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隻警犬,緣何一個月內兩次被盜?警犬“老三”被盜記

一只警犬,缘何一个月内两次被盗?警犬“老三”被盗记

(馮慶超、梁淑怡/圖)

(本文首發於2018年11月1日《南方週末》)

從“老三”第一次被找回,到6月29日再次“被盜”,中間僅隔24天。

應程俏最後一次見到“老三”是在7月3日下午,她和丈夫做完筆錄剛走出派出所,便發現“老三”又出現在垃圾筒旁。它看到並認出了夫婦倆,搖著尾巴便要過來。

“你走,你走!”朱新攀朝它揚手,做出驅趕的動作。

浙江金華市公安局金東分局多湖派出所的治安巡邏犬“老三”,或許是史上經歷最離奇的一隻警犬——不到一個月內,它在獨自“散放”時,兩次被路人當作流浪狗“順走”。

找回“老三”之後,警方將“順狗者”的行為均定性為“盜竊”,並試圖追究其刑事責任。第一次成功了,第二次則遇到了麻煩。

這是一隻什麼樣的警犬?它如何屢屢“被盜”?又緣何能給“順狗者”帶來牢獄之災?

派出所買了只小警犬

2018年6月29日,應程俏和丈夫朱新攀吃完晚飯,決定去逛離家不遠的艾青文化公園。那是應程俏自打“坐月子”以來第一次出門散步,4個月前,她生了孩子。

因為這次生育,她和丈夫把自養和救助的6只狗轉移到鄉下一個朋友處寄養,每個月前去探望。夫婦倆均為資深“狗友”,在丈夫眼中,應程俏的最大毛病在於“愛心氾濫”,她習慣救助被遺棄的寵物,路邊看到死鳥、死貓等,還會收殮下葬。

這對夫妻在金華經營一家玉石雕刻店,他們家境殷實,擁有兩輛豪車和一棟5層的樓房。不過,考慮到可能不好找停車位,那天他們沒開車去公園,而是選擇了騎電瓶車。後來回顧此事,應程俏曾感嘆:假設那天開車出門,什麼都不會發生。

逛完公園,他們在夜色裡騎車回家,在距離多湖派出所約一百米的一個路口處,後座上的應程俏看見了那隻狼狗。它瘦骨嶙峋,正在一排垃圾箱邊找東西吃。應程俏隨即喊停了丈夫。

這就是警犬“老三”。多湖派出所一位民警出具的證明材料顯示,“老三”於2018年1月1日出生於金華市公安局警犬基地,編號為1501560111010××××。

湖南某市公安局警犬大隊負責人王成告訴南方週末記者,我國警犬的主要合法來源有兩個:一是公安部的四大警犬基地,分別是南昌、南京、昆明、瀋陽,屬於國家一級警犬繁育基地。另外是金華市公安局警犬基地這樣的二級繁育基地。在這裡繁殖的犬,只要注入芯片,有了編號,就說明符合初訓犬條件,可作為後備警犬。

多湖派出所一位民警曾告訴應程俏,“老三”身上有芯片。這表明它已成為一隻“後備警犬”。據王成介紹,“後備警犬”通過訓練達到初步條件後,才可以作為警犬裝備到公安系統。每隻警犬都有自己的訓導員。他們單位的訓導員去部屬基地參加培訓時所用的犬,一般是五六個月大,再培訓三到四個月後轉到單位執行任務。

不過,根據多湖派出所民警所提供的證明材料,用於治安巡邏的“老三”,到該所的時間是2018年3月15日,這意味著它當時只有兩個多月大。即使後來“被盜”時,“老三”也還不足6個月。根據公安部的相關規定,它屬於“幼犬”。相對於成年犬,幼犬的飼養標準更高,要求“飼料應富含蛋白質、礦物質、維生素、氨基酸等營養成分”。

另據王成介紹,他們單位配置警犬要打報告申請,但不需花錢購買。多湖派出所提交的材料則顯示,“老三”是該所花1.5萬元從金華市公安局警犬基地購買而來。後來出於辦案需要,警方曾對“老三”做價格鑑定,同樣也是1.5萬元。

