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1日,广西玉林大街小巷贴满了抵制吃狗肉的标语,这事你怎么看?

保健养生114


大实话:这就是爱狗人士在为桂林狗肉节做宣传活动。

说真的,我第一次听说狗肉节就是从爱狗人士疯狂阻止吃狗肉上新闻的时候,在这之前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吃狗肉。但是,自从看了相关的新闻,我就去尝试了一次,结果发现:真香。

然后,我就和正常的人一样对这种疯狂的爱狗举动感觉很不可思议,但是,纯真的我也没有多想,总是感觉这是那些人实在是太爱狗了。不过,当每年狗肉节的时候这些人都去闹,我就感觉有点不对劲儿了。我开始怀疑这是所谓的爱狗人士和当地商家搞得联合商业宣传活动。

我敢说,除了桂林当地的人知道狗肉节以外,机会绝大多数人都是因为这些所谓的爱狗人士闹事才知道狗肉的,然后才去尝试吃狗肉。但是,其实我们都被套路了。

因为,一般来说,一个正常一点的爱狗人士顶多也就是爱自己家的狗,别人的狗怎么样,别人吃不吃狗肉才无所谓呢。只要不伤害自己家的狗就可以。但是,我们反观这些人,简直就跟疯了一样,别管是哪儿的狗,只要被吃,那就不行,自己就要爱。说句不恰当的例子,如果是爱女人人士,是不是别人夫妻俩吵架了,你就要上去帮女的打他老公呢?简直没道理嘛?

并且,你会发现,越是这些人闹得凶,然后狗肉节办得就越火,甚至知名度已经是到了国外。所以,我是很认可这个商业模式的,这招真高。

但是,这却带来另一个影响,那就是一些可能对狗本来就有一些轻微感情的人,看到这么多人也和他们一样爱狗,然后就被带动了,于是也疯狂加入阵营,这个就不好了。

所以啊,还是建议这些商家,现在狗肉节都这么火了,就不要在搞这种“欲擒故纵”的宣传了,狗肉确实很好吃,我们也都知道了,但是,就不要让那些无脑的人跟着闹了。这样不好。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


大实话


看了照片,笔迹是同一人所为。一些极端爱狗人士连死亡威胁都敢发布,这种小标语还不是小儿科吗?所以,笔者一点都不觉得惊讶!

要不是爱狗人士,笔者还真不知道广西有个玉林,玉林竟然还有狗肉节。狗肉节在当地本来是很正常的活动,就跟各地举办的各种特色节日一样。因其正常,所以不会成为全国性的新闻,而爱狗人士的抵制,因其反常,所以反倒让这个地方性的活动上了头条,成为全国性的话题。

由此可见,一些爱狗人士属于“高级黑”,“项庄舞剑,意在沛公”,通过这种反差来对狗肉节进行宣传,让一些爱好狗肉的美食爱好者闻风而动,找到了一个新去处,每年一到时间,就前往广西玉林,大快朵颐,大饱口舌之欲!

狗肉是千百年来的美食,从中医的角度来看,还有温肾助阳的功效。汉高祖刘邦做了皇帝之后,还对民间的狗肉恋恋不忘,可见狗肉的魅力。扬州八怪之一的郑板桥,就因为爱好吃狗肉,而被盐商设计,赚去了很多字画。以前笔者也爱吃狗肉,现在由于很多狗肉的来源不明,所以很少吃了。

笔者觉得,爱狗是你的自由,是你的信仰,爱吃狗肉也是别人的自由,谁也不要强加于谁!你如果真的想要解救你的汪星人,那你就花钱把它买下来,对于别人花钱吃狗肉,还是少说几句,否则被人怼回去,那就脸上不好看了!


打虎拍蝇


支持!

只要是正义的、善良的、敬畏生命、尊重生命!爱护生命的人我都支持!

