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70年產權到期後,高層房已經損壞不能居住了應該怎麼辦?

freedom222222037


按我國現有土地管理法,城市土地為國家所有。即無論民用還是商用,房屋產權單位、產權人,對房屋佔有的土地僅只有使用權無所有權。

按目前我國建築設計上的有關法律、法規。民用住宅使用壽命不低於七十年;商業用房使用壽命不低於五十年。房屋產權管理部門也是按照這一規定,在頒給業主的《不動產權證書》的房屋使用年限一欄按:民用住宅七十年;商業用房五十年,來定到期的年限。

題主問:房屋七十年產權到期,高層房已出現損壞不能居住了怎麼辦?的問題。這還用問,這說明這座大樓無論設計還是建築均已到年限,屬於危房。底層居民如再使用不能保證安全,會隨時倒塌。一旦倒塌不僅損害到居住人還會殃及周圍鄰近的其他建築和居民,要立即拆除!拆除對原產權人並未有明確經濟補償的規定。那原住戶只能重新購房了。

但另外有一種情況,即使房屋到了期限也不會強拆。即房屋完好仍能使用。且國家對這類住房的土地使用權,還網開一面。按我國《物權法》第149條第一款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自動延期。

所以豆腐渣工程坑死人!同時也給購二手房的人提個醒,一定要慎之又慎!


福榮


你好,房子70年產權,是指的我們所買房屋土地使用權,而房屋所有權是永久的。那麼我們平常買房的土地使用權是從開放商拿地開始計算的,所以我們平常買房過程中,一定要注意開發商什麼時候拿地的,那麼房子70年產權到期後怎麼辦呢

根據國家現在的規定,房屋產權到期後自動續期,延長土地使用權限,需繳納土地出讓金。但是我們一般房屋建築設計壽命為50年,真的70年滿那也屬於危房了,何況如今高速發展的城市,有多少超過40年沒拆的?或者國家收回土地,進行人員安置和地上建築物進行賠償(日常說的拆遷)

題主說的高層房已經損壞不能居住,這種屬於危房了,當地政府會出手拆遷的!


AD星期五


按照規定產權到期後可自動續期,但因為時間原因,房屋損壞所以很難居住。下面有幾種辦法。

房子不能住了,如果可以修繕,買房當時大家都交了,維修基金,那麼可以所有業主一起要求維修基金修繕一下,如果實在不能修繕了那就沒辦法了,只能放在那裡等著拆遷了。

買的房子一般土地使用權限是70年產權,屬於國家,到到期後具體政策,續期具體費用,也沒有出來,所以說目前不需要出錢,直接續期,如果房子可以修繕可以維修基金可以修修,如果實在不能修繕,只能購房新房,老房放在那裡,等待政府重新規劃,然後動遷補償,只能如此。


上海周邊買房導向


個人看法

這是兩個問題,得分開看。

1、房子70年產權到期,指的是土地使用權是70年,與房子使用壽命無關。實際就是說房主們從開發商手中獲得了不到70年的土地使用權。因為商品房的土地是國家的,不進行轉讓所有權,只有使用權。當土地使用權到期後,國家法律規定,到期在續交土地出讓金即可。其實有些地方已經有土地使用權到期的情況,到期後自動續期。

1、居住用地70年;
2、工業用地、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
3、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4、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實際到手的房子,使用年限並非70年,要少1-3年,開發商建築的時間。

目前到期的處理方法是:到期後自動續期;到期後業主們申請繳納一定土地出讓金,繼續使用。

2、高層房屋使用70年已經損壞不能居住。房屋的所有權是歸業主個人所有。屬於私人財產,一般住宅房屋根據當地地質氣候等情況,設計使用壽命不同,有30年-70年之間。對於高層房屋,正常維護使用情況下,使用70年應該沒問題。對於到達設計使用年限後,具體怎麼辦?國家還沒有相關的管理辦法出臺。具體是維修後繼續使用,還是拆除後新建,都是未知數。

對於還沒有使用夠70年或者應該達到的使用壽命,就發生工程質量或者設計問題,造成不能使用的,根據法律規定都是終身責任制的,所以會追究相關開發商、建築商、設計院,質檢等各方面責任。

關於土地到期後的相關法律法規還在研究中,大家共同期待。


設計好好


估計一般不到70年就成危房了,在此之前政府肯定要根據城市發展的規劃考慮拆除或維修改建的。否則很多隻有一套房產的家庭,他們的人身安全是有危險的,政府不可能放任不管,不然會出大簍子。

