫行辦法》一致,即自2008年1月18日起至停止建設供應之前,市、區(含新區)兩級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或者其他開發建設單位向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配售的經適房。

為保持政策的穩定性和連貫性,《暫行辦法》的核心內容在《辦法》中均予以沿用,主要內容包括:經適房買賣合同簽訂滿5年的,可按規定繳納增值收益後取得完全產權或上市交易;應繳增值收益按《暫行辦法》所規定的比例及公式計算;經適房取得完全產權或上市交易前發生繼承的,繼承人可選擇按規定申請將繼承的該套住房的產權份額轉移登記至其名下等方式繼承。

《辦法》新增出現婚姻情況變化相關規定

針對《暫行辦法》實施過程中遇到的新情況、面臨的新問題,此次發佈的《辦法》新增出現婚姻情況變化相關規定,具體內容包括:

經適房權利人登記結婚,可以按照自願原則,向主管部門申請追加登記配偶為該套住房的共同權利人,申請追加的,配偶需符合購買保障性住房條件,且經其他權利人一致書面同意;作為經適房共同權利人的夫妻,因離婚需要變更權利人為雙方其中一方的,應當憑離婚證、離婚協議或者生效判決等相關證明材料,向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此外,《辦法》還對市區主管部門的職責分工進行了進一步明確:區屬經適房的審核、批覆改由區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承擔,並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備案。

來源 | 深圳新聞網、深圳特區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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