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
湖南沅江12歲男孩吳某持刀將母親殺害。
因不滿14歲,男孩被無罪釋放,
其親屬表示想把他送回學校繼續接受教育,
卻遭到了家長們的反對和擔心。
12歲男孩弒母:“我又沒殺別人,我殺的是我媽。”
12月3日12時24分,湖南益陽沅江市公安局接到群眾報警稱:泗湖山鎮東安垸村發生一起命案。
接警後,市公安局迅速啟動命案偵破機制,市刑警大隊、派出所民警立即趕赴現場開展偵查和勘驗工作。經查,受害人陳某(女,34歲,沅江市泗湖山鎮人)被人殺死在自家臥室內,身上多處刀傷,嫌疑對象已鎖定為其子吳某(男,沅江市泗湖山鎮人,六年級在校學生)。 目前,嫌疑對象吳某已被警方控制。
經初步審訊,吳某因不滿母親管教太嚴、被母親打後心生怨恨,於12月2日晚9時許持刀將母親殺死。3日上午,鄰居發現情況後向公安機關報警。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報道中提到,12月5日,當晚派出所民警叫親屬去商量吳某之後的看管問題。吳某的叔叔吳傑明和幾個親戚在泗湖山鎮的一家賓館見到了他。吳傑明問他幾個問題:
“為什麼要抽菸?“
“我們班幾個同學也抽。”
“你把你媽媽殺了,你認為錯了沒有?”
“錯了……但是我又沒殺別人,我殺的是我媽媽。“
“那以後怎麼辦?”
“學校不可能不讓我上學吧?”
益陽市教育局相關部門負責人介紹,吳某沒滿14歲,不能進行拘留或進少管所,所以被警方釋放,由家長接回監管。
這名負責人說,此事與家庭教育有很大關係,
爺爺奶奶嬌慣溺愛孫子,吳某還只有兩歲時,其母親外出打工,其他時間都是爺爺奶奶在帶養。小孩染上一些不良習慣,最終釀成殺母悲劇。12月11日,記者從益陽市公安局、益陽市教育局相關人士處獲悉,由於未達到法定年齡,吳某目前已經被警方釋放。為了小孩的成長,教育部門希望吳某家屬將他轉校,心理專家建議進行心理疏導。
學生家長反對弒母男孩返校,網友熱議
面對吳某返校的問題,在報道中,有男孩家屬表示:“政府如果不管起來的話,如果說不上學,不接受教育的,以後長大了會怎麼辦?我們也不知道。”
但也有當地居民直言:“學校好多家長都不允許他上學。”
是否讓吳某重返校園,網友展開討論,
有人感慨孩子也是受害者:
有人說應該再給他一次機會:
有網友認為讓他重返校園對他人不公:
更多的網友說,這種行為應當受到嚴懲:
事件回顧
案件發生在湖南沅江市泗湖山鎮,12月2日晚9點半左右。
鄰居聽到吵鬧聲
吳某今年12歲,就讀於泗湖山鎮中心學校,讀六年級。
案發當晚,王梅(化名)曾聽到過隔壁傳來吵鬧聲,感覺像是在吵架,但由於沒聽到有喊“救命”的聲音,王梅也就沒有多想。
▲案發現場
案發後他換了衣服 稱“媽媽外出了”
陳欣被害後的第二天上午,王梅發現陳欣並沒像往日那樣將一樓客廳朝街的大門拉開,而是大門緊閉不見人影,於是敲門詢問,但並沒有人來開門。
後來,他叫來了吳某(死者兒子)的外公陳某華,外公叫門時吳某才把門打開,見到外公,吳某說“我媽去外面了,沒在家”。
外公並沒有多想,他還擔心吳某和他兩歲的弟弟餓,讓他們到爺爺家吃了早飯。
據村民講述,當時吳某將二樓臥室門反鎖,把鑰匙收起來,把沾了血跡的衣服換下,作案的菜刀也被扔到房屋後的魚塘中,神情鎮定地應對著外公的問詢。
鄰居感覺不對勁
因為一直沒看到陳欣出現,有鄰居提醒外公:“感覺不對勁,還是找一找你女兒。”
就這樣,陳某華(外公)開始在二樓尋找女兒,發現臥室門被反鎖後,他爬窗戶進入臥室。
陳欣雙手被砍斷,頭皮血肉模糊
從窗戶看進去,陳某華一下子懵了,“屋裡到處是血,凳子都倒了,女兒渾身是血倒在地上,雙手被砍斷,手腕裡的骨頭露了出來,脖子上有一道很深的傷口,頭皮血肉模糊,身上至少二十多道傷口。”
陳某華跪在女兒身旁大哭起來。
謊稱“母親是自殺” 表示“我就是恨她”
警察在沒趕到案發現場前,12歲的吳某鎮定地說:
“母親不是我殺的,她是自殺。”後來警察來了問詢吳某,他才承認是自己殺了母親。吳某被帶走的時候,有村民問他為何會殺母親,他鎮靜地回答: “我就是恨她。”
▲吳某接受警方問詢
外公:母子倆身高相仿,外孫更壯實
今年12歲的吳某,約有一米四高,而其母親陳欣也只有一米四多,兩個人身高差不多。“外孫比女兒還要壯一些。”
爺爺奶奶帶大,媽媽才開始帶
“這孩子從小由爺爺奶奶帶大,被寵壞了。”陳某華告訴記者,“女兒是這兩年回老家生二兒子,才開始帶吳某,看到他身上有不好的習慣,會去管教他。”
“事發那天晚上,應該是吳某抽菸,我女兒用皮帶抽了他,所以他才會拿菜刀砍向他媽。”陳某華說,“我女兒確實有脾氣,但是人很善良。”
▲遇害的陳欣
“孩子父親主要在外掙錢,對孩子的管教比較少。”陳某華解釋。吳某的父親在珠海打工,事發後,他也從外地趕了回來。
村民:他居然在樓下笑
“昨天,警察帶這孩子回案發現場瞭解情況,他居然還在樓下笑。”鄰居林強(化名)回憶,“臉上沒有一點害怕的表情。”
陳某華介紹,外孫比較叛逆,見到他和外婆比較冷漠,經常找陳欣要錢,“有一次我給他二十元錢,他覺得少,還打了我幾下。”
“女兒看他抽菸、經常玩手機,不聽話,會罵他,但是很少打他。”陳某華說,“反而是他經常不高興就打他媽媽。 ”
▲左起為陳欣的父母、妹妹,第二排為陳欣弟弟
事發後,拿媽媽手機請假
事發前一個星期,吳某並沒有去上學,家裡人並不知情,因為他都是按時出家門的,“出了這事兒後,他老師才說他逃學的事。”
陳欣被害後,吳某居然用母親的手機向老師請假,他跟老師發信息說,“吳某明天請假行不,他感冒了”。
“這孩子習慣不好,喜歡偷別人錢物。”村民劉梅(化名)告訴記者,“他平時不怎麼愛和別人交流,比較沉默。”
陳某華講述,之前吳某還偷了爺爺1000多元。“他爺爺也不批評他,警察帶他回事發現場瞭解情況,他爺爺還摸了摸他的臉。”
總的來說,
這個問題情理和法理很難兩全,
畢竟,人心是最難癒合的。
你怎麼看?
來自:綿陽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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