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深圳市政府批准!37.9 平方公里!前海蛇口片區+大小南山將被委以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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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據深圳規劃國土海洋12月24日發佈消息透露:《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深圳前海蛇口片區及大小南山周邊地區綜合規劃》獲市政府批准通過!

重磅!深圳市政府批准!37.9 平方公里!前海蛇口片区+大小南山将被委以重任!

以下是深圳規劃國土海洋內容:

2014年12月,國務院決定設立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2015年3月,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獲批。2015年11月,正式啟動《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深圳前海蛇口片區及大小南山周邊地區綜合規劃》(以下簡稱《綜合規劃》)的規劃編制工作,規劃範圍面積約37.9平方公里,包括國務院批覆的前海蛇口片區28.2平方公里以及前海蛇口片區之間的大小南山周邊地區。

2018年11月,深圳市人民政府正式批覆《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深圳前海蛇口片區及大小南山周邊地區綜合規劃》(以下簡稱《綜合規劃》),未來將前海蛇口自貿片區建設成為依託港澳、服務內地、面向世界的“一帶一路”戰略支點、粵港澳深度合作示範區和城市新中心。打造自由便利的繁榮開放之城、深港共建的國際創新之城和宜業宜居的綠色人文之城。

在此劃下重點:

一、本規劃的規劃範圍包括國務院批覆的中國(廣東)自由貿易 試驗區深圳前海蛇口片區 28.2 平方公里以及大小南山周邊 地區,規劃範圍共計 37.9 平方公里(以下簡稱“規劃區”)。

二、規劃定位為:依託港澳、服務內地、面向世界的一帶一路戰 略支點、粵港澳深度合作示範區和城市新中心。

三、規劃目標為:自由便利的繁榮開放之城、深港共建的國際創 新之城和宜業宜居的綠色人文之城。

四、規劃就業人口規模約84 萬人,居住人口規模約59 萬人。

五、重點發展金融服務、商務服務、信息服務、科技服務、文化 創意、國際商貿與現代物流、海洋產業等戰略性新興服務業。

六、 構建“兩帶一港七版塊”的總體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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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片區空間效果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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蛇口片區空間效果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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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輪母港組團遠景空間效果圖

快來看看有什麼具體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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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間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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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間結構規劃圖

規劃構建了“兩帶一港七版塊”的空間結構,其中“兩帶”指濱海生態文化帶和城市綜合服務功能帶,通過多層級公共服務設施和多類型產業服務功能集聚,為打造一個融合山、海、林、城、島、港、灣多元素的世界級城市新中心奠定基礎;

“一港”指蛇口國際樞紐港,通過港口資源優化配置,建設成為國際集裝箱樞紐港和亞太國際郵輪母港;

“七版塊”包括桂灣、前灣、媽灣、郵輪母港、蛇口、赤灣、大小南山等7個版塊,因地制宜地打造主導功能差異、產業協同創新、產城融合集聚的城市發展組團。

總體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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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利用規劃圖

規劃形成三個主導功能帶,其中濱海一線地區以公共服務功能為主導,重點集聚市級大型公共服務設施以及濱海休閒商業中心;

臨山一側以居住及生活配套功能為主導,結合居住人口規模增加、不斷完善基礎配套服務功能;

中間地區依託軌道交通和城市主幹道,形成若干產城融合的綜合街區。

生態綠地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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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綠地系統規劃圖

在善用濱海臨山資源、劃定生態保護底線基礎上,精心謀劃設計海岸帶,打造寧靜、生態、美麗、開放的生態內灣;

沿水廊道、城市綠廊,將森林引入城市,打造山海公園群,提供“家門口”的自然體驗;

構建通山達海的百里綠道,引領未來綠色健康生活。

公共服務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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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務設施規劃圖

充分利用海岸帶優勢資源,不斷強化城市新中心服務職能。

一是服務於一帶一路和自貿區戰略,接軌國際,在前海片區集聚會議中心、仲裁法庭等重大服務設施;

二是分片集中佈局市級區域級的重大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前海灣區客廳;

三是配套完善的公共配套服務設施;

四是滿足高端特色服務需求,增加布局國際醫院、國際學校等國際化服務設施。

綜合交通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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軌道交通規劃圖

