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定還款日期 可否提前討債

姜女士問:我借了一筆錢給別人,雙方當場寫了借條,約定還款日期是2019年4月。但最近我投資失敗,生活出現困難,請問,我是否可以要求債務人提前還清借款?

姜女士:鑑於你和借款人已就借款期限達成一致,並已實際提供借款,因此你與借款人之間的民間借貸關係已經成立,雙方應按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你與借款人對還款日期有明確約定,在無法定或約定的情況下,你要求提前還款構成違約。

法定情況通常包括因債務人明確表示不履行債務,或債務人具有履行不能的條件發生,可能會損害債權人利益,在此情況下,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要求債務人提前還款。

根據你描述,你的情況不屬於法定情況,因此,如你確有困難,可嘗試與債務人協商,以降低利息、免除部分本金等方式與債務人達成提前還款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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