根據公安部《公安機關警犬技術工作規定》,警犬技術有專門的工作經費,並納入公安機關的年度預算。

相關材料顯示,多湖派出所負責訓導“老三”的是一位叫黃佳平的民警。根據黃的陳述,2018年6月1日,也就是“老三”第一次被“順走”的第二天,就有同事告訴他狗不見了。由於他當時在外地出差,一直到6月5日回來後,方才開始查找“老三”的下落。

在全國,作為基層公安機關的派出所配置警犬的情況並不多見。事實上,多湖派出所也只有“老三”這一隻警犬。

2018年10月28日,多湖派出所附近一家商店的店主告訴南方週末記者,派出所確實養了一隻狼狗,以前早上會自己出來,經常到垃圾桶處找東西吃,晚上則會自己回去。但最近看不到了。

“吃錢的動物”

根據應、朱夫妻二人的說法,6月29日晚,他們停下車,伸手召喚兩聲,“老三”就走了過來。它非常溫順,但“很髒、很瘦”,應程俏摸了一下它的背,能摸到“一節一節”的骨頭。

狗脖子上有個牛仔布項圈,但上面並沒有信息。警方後來在一份“情況通報”中也提到狗佩戴項圈這一事實,該細節指向應、程二人是在明知“老三”有主人的情況下實施盜竊行為。

不過,按照另一起涉及“老三”的案件當事人丁浩琪的說法,那個項圈是他和父親先前從寵物店買的,連同狗繩一共花了85塊錢。他最初看到“老三”時,它身上什麼都沒有。

應程俏再次“愛心氾濫”,她決定把狗帶回家。

但如何帶走是個難題。朱新攀試著把它的兩隻腳往電瓶車兩個輪子間的空當處一搭,那狗一下跳了上去。“原來的主人肯定老是用電瓶車帶它。”朱新攀跟妻子說。

回到家,應程俏給“老三”做了一大盆飯,結果吃得精光。又餵了兩個粽子,“兩口就吞掉了”。因為有小孩,她不能將狗帶上樓,便買了一根鐵鏈,將“老三”拴在一樓門口的一盆盆栽樹上。天熱,她每隔一兩個小時下來給它澆水降溫。怕狗無聊,還買了一大塊牛骨頭供它“磨牙”。

隔了一天,看狗拴得難受,朱新攀帶它去附近的竹林散步,並拍了一段視頻發在微信朋友圈。應程俏發現那狗走路不大對勁,左前腳似乎受過傷。

“瘸貨。”她在視頻下跟了一條評論。

應程俏說,她本想把狗養得精神一點,再發朋友圈找主人,如果找不著,就把它也送到鄉下先前寄養狗的地方。她甚至想過給它做絕育手術,後來知道它是警犬,很是後怕。

朱新攀的確一眼就看出“老三”是一隻德國牧羊犬。2018年10月27日由金東分局發佈的一份“情況通報”中,曾提到朱、應二人“知道該犬系名貴犬種德國牧羊犬”。

不過朱新攀對南方週末記者說,德國牧羊犬未必都屬“名貴犬種”。他以前養過好幾只“德牧”,市場價格相差很大,從幾百元到上萬元都有,而且越大越不值錢。2014年,他曾幫朋友代養過一隻與“老三”差不多大小的“德牧”,後來丟了,打110報案,警方未受理。

朱新攀否認想拿“老三”牟利。他說,對於真正的“狗友”而言,養狗只虧不賺。“狗是吃錢的動物,養好一個狗比養一個小孩還難。”

2018年7月2日,剛養了“老三”3天,民警就找上門來。朱新攀後來才知道,街上的監控攝像頭拍下了電瓶車的車牌號,民警根據登記地址找到了他。

那天是中午,朱新攀在店裡剛吃過飯。這位前高中美術教師回憶當時的情形時說,這是他這輩子第一次被警察找上門來。“我問什麼事,他們說,你自己做的事情你不知道?”見他還不明白,對方提示說:狗!