当今社会,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先进的现代化工具的广泛应运,以及国家专业化政策的大力推广和响应。除边远山区外,居家已不再养牛、马、羊、猪、鸡、驴……。这些动物:孩子们要看这些动物,只能到专业养殖场或动物园去看,才能够暂时满足孩子们天真无邪的童趣和渴望。

由于狗的无比忠诚和智商高和可爱,以及它们在人类社会中所起的特殊作用和无怨无悔的贡献(比如:看家护院、搜救、导盲、缉毒、陪伴孤独老人,做孩子们的玩伴,陪伴上班族度过工作之余的开心时光……。)

所以它的足迹和身影还留在千家万户。

这就说明了人类喜欢狗!爱狗!

狗最人类最亲密的伙伴与朋友!

养条狗就是重温儿时的幸福与温馨!

养条狗就是回忆儿时的开心与童真!

……。

既然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有,人类就应该爱惜它,尊重它的生命!而不是丧失良知,忘恩负义,为了一嘴私欲,残忍的将忠实朋友杀死送上人类餐桌,以饱口福。

随着社会文明的发展,将会有更多的人参与到抵制和反对玉林6.21这种血腥、残忍的暴行中来。

国家一定会出法扼制、取消玉林6.21这种遭人唾骂的、令人发指的陋习!

这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善良必将取代残忍!

正义必将战胜邪恶!


用户13728062294


我觉得大家井水不犯河水就行了,互相尊重吧,说不吃是不可能的,毕竟有些地方的人已经养成了习惯。就说我们县城吧,也有几家狗肉面馆啊。

至于这些狗是怎么来的,当然是有收狗的下乡去买的啊。印象中,村里有好多老人,养狗就是等着卖的,卖的钱可以买米买面,留着母狗呢,继续产仔。通常家里的狗,一窝能生好多个,但是一家也就养个一两只就够了,剩下的狗仔给别人,别人要的话就送人,别人不要的话,就丢火里烧着吃了,小孩子还挺喜欢吃这个的。

当然了,如果你觉得狗肉不能吃,那你自己不吃就行了,没必要管着别人啊。我虽然不吃狗肉,但我也没觉得吃狗肉的人怎么样啊。

互相体谅吧。

我再说一个在我们那里发生的事情吧。当时有一些狗贩子下乡药狗,有的时候他们被发现了,就骑着摩托车跑了。狗呢,因为吃了带药的肉,死了。但死了又不舍得扔,所以狗主人就把狗肉炖汤喝了,也把吃不下的肉给村里的其他人分分。

我见过这些事情,所以我觉得有些人吃狗肉是很正常的,你不吃,还请不要把自己的立场加在别人的身上。别人也是花钱买的,凭什么要遭你的骂呢?如果自己同情心泛滥,那就把那些要被宰了的狗都买回去自己养了吧!人家也要吃饭的啊。


行者雷穷游中国


广西玉林这一作法很好,值得赞扬!

周所众知,在广西十万大山,六万大山中居住着瑶族苗族等少数民族。瑶族,苗族和赣粤闽交界的畲族,三族同源,都源于西汉时期的湘西“武陵蛮”。他们共同祟拜上古帝俊的猛犬盘瓠为祖先,保留尊狗爱狗,二次葬,刀耕火种等古老习俗。在千百年的封建王朝中,三个民族饱受欺凌和杀戳。特别在广西玉林地区因为“爱狗”和“杀狗”激起多次民族斗争和农民起义,仅在明代就因民族斗争徭汉居民死伤多达80万人。

民族矛盾是世界性难题。我国一贯坚持多民族协商下民主政治制度。因而即使类似爱狗吃狗这样的民族矛盾也应提到政治议题上认真加以解决才好。


严家庆


首先肯定的是,这一定是那些所谓爱狗人士的狗皮膏药!

所谓爱狗人士不顾城市环境美化,到处乱贴,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管理办法,抓到必受到相关规定的处罚!

其次再论其本意,正所谓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话题是没有必要坚持和争执的意义了!你爱狗别人不反对,但别人吃狗🐶也不是违法的!

多年的爱狗运动影响,造就了今天“狗肉节”的兴盛,成了越来越多人慕名来旅游尝尝这狗肉的渴望了!

正所谓和尚也有锅边菜的说法!你们的爱狗让人觉得你们的爱狗行为都值得怀疑了!

再说狗肉自古也有药膳调理之本,也是顺应生存的法则!



