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控制权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2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志成先生的通知,其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协议转让概述

2018年11月2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志成先生与四川盛邦创恒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盛邦创恒”)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王志成先生将持有的公司股份173,848,000股以合计14亿元协议转让给盛邦创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22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93)以及于2018年11月24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股份过户登记完成情况

2019年1月2日,公司收到王志成先生提供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过户日期为2018年12月28日。

本次协议转让前后交易双方的持股情况如下:

注:截至2018年12月28日,公司回购股份4,211,019股,回购后总股本为620,570,400股。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鉴于本次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盛邦创恒持有公司173,848,000股,占公司回购后总股本的28.0142%,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盛邦创恒的实际控制人周治先生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四、其他说明

1、盛邦创恒本次受让的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其已承诺本次交易权益变动后12个月内,不转让本次权益变动所获得的股份。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相关股东在减持公司股份时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3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