朱新攀恍然大悟,“我是撿了一條狗,你們帶回去吧”。

他以為是狗主人報案了。據他的說法,“狗友圈”有這樣的規矩:如果自己的狗走失被別人領走餵養,主人找到後會向後者致謝,有時還會支付伙食費。

但朱新攀顯然低估了事情的嚴重程度。“他們對我吼,那是警犬!”

“狗要跑出來很正常”

丈夫被民警從店裡帶走時,應程俏正在家中帶小孩。接到熟人的電話後,她趕緊下樓,發現拴在樹上的狼狗不見了。起初她和朱新攀一樣,也以為是狗主人報了案,警察來找狗。她覺得事兒應該不大,於是趕到多湖派出所,想把經過說明白。

應程俏在派出所沒見到丈夫,卻看見了那隻狗,還朝它吹了口哨。“它轉過來看我,哈哈嘴,沒叫也沒粘過來。後來它叫了一會兒,民警就把它拴起來了。”應說。

應程俏這才從值班民警處得知,“老三”是隻警犬,丈夫因涉嫌盜竊正接受調查。民警還告訴她,同樣的事已經發生過一次。

應程俏提供給南方週末記者的一份錄音顯示,關於朱新攀是否構成盜竊,她與值班民警發生了爭執。以下是部分錄音內容:

……

應程俏:關鍵是這個事情是第二次了……

民警甲:什麼第二次啊?之前的人已經拘留掉了啊!已經起訴掉了,法院已經判掉了啊!

應程俏:對啊!那你們有沒有想過呢,(狗)為什麼會三番五次地跑出來被人帶走?

民警甲:那你可以去問一下我們的訓狗員。

民警乙:狗要跑出來很正常的呀!

應程俏:我就跟你講,這麼大的大型犬晚上在外面遊蕩合不合適?

民警甲:你的意思是如果小孩在馬路上走,走失了一會兒,你就可以把這小孩給抱走了?

應程俏:也沒有抱它走啊!

民警乙:你是不是拿回去了?有沒有拿回去?

應程俏:我們都翻了項圈信息,完全沒有看到任何號碼的!你們既然是警犬……

民警甲:沒有規定說自己家養的狗項圈上一定要有號碼的!

應程俏:那也沒有規定說路上撿一隻狗就必須是偷的!我們又沒賣……

錄音的最後,應程俏說了一句“蠢話”:“我們兩個一起撿回去的,為什麼就抓他呢?”

民警隨後跟她確認孩子在家中是否有人照顧,在得到肯定答覆後,也將她“收監”。

錄音的最後部分是數聲狗吠。應程俏說,那當中就包括“老三”。不過當時她還不知道“老三”這個名字,直到後來在派出所提供的“價格鑑定”報告上看到。

“我當時還覺得有點怪,怎麼取這樣的名字?”應程俏納悶。

木工這一家

就在應、朱夫妻二人涉嫌盜竊警犬被抓當天,另一起與“老三”有關的盜竊案在金東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被告人是丁森華、丁浩琪父子。對於二人的實施犯罪過程,起訴書中如此描述:2018年5月31日晚上8時許,多湖派出所飼養的德國牧羊犬“老三”在派出所門口北側路口“放風”,被告人丁浩琪跟其父親商量後將該德國牧羊犬偷回家飼養,後採用吹口哨、召喚等方式將該德國牧羊犬盜回家中,經鑑定,被盜德國牧羊犬的市場零售價格為人民幣15000元……

南方週末記者注意到,起訴書中並沒有將“老三”稱為警犬,而是稱之為“德國牧羊犬”。在金東分局所發佈的情況通報中,則特別提到“該犬非警犬基地的特種犬,系多湖派出所用於警戒、巡邏的警犬”。

庭審中,丁浩琪強調“老三”當時“全身淋溼”,他則“吹了幾下口哨就跟我回去了”。

10月28日,丁氏父子在接受南方週末記者採訪時回憶,那天下了雨,他們在派出所對面一個小區裡幹完活,出來時看到了“老三”,當時它“就跟水塘裡撈出來的一樣”。

20歲的丁浩琪吹了一下口哨,“老三”就跑了過來,“見它很聽話很通人性,就想帶回去養”。

丁森華開始並不同意,他擔心養不起。在養“老三”的5天裡,他每天要買四個豬肺才能將它餵飽。“老三”睡他的宿舍他的床,趁他不在的時候,把衣服、鞋子撕得稀爛。

丁浩琪對南方週末記者說,從派出所到他的住處有8公里,那天走了兩個小時,“老三”一路跟著,他“拽都沒拽一下”。

事後,丁森華將這起官司形容為是“天上掉下來的禍”。據他介紹,他原本準備和兒子打網約車回家,但微信賬戶裡沒錢了,身上也沒帶現金。他說,如果有錢,當時打上車,就不可能再帶上那隻狗。

