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整治低速電動四輪車後,空下來的市場會被新能源車取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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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低速電動車全面退市,也只有部分市場會被侵吞,在中低端市場仍會出現空白區。

因為這兩類車型本身的適用領域和價格都不同,並不會形成全面性的市場重疊。


以電動汽車為例,這類車型的適用領域實際上是和一般的SUV重疊的,即普通收入的家庭,會購買10-20萬級車型的那部分人群。


低速電動車則不同,這類車的價格通常在2-6萬之間,會購買這類車的主要以低收入人群為主,主要活躍在城鄉結合部和鄉村地區。


另一方面來說,這兩類車的駕駛方式也不同:

使用低速電動車的群體,可以在機動車道甚至非機動車道行駛,卻很少有敢於衝進超車道或是高速省道的。


而使用電動汽車的群體,絕不敢輕易進入非機動車道,平時只會在機動車道行駛。


一擲千金可以改變人的購物習慣,卻沒法改變你的駕駛習慣。


所以,即使低速電動車退市,電動汽車也不會佔據那部分市場;相對的,這部分市場將會被電動三輪車或電動兩輪車取代,甚至可能導致交通秩序進一步惡化。


電動商訊


低速電動四輪車即使全數消失對於新能源電動汽車銷量的正面影響也是幾乎為0,判斷一類車型的銷量走勢不能單純以能源類型作為參考,重點是【價格】。

同樣的問題:超標電動自行車禁行,空下來的市場會被公升級摩托車取代嗎?

看似風馬牛不相及的兩個問題其實是一樣的,低速四輪電動車的級別就是這麼低,因為使用的核心部件是價格低廉的低速電動機、電池是便宜且不環保的鉛酸電池、整車框架沒有一臺能達到汽車安全技術要求標準,而電動汽車一臺永磁同步電機的成本已經比很多低速電動車整車還貴,其轉速能輕鬆達到萬轉以上性能也沒有可比性。

其次兩種車子的差價有數萬元之多,能接受低速、不環保、不安全等等條件還能去選擇這類車的用戶完全是因為這種車便宜,以及用車成本足夠低——買的便宜且不用辦證投保。

所以這類用戶的消費能力多數還不足以支撐消費真正的汽車,新能源汽車的價格雖然在逐步下探但仍比同級燃油車略高1~2萬元,差價過大當然不會成為替代車型的首選。

其次選擇低速電動車的用戶往往不願接受被交法約束,而選擇電動汽車的話是必須為車輛上牌投保且要辦理學習駕駛證的,用車狀態從“天高任鳥飛”到時時刻刻提醒自己別違章,這種轉變貌似也是這類用戶所不能接受的。


電動汽車和低速四輪車的級別差太大,並不是說都用電就有可比性,電動汽車不是不受法律約束的車型,用戶群體完全不同不存在替代。

在低速四輪全面消失之後,真正應該出現的替代通行方式應該是健全的公共交通網絡,能讓有出行需求的群體得到充分的便利,能滿足這點的話想來很多人也不會再去選擇這種三無車輛。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天和Auto


低速電動四輪車和新能源汽車本身是兩個不同的概念,當往往不少人會將他們混為一談,之所以會如此,主要原因就在於低速四輪電動車其電動屬性和尺寸外觀,都極度接近A00級新能源汽車,再加上不少低速車生產企業和經銷商也大力宣傳低速電動四輪車是新能源汽車,所以導致了大家的誤解。當然,在這裡並不能完全否認低速電動車的可取之處,但是它和我們常見的純電動新能源汽車是有本質區別的。

那麼,如果大力整治低速電動四輪車後,新能源汽車能取代空下來的市場嗎?我的答案是會有少部分市場轉化為新能源汽車市場,但大部分市場依然不會被新能源汽車取代。因為:

一、定位不同

目前的A00級新能源汽車普遍售價在4萬元以上,雖著國家補貼門檻的要求,2018年續航基本都在150km,2019年至少在200km以上。

而低速電動四輪車的普遍售價不超過4萬,且純電續航里程一般不會超過150km,雖然大部分低速電動車已經可以加裝增程器,但這會大致客戶的使用成本增加。這兩年經濟不景氣,想要低速電動四輪車市場消費升級來購買新能源汽車,不是簡單的事情。

二、用戶不同

我們曾經對低速電動車的用戶做過調研,超過60%以上的購買者年齡超過50歲,且絕大部分沒有C2以上機動車駕駛證。這也是低速四輪車有如此大的市場的原因。

而新能源汽車則不同,必須持C2以上駕駛證才能駕駛。那麼,也就是說,絕大部分用戶並不能駕駛新能源汽車。如果大力整治低速電動四輪車,空下來的市場只有少部分會被新能源汽車所取代。

雖然沒有做過調研,但正好從事過低速電動車行業。憑我個人經驗來看,如果全面禁止低速電動車,大約會有不超過30%的市場會考慮購買新能源汽車。當然,存在即合理,低速電動車本身就有其存在的價值,如果能有效監管,制定標準,我覺得低速電動車還是有其存在的意義。


新能源汽車知事


由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費能力而定,強制不會有太大效果。


治痔我有話說


我家住在一條小巷裡,不通公交。老伴每星期三次透折。家距醫院三站地我們二佬己七十多歲,身患重病沒有電動三輪怎么看病


手機用戶55795865982


低速電動車是科技進步、時代進步的產物,它節能環保、低速安全、經濟實用,不僅解決了老年人接送學生購物出行問題,也解決了低收入群體工作生活中的實際問題。在邁向小康的路上,由於收入的差異、年齡的差異,不可能人人都開汽車(交通條件也不允許),都有享受各種形式的出行權利。存在即為合理,法不禁即為合法。在國家沒有標準的情況下,生產企業推出眾多品牌的產品,滿足了市場需求,方便了百姓出行。允許生產,允許銷售,就應該允許上路!至於電動車存在的“亂象”,不是車的問題,而是管理的問題。汽車的惡性事故還少嗎?每年傷亡幾十萬人,為什麼不禁止?不能因噎廢食!低速電動車如果在上市之初就實行掛牌,違章必罰,也不會出現今天的“亂象”。管理部門不作為,出了問題又“一禁了之”,讓消費者買單,顯然有失公允。況且電動車不是什麼“洪水猛獸”,是老百姓改善出行條件的工具。“以人民為中心”,就應該為百姓著想。少數地方政府為了“面子工程”,以安全為由,禁止低速電動車上路通行,是對人民利益和弱勢群體|權利的漠視,也是一種違法行為!這種狀況必須改變,否則將會製造新的不滿和社會對立,也將有損政府在人民群眾中的形象!


芙蕖秋色


低速四輪電動車本身就是新能源車,為什麼要取締?它服務於一個龐大的老年人、低收入群體,有著巨大的市場潛力。是不可取締和替代的,只能規範管理使之走向正軌。也就是說只能疏導,不能堵截,堵截是沒有出路的。


煙山浮雲


人民馬路人民行,城市人口結構是多樣的。交通工具也應當多樣化,大力發展私家車,在我國是不現實的,汽車越多交通越堵。限制其它交通工具出行,是滅絕人性的行為,電動車是新時代的產物,應該大力提倡。任何新生事物的出現都易疏不易堵。


眼光遠


在利益的驅動下,一些政策是為利益集團服務的。限制低速電動車就是為高速電動車騰開一部分市場份額。而老百姓喜歡的是低速電動車,因為價格低廉,功能夠用。這樣好的事為什麼要禁止呢?那就是利益作怪。


用戶85082943699


不能叫整治,應允許小型矮小低速把式四輪電動車上非機動車車道,這是老年人的福利,正確引導他們遵守交通規則才是正確人性的做法,我看高爾夫球場用的那種四輪電動車就適合老年朋友使用,低速安全,都給一點生存空間,不要動不動就整治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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