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篇」為什麼你去報案,公安卻不受理?

上篇給在派出所不受理的婚騙40萬的案件提供了意見,詳情請點擊《上篇》,這篇將詳細解讀很多可以立案的案件公安不受理的原因。下面就從公安機關和報警人兩方面來解讀。


「下篇」為什麼你去報案,公安卻不受理?


一、公安機關

大部分報警人報案的流程都是先打110,然後等待派出所出警民警到達現場瞭解情況,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報警人自行去派出所報案,可見派出所是大部分報警人繞不來的環節。派出所民警對案件的性質做一個大致的判斷,再次移交至各個業務單位。治安案件和輕微的刑事案件是派出所自己的菜;入室盜竊、扒竊、搶劫強姦、命案、數額較大的詐騙和盜竊等刑事案件是刑警隊的菜;經濟領域的刑案是經偵的菜。而經濟和勞務糾紛等並不屬於公安機關的受理範圍,民警也會建議去相應的受理單位。

問題就出在很多受害人搞不清楚接警單位和立案單位的區別。派出所的主要工作就是接處警,然後向各業務單位分流,因此到達真正的受理單位才是報案的重點,因為他們更加的專業。報警人可以把派出所民警的意見當做參考,然後再去相應的受理單位報案。如果案件定性和管轄權清楚的話,可以直接繞過派出所,直接去相應的受理單位報案。這裡需要強調的是,如果案件發生的地點跨區域了,則根據公安機關屬地管轄的原則,有管轄權的受理單位就有多個,可以逐個去報案,最終能不能立案想必自己也會很清楚了。

前面我講了去公安機關的報案的流程,下面我們就來看看去派出所報案會存在哪些問題?

1、警力不足,甄別乏力

中國警力不足是公認的事實,而基層派出所又承擔了大量的非警務工作,派出所接警大廳的喧鬧不亞於菜市場,派出所的民警往往深陷人民內部矛盾之中,無力去甄別每一起案件。

2、不專業

派出所作為基層公安機關,並不是辦案的主力軍,他們深陷於各種撕逼、雞飛狗跳之事中,案件的甄別能力往往沒有刑警和經偵專業。很多報警人會“到火神廟求雨---進錯了門”。

3、應付考核

立案數是上級單位以及政府對基層所隊考核的重要依據,因此除了打擊違反犯罪之外,一些不大不小的案件往往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二、 報警人

上面我們講了報案過程中,最重要的是找到最終的受理單位。緊接著就是報警人如何面對警察陳述案情?

1、不訴苦、不示弱、不刷大牌

一般報警去報案有三種不正確的心態:第一種示弱型,我是受害人,我是弱者,我又不懂法。你們警察必須幫助弱者,就得給我立案。第二種傲慢型,我是納稅人,你們不給我立案,我就投訴你們。第三種情緒宣洩型,主要表現為就是抱怨社會、抱怨警察不作為、抱怨自己太倒黴和抱怨違法犯罪者太囂張,反正向民警傾訴了一大堆苦水。

民警的身後都是社會的陰暗面,面對的也都是負面情緒。因此你應該清楚,你來報案不是來抱怨不滿和發洩情緒的,你是需要警察叔叔幫助你解決問題的。所以你只需要陳述案件經過,別扯與案件無關的車軲轆話。

2、摒棄偏見

”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這句話在警察群體中得到了充分的體現,警察為社會穩定安定所作出的犧牲,人們卻視而不見,而一旦有負面消息卻滿屏飛。很多盲從的群眾就信以為真,就帶著懷疑的眼神、甚至是不屑的口氣去報案。明明是受害人與侵害人的矛盾,硬生生搞成受害人與民警的矛盾,也不想想還要不要民警幫你查案。(很多人說,警察的態度就是不好。這是題外話,鑑於篇幅的限制,有機會再說。)

3、陳述事實,提供證據

端正了態度,擯棄了了偏見,最後才能理性的報案了。陳述事實,就是不帶情緒的陳述被侵害的經過,然後提供具體的細節和相關證據。你想啊,如果你不能心平氣和,不能講清楚被侵害的經過。警察叔叔每天接待大量的報警人,憑什麼就對你的案件格外的上心呢!

4、報案不等於立案,更不等於破案

“有困難,找警察”是前幾年的宣傳口號,也不知道是那位領導給警察挖的大坑。法律明確規定公安機關是打擊犯罪,維護社會穩定的暴力機關,整天搞得像服務單位。作為一個理性的人,你應該清楚,警察並不能解決所有問題,去報案,並不一定能立案;能立案,並不一定能破案。俗話說:希望越大,失望越大。很多報警人,抱著極大的希望去報案,好不容易立了案,結果破案又遙遙不期。然後不負責任的得出一個結論:警察不作為。事實上,破案的難度比你想象的要大,破案率也比你想象的要低。 官方宣傳的破案率往往都是注過水的牛肉,別當真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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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今兒起,波警長挑戰日更文章,寫作的重點關注生活中的各類風險。先從每週三篇開始,不斷測試自己的壓力線,然後逐步增加,每篇文章的字數不少於500字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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