以快速到達、慢速體驗為原則,規劃著力打造以公共交通為主導,多模式、一體化、立體型的綜合交通體系。在軌道交通方面,規劃與全市軌網規劃相協調,共佈局17條軌道線(具體軌道線位以批覆的全市軌網規劃為準),其中城際軌道4條、軌道快線3條、軌道幹線10條,極大地改善了片區對外公共交通通行能力,促進區城一體的空間格局創造高效便捷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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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規劃圖

在道路交通方面,規劃優化蛇口南部和赤灣片區幹道路網,通過開闢新通道、建設地下快速路,構建半島雙U的路網結構。近期由沙河西路+望海路+興海大道+月亮灣大道構成自貿區“U”型的快速路結構、由南海大道+赤灣二路+新小南山隧道+媽灣四路+夢海大道構成“U”型的幹線性主幹路結構,預留遠期望海路接媽灣大道的可能性,形成沙河西路+望海路+媽灣大道的自貿區大“U”型的快速路結構。

規劃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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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管控分區圖

針對既往規劃中的剛性、彈性管控經驗教訓,因應不同地區的差異化發展路徑,規劃成果首次提出單元式導控與通則式導控雙模式,為地區快速高效發展建設提供更靈活的法定依據,也為深圳法定圖則體系創新提供先期探索。其中,單元開發控制區採用建築規模總量控制模式,前海片區和郵輪母港組團的建築規模總量不超過2844萬平方米;通則開發控制區採用建築規模增量上限控制模式,蛇口片區、大小南山片區和赤灣組團相比於現狀已建規模的總增量上限為317萬平方米。在總量和增量管控基礎上,規劃還提出建築高度指引要求,為塑造山海半島景觀品質、保證航空安全提供支撐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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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風貌範圍及天后宮建築高度控制區範圍圖

以傳承和強化深圳歷史記憶、彰顯人文特色為目標,規劃在已建城區劃定3片傳統風貌範圍。範圍內鼓勵採用綜合整治的更新方式,當新建、擴建、改建建築時,應當在高度、體量、色彩、尺度、外立面、裝飾等方面與周邊片區相協調,保持原有肌理和景觀風貌特徵。規劃還在赤灣地區天后宮周邊地區劃定建築高度控制區,要求該片區的建設與天后宮建築高度、空間形態、體量相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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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規劃》自批准之日起實施,原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綜合規劃以及南油地區、大南山地區、蛇口地區、赤灣地區、媽灣地區法定圖則中位於規劃區範圍內的部分同步廢止。

以下是《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深圳前海蛇口片區及大小南山周邊地區綜合規劃》文件部分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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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建設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深圳前海蛇口片區是黨中 央、國務院的重大決策。為更好更快地推進自貿區建設,統 籌區域發展、產業發展、港城協調、區域交通改善、基礎設 施建設、綜合配套和環境質量提升,深圳市政府批示同意開 展《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深圳前海蛇口片區及大小 南山周邊地區綜合規劃》編制工作(以下簡稱“本規劃”)。

第二條 制定本規劃的主要依據是:《關於加快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 的若干意見》、《中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中 國(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前海蛇口片區建設實施方案》、《深 圳市城市總體規劃》、《深圳港總體規劃》、《深圳市軌道交通 線網規劃》、《深圳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 綱要》。

第三條 本規劃的規劃範圍包括國務院批覆的中國(廣東)自由貿易 試驗區深圳前海蛇口片區 28.2 平方公里以及大小南山周邊 地區,規劃範圍共計 37.9 平方公里(以下簡稱“規劃區”)。 規劃區劃分為四個片區:一是前海片區,以國務院批覆的前 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用地範圍為準,包含桂灣組團、前 灣組團、媽灣組團及組團之間的濱水公共空間(開發單元二 十二);二是大小南山片區,包括小南山北組團(05 組團)、 大南山西組團(06 組團)、大南山北組團(07 組團);三是蛇 口片區,包括蛇口中組團(01 組團)、蛇口沿山組團(02 組 團);四是蛇口南及赤灣片區,包括郵輪母港組團(開發單元 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赤灣組團(03 組團)、樞紐港組團(04 組團),詳見“土地利用規劃總圖”。

