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車超載32人,駕駛人管理人被刑拘

小車超載32人,駕駛人管理人被刑拘

11月30日上午,安徽省關某駕駛員駕駛核定載人數2人的小型廂貨車,拉載34人嚴重超員,被桓臺交警大隊當場查獲。12月11日,駕駛人關某、車輛管理人李某因涉嫌危險駕駛案被刑事拘留。

11月30日上午11時40分左右,安徽省關某駕駛員駕駛核定載人數2人的魯G牌照的小型廂貨車,拉載34人嚴重超員,沿小清河橋路自西向東行至高淄路右轉往南行駛時,被正在此處執勤的桓臺交警大隊民警查獲。

小車超載32人,駕駛人管理人被刑拘

經調查,關某駕駛嚴重超過核定乘員載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刑法修正案(九)》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涉嫌構成危險駕駛罪。同時,車輛管理人李某負有直接責任,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涉嫌構成危險駕駛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記者從桓臺交警大隊瞭解到,這起廂貨超員載人案存在極大的交通安全隱患和極大的社會危害。因貨車後車廂未設計搭載乘客的各種安全措施和設施,一旦遇上緊急剎車或突發事件,僅靠雙手根本無法固定自己的位置,極易發生群死群傷事故。一旦發生事故,由於車廂門只能從外面打開,裡面的群眾無法自救,後果不堪設想。而且車廂內空間狹小,空氣不流通,時間久了容易造成窒息,造成人身傷害;該違法超員載人案,具有隱蔽性且不容易被執勤交警發現,更具危害性。桓臺交警警示廣大群眾,一定要吸取教訓,不要乘坐貨車出行;廣大駕駛員也不要超員超載駕駛,否則將會受到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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