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城:員工增持股票達12個月的 如虧損由控股股東補償

為提振股價,在倡議員工用自有資金增持公司股票之後,閩系房企陽光城再發公告,保證倡議期內,員工用自有資金增持的股票只賺不賠。

10月21日,陽光城發佈公告,公司控股股東將為公司管理層倡議員工增持公司股份自願提供保證,若因在規定期限內,因增持陽光城股票產生的虧損,控股股東將以自有資金予以補償;若有股票增值收益則歸員工個人所有。

公告對員工的增持和持有時間做出詳細限制。員工需以自有資金在增持期限通過A股股票二級市場買入公司股票,且連續持有時間達到12個月的,公司控股股東承諾增持陽光城股票產生的虧損由公司控股股東予以補償。

此前的10月18日,陽光城發佈公告稱,收到公司管理層提交的《關於向公司員工發出增持公司股票的倡議書》(以下簡稱“倡議書”),買入披露期間為2018年10月29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倡議書稱,此次倡議是基於其對公司投資價值判斷以及對企業未來經營發展的信心,並不與公司業績掛鉤,員工按市價在二級市場進行自主購買公司股票。

公告顯示,截至10月10日,陽光城共擁有員工9434人,員工平均薪酬為23,573.17元/月。

倡議書同時稱,倡議買入公司股票為公司員工自發自願行為,對投資價值的判斷不構成對投資者的實質承諾。員工以其自有資金購買公司股票,公司及關聯方不對員工購買公司股票提供資金資助,所買入的股票系員工自持的公司股票,相關的收益權、表決權等股東權益歸屬於員工本人。

此前的10月12日,陽光城曾發佈控股股東及關聯方增持的公告稱,公司控股股東陽光集團或其全資子公司東方信隆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或一致行動人福建康田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擬於10月29日起12個月內增持公司股份不少於公司總股本的1%、且不超過2%。

公告顯示,此次倡議人為公司執行董事長及總裁朱榮斌、公司執行副總裁吳建斌、公司執行副總裁闞乃桂、公司財務總監陳霓、公司董事會秘書徐慜婧等公司經營管理層。

陽光城發佈的公告顯示,今年前9個月,公司實現銷售額1090.02億元,權益銷售額838.03億元。報告期內,公司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預計,比上年同期增長135%- 185%,至14.54億元-17.63億元,基本每股收益在每股0.36元-0.44元。

至10月22日上午10時,陽光城股價為5.18元/股,較發佈倡議增持公告訪日的收盤價4.87元/股上漲6.36%。今年1月陽光城股價曾漲至10.73元/股,創2015年6月以來的最高點。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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