第四條 規劃區內的土地使用及開發建設活動應遵守本規劃的有關 規定,並符合國家、廣東省及深圳市的有關法律、法規及相 關技術規範。

第五條 規劃區涉及的所有技術指標(其中特別註明者除外)均依據 《深圳市城市規劃標準與準則》確定。

第六條 在規劃區內編制詳細藍圖、城市設計、城市更新單元規劃或 其它專項規劃,均應以本規劃的要求為依據進行。

第二章 目標定位

第七條 規劃定位為:依託港澳、服務內地、面向世界的一帶一路戰 略支點、粵港澳深度合作示範區和城市新中心。

第八條 規劃目標為:自由便利的繁榮開放之城、深港共建的國際創 新之城和宜業宜居的綠色人文之城。

第九條 規劃提出五項規劃策略,分別為建設兩灣一山生態格局、建 設國際化風情海灣、構建優質服務體系、構建高效便捷交通 和創建綠色智慧城市。

第十條 規劃就業人口規模約 84 萬人,居住人口規模約 59 萬人。

第三章 產業導向

第十一條 重點發展金融服務、商務服務、信息服務、科技服務、文化 創意、國際商貿與現代物流、海洋產業等戰略性新興服務業。

1、金融服務

重點發展貨幣金融服務、資本市場服務、保險服務以及 創新金融服務。在跨境人民幣業務創新發展、深港金融市場 互融互通、投融資便利化及資本項下開放先行先試,通過打 造深港共同資本市場,使金融要素及資源在深港率先實現自 由流動與市場配置,全力建設“金融業對外開放試驗示範窗 口”和“跨境人民幣業務創新試驗區”。

2、商務服務

構建便於跨境貿易、直接對外投資的營商環境,鼓勵跨國企業設立全球總部、亞太總部及營運總部、研發總部等多形態的總部管理中心。加快法律、諮詢、檢測及認證等專業服務業集聚,進一步降低港澳專業機構准入門檻。

3、信息服務

落實智慧自貿區建設,重點發展互聯網、物聯網、大數據、雲計算、數字內容服務、信息傳輸服務、信息安全維護等,使片區率先進入“萬物互聯”時代,並結合人工智能研發,逐步向“萬物智能”邁進。 

4、科技服務

重點發展智能機器人、智能可穿戴等智能技術,以郵輪母港建設為契機,在濱水沿岸探索打造深圳智能科技品牌商業街區,培育“智能科技消費+海洋旅遊消費”新興消費模式。增強創業孵化、技術轉移等科技服務能力,深化深港合作, 共建亞太地區科技創新服務中心。

5、文化創意

重點發展創意科技、文化展示、文化貿易等。積極引進境內外文化企業集團,加快謀劃並推進一批有代表性的重點文化項目建設,構建“一帶一路”國際文化交流新中心。

6、國際商貿與現代物流

 重點發展國際商品貿易、供應鏈管理、航運服務等。圍繞建設國際樞紐港的總目標,對西部港區進行資源整合和產業升級,全面提升國際中轉、高端航運服務及國際供應鏈管理等綜合服務能力。強化國際貿易功能集成,培育高能級產業集群和新型貿易業態,實現商流、信息流、物流、資金流“四流”有機整合。

7、海洋產業

重點發展海洋金融、海洋科技、海洋旅遊以及海洋總部。 整合海工產業資源,支持海洋開發由近海向深海推進。支持 海洋型旅遊產業發展,促進科技、文化與海洋旅遊融合創新。

第四章 規劃結構

第十二條 構建“兩帶一港七版塊”的總體結構。

1、兩帶

濱海生態文化休閒帶——佈局郵輪遊艇、海上休閒、會議交流、博物展示、文化演藝、娛樂消費等功能,東西鏈接深圳灣和寶安海岸,形成集生態、景觀、文化於一體的高品質濱海公共活動帶。

城市綜合服務功能帶——依託軌道等公共交通服務,沿 夢海大道和南海大道重點佈局金融商務、科技服務、創新產 業、創意設計、教育培訓、醫療康體、居住生活等綜合功能, 形成城市綜合服務功能集聚的發展帶。

2、一港

蛇口國際樞紐港,包括媽灣港、赤灣港和蛇口港三個作業區。以建設國際集裝箱樞紐港和亞太國際郵輪母港為目標,提升港口效率、升級港口功能、集約利用土地、強化產城協同、優化疏港交通。 

