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的“退款”不能作為“還款”,當心這個容易逾期的坑!

信用卡里有退款,明明還過錢了,為啥還逾期?這是一位卡民朋友前不久剛經歷的信用卡“潛規則”:“退款”竟不能當作“還款”來清償賬單,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

信用卡的“退款”不能作為“還款”,當心這個容易逾期的坑!

【問題】賬單欠款3000多但是退款4000多,為啥還欠費呢?

一位資深的卡民王女士非常在意自己的銀行信用記錄,因為她正打算貸款購房。可是,最近她卻不幸被記上了一次逾期還款。

幾年前,王女士在某銀行辦理了一張信用卡,現已升級為白金卡。每月26日,是王女士的賬單日。6月26日她收到了銀行賬單的提醒短信,稱在7月14日前需還款3552元。

6月27日,因姐姐身體不適住院治療,王女士使用該信用卡刷卡墊付5000元。醫院表示,用不完的錢將退回。三天後,王女士收到退款短信,共計4604.80元。

信用卡的“退款”不能作為“還款”,當心這個容易逾期的坑!

本以為退款夠還清已出賬單,這個月就不需要再還錢了。然而8月初,王女士再次接到銀行短信,稱她3552元的消費未能及時還款,並告知逾期記錄將上報央行徵信中心。這就讓得王女士非常的納悶了,明明有退款夠還賬單的,為啥不能算呢?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如果交易時間是在賬單日之前,可充抵還款,反之則不能。信用卡賬單日出來以後到賬的退款,無法認定為當期還款,只能記入下一期賬單。這也就意味著,即便退款已到賬,但只有持卡人向信用卡內存入相應數額的資金,才會被視作還款。

信用卡的“退款”不能作為“還款”,當心這個容易逾期的坑!

因為這一原因逾期的人相信不知王女士一人,很多資深的卡民都因此中招跌倒,並抱怨這是霸王條款。銀行之所以這樣操作,是為了規避套現,如果持卡人與商戶原本就認識,刷了一筆虛假款項,後又將其退回充抵還款金額,如果銀行允許的話,那麼就等於持卡人永遠無償佔用這筆錢。對於這件事,信用卡使用協議中沒有專門的提醒或提示,銀行的這種操作其實也存在不當之處。對此,你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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