即便房子已經損壞不能居住了,你也仍然持有不動產證。在70年到期前,你仍然和其它業主一樣持有房產關聯的居住用地的使用權。無論是動遷或改造,都必須尊重土地使用權所有者的正當權益。

當然,最壞的極端情況是70年後,政府無力推進住宅項目的拆遷改建,而業主和物業公司也無力對現有房產進行危房改造。那麼按照物權法和目前各地執行的政策,土地使用權將自動續期(住宅),作為業主的你就會一直擁有一張紙面上的土地使用權,但是沒有實際上可供居住的房產。


晴月浩新雪


說實話,房齡超過70年的,除非是古建築,不然很少會留存在世的。一般城市裡房齡嘗過30年的都很少,因為城市是一直在發展的,是在不斷規劃的。如果70年了,你呢房子還從未被規劃過,運氣就有點差了。70年到期以後,你交錢續期。房子還是你的,但是房屋質量一般開發商只質保30年,設計年限50年。所以你只能是把這房子放在那裡等著規劃,得重新買房子了。


鋼筋水泥磚塊菌


別說高層了 就是平房你家房子塌了 還讓別人給你修? 七十年產權是你房子下面那塊土地讓你暫時免費使用七十年 具體七十年以後是怎麼交費那就得等第一批七十年產權快到期了才能知道? 但是房子塌了就是廢墟一堆以後別人過來推也得你同意 你要是推了重新建估計還得經有關部門審批! 樓房的話那就就跟申請維修基金修唄 修不好那就只能在那扔著了 祈禱有人以後來開發這塊地了


YiRen


為什麼沒人問,我買了輛車,開了二十年,壞了不能開了該怎麼辦?你只能再買一輛。不可能要求車商'再免費給你置換一輛。買了個手機用了五年不能用了,你只能再買一個。過去幾十年中國依靠房地產經濟迅速騰飛,開發商為了獲得寶貴的土地資源,會給原住戶一大筆拆遷補償。可是以後土地資源可能不那麼緊張了,自然就沒人再用鉅額補償換取土地。

所以以後房子成了危房只能重新再買一套房產


燕嗚九天


首先,不存在“房屋產權70年到期”的概念,由於中國的土地所有權(一律共公有)和房屋所有權(可以私有)是剝離的,我們的房屋產權是單指地上建築物的所有權。中國沒有房屋強制報廢規定(汽車🚗有強制報廢年限規定),所以房屋所有權沒有期限!!!!所謂房屋“70年產權”根本就子虛烏有!

其次,我們的土地使用權,才是有期限的!區別廠房、商業用房、住宅等不同用途,土地使用權期限是不同的。一般城市住宅的土地使用權期限最長,是70年!農村宅基地根本沒有使用期限!

社會上有些人故意扭曲、偷換概念,人為製造出這種“房屋70年產權”的概念。

第三,房子沒壞,土地使用年限到了怎麼辦?跟國家交一筆土地使用費(這費不會太高),再用70年!也可以一年一年的交。

第四,房子壞了怎麼辦?先修著,實在修不了成危房了,就拆了重建!


longwen居士


按我國現有土地管理法,城市土地為國家所有。即無論民用還是商用,房屋產權單位、產權人,對房屋佔有的土地僅只有使用權無所有權。

按目前我國建築設計上的有關法律、法規。民用住宅使用壽命不低於七十年;商業用房使用壽命不低於五十年。房屋產權管理部門也是按照這一規定,在頒給業主的《不動產權證書》的房屋使用年限一欄按:民用住宅七十年;商業用房五十年,來定到期的年限。

題主問:房屋七十年產權到期,高層房已出現損壞不能居住了怎麼辦?的問題。這還用問,這說明這座大樓無論設計還是建築均已到年限,屬於危房。底層居民如再使用不能保證安全,會隨時倒塌。一旦倒塌不僅損害到居住人還會殃及周圍鄰近的其他建築和居民,要立即拆除!拆除對原產權人並未有明確經濟補償的規定。那原住戶只能重新購房了。

但另外有一種情況,即使房屋到了期限也不會強拆。即房屋完好仍能使用。且國家對這類住房的土地使用權,還網開一面。按我國《物權法》第149條第一款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自動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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