用户86571392356


真是爱心泛滥无法无天,甚么是人,甚么是狗,汪星人?人狗不分,真是天大笑话。食狗肉是数千年中华民族的饮食文化习惯,就因有你们这些伪爱狗人士,打着伪善的爱心旗号,将自己的喜好强加于人,野蛮粗暴目无王法,明目张胆剝夺人们食狗肉的权利。其实从古至今,爱养狗的与爱食狗的都同时存在,没有发展成今天这样,食狗的从不强制不准别人养狗,但养狗的却越来越离谱干涉食狗的不准人食狗。更有甚者,不顾运输司机生命安全,结队高速路上栏车抢狗,还纠集人员闯入狗肉店扰乱别人经营,破坏别人合法权益,给社会造成极坏影响。今天的社会是多元化社会,是法治的社会,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爱好,饮食有每个人选择的自由和权利,怎能己所不欲却要强加于人呢?你不食狗但不能强逼别人跟着你亦不食狗。用强硬手段干涉剝夺他人权利这已触犯了法律了,简直是一群目无法律法规的邪教组织,为甚么讲你们是邪教组织呢?因你们已结成团,有组织有领头有分工有计划,打着爱护小动物旗号横行无忌侵犯他人,肆意践踏法律,破坏中华民族数干年饮食文化,剝夺公民的饮食选择权利。对这些狗邪教组织呼吁政府立法打击,不能让他们肆意妄为,随意破坏社会和谐安定。


老古董177426082


我25岁以前没接触过狗肉,以后参加工作,在饭店见过狗肉菜肴。但是记得没人去点,也就没吃过。到了三十来岁,一次陪领导吃饭,那个店里有一道花江狗肉,沾作料吃的。觉得好香啊。后来也吃过几次。2011年在朋友家看到三条可爱的两个多月的松狮,结果朋友送给我一条。打针,喂蛋黄,喂狗粮,喂酸奶。严格按照朋友告诉我的办法养,陪遛弯,陪娱乐。家人也很喜欢。没想到松狮到六个多月的时候在外面吃老鼠药了,送到兽医院已经僵了。到山上挖个坑埋了。回去骗家人狗子病了送北京去医疗了。孩子还不依不饶,非要我去北京看看好了没有。时间能淡化一切。自此我再也不想吃狗肉了,也不会去吃了。狗子确实和人类很友好。也好玩,狗也聪明,依赖人类。所以我说一定要善待狗狗。但是狗狗如果被遗弃,那就会成为一种潜在的危险。毕竟是普通动物,会咬人也会有狂犬病。所以清理流浪狗势在必行。但是杀掉还是集中养起来要看有没有这个能力。只要不虐杀就好。至于玉林狗肉节,我觉得不一定取缔,可以保留一部分指定商户,用饲养的肉狗。让当地传统不至于消失。不吃狗的依旧不吃。喜欢吃狗肉的也有自由。毕竟法律里面也没有不能吃狗肉这一条。一切走极端的队伍都不可取。


天地宽160666152


只有被邪教洗脑的人才能干出这种疯狂事情来,印度——奉牛为神,没去欧美的牛排店烂贴抗议书,回族人不吃猪肉,没去菜市场猪肉摊贴倡议书,美国的爱护小动物协会的成员一律吃素不吃肉,没要求全美国人都不吃肉,爱狗邪教呢,我才不管你们有没有这个传统呢,我爱狗你们就都不能吃狗肉。无语😳😳😳😳😳😳


随心听海


要养狗爱狗是可以的,是你的权利,但有两个前提得先做好。一是要有养狗的法律。目前实际上有地方性法规,却没有国家层面的法律,造成无法可依的局面。譬如狗咬人了怎么赔?狗主人该不该承担刑事责任?无主的流浪狗该怎么处置?狗应该如何饲养?狗出门要遵守哪些规定?等等。二、狗法律颁布以后,狗主人如何守法的问题。目前既没有法律,也没有做到文明养狗,因此,养狗处于混乱之中,养狗的吃狗的被狗吓的被狗咬的,谁的权责利都没有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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