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局“仙人跳”致被害人跳樓 團伙詐騙80餘萬獲刑

東北網10月26日訊(記者佘雨桐)10月25日,哈爾濱市道里區人民法院對王某等8人詐騙、敲詐勒索案進行公開宣判。

设局“仙人跳”致被害人跳楼 团伙诈骗80余万获刑

公開宣判。

2018年1月6日,王某將被害人李某某的招嫖信息發送給丁某後,丁某指使他人到哈爾濱市道里區七天酒店房間內假冒賣淫女騙取了李某某嫖資。劉某等人以查處賣淫嫖娼為由對李某某連續實施威脅、恐嚇,共計敲詐李某某4388元。其後,李某某因繼續受到威脅、恐嚇,從該賓館三樓半跳下摔傷,身體多處骨折。

經查,2017年9月以來,王某組織劉某、丁某等8人形成詐騙、敲詐勒索招嫖人員的惡勢力。王某通過網絡鍵盤手獲取網絡上招嫖人員信息後,將招嫖人員的手機號、入住賓館及房間號等信息分發給丁某、劉某。

由丁某、劉某分別指使他人冒充賣淫女到招嫖人員入住的哈爾濱市道里區七天賓館、伯爵酒店等多家賓館同招嫖人員見面,騙取招嫖人員嫖資後編造下樓取避孕工具等理由離開賓館房間,與駕車在賓館樓下等候的同夥一起逃脫。詐騙成功後,將相關信息反饋給王某,王某再將信息轉發給劉某,由劉某組織他人給招嫖人員打電話,以查處賣淫嫖娼、公佈嫖娼信息、到招嫖人員房間找招嫖人員等威脅、恐嚇手段敲詐勒索招嫖人員錢財。

截至案發,王某詐騙金額合計80餘萬元;王某、劉某等人敲詐勒索金額合計4萬餘元。

10月25日,道里區法院對該案進行公開宣判。法院經審理認為,本案為共同犯罪,8名被告人均系主犯。王某、劉某犯數罪,均應數罪併罰。依法以詐騙罪、敲詐勒索罪數罪併罰判處王某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5萬元。依法判處劉某等7名被告人四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人民幣7萬元至1萬元不等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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