3、七版塊

桂灣版塊——包括桂灣組團,重點發展金融服務業和商 務服務業,吸引金融企業總部、金融科技領軍型企業集聚, 建設具有示範效應的國際金融科技中心和全球總部中心。

前灣版塊——包括前灣組團,重點發展商務、科技及信息服務等生產性服務業,兼顧承接桂灣片區和媽灣片區的功能拓展。同時安排教育、醫療、文化、體育等在內的公共服務設施,建設香港現代產業城和功能複合的綜合發展區。

媽灣版塊——包括媽灣組團,重點發展跨境貿易、現代物流、航運物流、供應鏈管理、創新金融及其它專業服務業等,建設前海蛇口自貿城、具有區域影響力的國際商貿中心和全球供應鏈管理中心。

郵輪母港版塊——包括郵輪母港組團,重點發展郵輪旅 遊、文化創意、旅遊服務、科技服務及信息服務等生產性服 務業,建設國際郵輪旅遊發展試驗區和深圳“海上門戶”。

蛇口版塊——包括蛇口中組團和蛇口沿山組團,重點發展科技研發、信息服務、科創金融、文化創意等產業,建設深圳智能科技研發中心和科創企業孵化平臺。

赤灣版塊——包括赤灣組團,重點發展商務、科技、信 息服務等生產性服務業、文化創意產業及現代物流產業等, 建設科技創新服務區和文化創意聚集區。

大小南山版塊——包括小南山北組團、大南山西組團和大南山北組團,重點安排教育、配套、體育等公共服務設施和生活服務設施,並適當發展適應未來發展需要的先進製造業。

第五章 開發管控

第十三條 規劃區內採用建築規模總量控制和增量上限控制兩種管控方式。

第十四條 開發單元控制區採用建築規模總量管控方式,建築規模總量2844 萬平方米。

第十五條 通則開發控制區採用建築規模增量上限管控方式,建築規模 增量上限 317 萬平方米,包括居住、商業服務業、工業、物 流倉儲功能的地上和地下規定建築面積。本規劃確定的建築 規模增量是指自本規劃批覆之日起,已建地塊因新批城市更 新單元規劃等專項規劃或其它規劃調整產生的建築增量,已 批未建用地因本規劃或今後規劃調整產生的建築增量,國有 未出讓用地或未明確規劃指標的非農建設用地、徵地返還用 地上的新建建築量。

第十六條 因增加公共服務設施和交通市政設施,或因市相關主管部門 批准的地下空間規劃引起開發單元控制區總建築規模、通則 開發控制區建築規模增量上限提高的,視為符合本規劃。

第十七條 開發單元導控 單元控制區包含前海片區和蛇口南及赤灣片區的郵輪

母港組團,共劃定 25 個開發單元。其中:

1、前海片區,包含二十二個開發單元,總範圍面積 1492.8公頃,總建築規模 2380 萬平方米。前海片區包含桂灣組團,總建築規模 929 萬平方米;前灣組團,總建築規模 471 萬平方米;媽灣組團,總建築規模 970 萬平方米;二十二開發單 元,總建築規模 10 萬平方米。

2、蛇口南及赤灣片區的郵輪母港組團,包括蛇口二突堤腹地 (二十三開發單元)、蛇口二突堤(二十四開發單元)和太子 灣(二十五開發單元)三個開發單元,總範圍面積 208.2 公 頃,總建築規模 464 萬平方米。

3、各組團總建築規模為剛性控制要求。

第十八條 單元控制區用地性質

開發單元控制區採用功能混合的單元開發模式,鼓勵集 中成片開發,促進產業集聚,營造都市活力。用地類型詳見 “圖表(土地利用規劃總圖)”。

各開發單元內功能配比詳見文本“開發單元控制表”(表5.1)中的功能混合比例指引。在滿足組團總建築規模不增加、 開發單元主導功能不改變、公共服務設施和市政交通設施不 減少的前提下,可根據規劃實施需要,對各開發單元的總建 築規模及功能配比進行適當調整,視為符合本規劃。

前海片區十八與二十開發單元的功能佈局受保稅港區 海關監管方式的影響,規劃採取兩階段功能佈局安排:第一 階段為物理圍網監管階段,圍網範圍內用地安排物流倉儲功 能;第二階段為非物理圍網監管階段,在滿足相關政策規範 要求下,上述範圍內用地調整為商業用途為主的綜合發展用地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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