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模式No.171」互聯網金融的商業模式變化的深度解析

【導讀:企業的成功往往離不開合理有效的商業模式,這是·清無時空·商業模式系列第[171]篇文章,歡迎閱讀!】

「商業模式No.171」互聯網金融的商業模式變化的深度解析

當金融機構把互聯網平臺僅當作工具使用時,金融機構實際上僅是將傳統經營業務嫁接到互聯網平臺上來,互聯網只是實現經營目的的技術手段。作為一種新的技術手段,互聯網金融經營方式極大地提高了金融服務的運營效率。這種情況下,互聯網金融是金融行業的“催進者”,它促使金融機構更多地採用信息技術,降低經營成本。但金融經營的商業模式並沒有發生改變,金融功能的實現形式也沒有發生大的變化。當前很多金融機構熱衷“觸網”的動機,也就在於此:提高經營效率、降低成本。僅此而已。在奪人眼球的“三馬”賣保險案例中,騰訊和阿里並不能完成保險金融功能的實現,也沒有涉及其它金融功能,金融業態的功能分佈並沒有發生改變。

但是,憑藉互聯網技術突破金融行業壁壘的局外者卻志不在此。局外者根本沒有做金融行業“催進者”的動機,他們要做“攪局者”,希望在金融行業格局調整潮流中謀得一席之地。局外人進入金融行業本身就是一種攪局行為。“攪局者”憑藉對網絡技術的熟悉和較高的運用熟練程度,在許多細分市場上開發出了需求度較高的新型金融產品,或者對自身產業鏈上潛在客戶提供針對性的專門金融服務,主要是各種賬戶上資金的現金管理服務,如**的餘額寶等,強行劃分了金融市場上的一塊蛋糕。

目前各種互聯網金融模式,都意在撇開金融中介,實現供應商與客戶的直接對接,而互聯網金融事實上不是摒棄中介,而是互聯網成為金融中介,實質就是趕走了一個金融中介,迎來的是互聯網這個中介,但這個中介恰恰具備了成本更低、效率更高、覆蓋更廣和發展更快的新經濟時代金融業態發展的需要。

“攪局者”將使金融業態格局重新分佈

“攪局者”推動了金融功能的分解與重組,使得金融經營的商業模式發生改變。在互聯網金融的衝擊下,資產負債綜合管理模式將成為各種業態金融機構的經營模式,過去單一的負債管理模式(想想過去的存款立行口號)、資產管理模式(拼命放貸、早放貸早受益、以貸引存等經營理念還是昨天熟悉的故事)將被拋棄。“攪局者”的出現,使得基於金融創新和互聯網技術,而本已出現的金融機構經營邊界融合趨勢,加速發展。傳統金融體系中,各業態金融機構所實現的金融功能,是各有所側重的。顯然,“攪局者”打破了各金融業態的功能分工界限。

互聯網金融在大的制度性框架沒有徹底改變之前,只能是攪局,不太可能是顛覆性的。對互聯網企業來講,需要考慮的是繼續做平臺還是轉型做產業;對金融機構來講,需要做的是儘快適應互聯網技術帶來的**性變化,加快從產品向服務的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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