到住處後,丁浩琪告訴母親,給她帶回來一個大姑娘。母親一看,是隻又髒又臭的狼狗,禁不住罵起兒子來。不過她最終還是妥協了,並給狗洗了澡。

丁家全家人都喜歡狗。十多年前在老家農村時,有隻土狗跟著丁森華的女兒回了家,一養養了十多年。那條狗4年前死了,全家人傷心不已,還為它燒了紙。

丁浩琪說,在養“老三”的5天裡,他天天帶它出去遛彎,還訓練它學會了乘電瓶車。後來發生的事情表明,“老三”正是因為學會了這項技能,才被應、朱夫婦順利地放在電瓶車上“盜”走。

丁浩琪告訴南方週末記者,在民警到來時,“老三”不想跟他們走,後來是被拽上車的。

丁森華回憶說,在和兒子、狗一塊被帶往多湖派出所的路上,民警曾告訴他,“老三”的父親是從德國空運過來的,配一次種就要6萬塊錢。

有未經證實的說法稱,經歷過這次被盜事件後,“老三”在多湖派出所內部遭到嫌棄,它被說成是一隻“腦子有問題”的狗。

一只警犬,缘何一个月内两次被盗?警犬“老三”被盗记

2018年7月3日,應程俏和丈夫發現,“老三”又出現在派出所外的垃圾筒旁。比起一個多月前被丁氏父子“盜走”時,“老三”瘦了不少。(採訪對象供圖)

最後一次見面

因為案情簡單,法院在徵求被告人意見後,採納了檢察機關建議,以簡易程序審理丁氏父子盜狗案。中國庭審公開網將該案做了錄播,視頻顯示,整個庭審過程沒有任何對抗。丁浩琪、丁森華當庭認罪。兩名法律援助律師也未對罪名提出異議,但強調丁氏父子存在認罪態度好、沒有犯罪前科、積極認繳罰金等情節,請求法院從輕、減輕處罰。

庭審不到半小時就告結束,法官當庭判決丁氏父子盜竊罪成立,丁浩琪被判拘役六個月,緩刑7個月,罰金1萬元。父親丁森華判罰金5000元。罰金在開庭前已繳納,而兩人罰金之和,恰好等於多湖派出所從金華警犬基地購買“老三”時所花費用。

2018年7月下旬,《浙江法制報》以《萌犬看著乖巧,父子倆起賊心,萬萬沒想到是條警犬》為題,報道了丁氏父子盜竊案。

2018年10月31日上午,南方週末記者聯繫金東區法院採訪該案,該法院政治處一名徐姓工作人員記下記者電話後,表示要請示領導。記者截稿之前未收到其回覆。

丁森華是一名木匠,年輕時在金華做工多年,賺了點錢後,一度回老家建德市農村養豬,結果虧了上百萬,欠了一大筆債。不得已全家又回到金華謀生。丁森華對南方週末記者說,因為沒有錢打官司,全家的想法就是儘快把案子了結,讓刑拘的兒子早點出來,為此還花了幾萬塊錢想託人“找關係”。

從“老三”被交還多湖派出所,到6月29日再次“被盜”,中間僅隔24天。丁浩琪後來在網上看到了“老三”的照片,他說那狗比自己養的時候更瘦了。

與丁氏父子盜狗案迅速了結相反,在刑事立案之後,應程俏、朱新攀夫婦始終不肯認罪,該案從7月初立案至今,警方既未撤案也未移交檢察院起訴,應、朱二人一直身處取保候審中。

“我們想哪怕罰錢也認了,只要不定罪就行。”應程俏對南方週末記者說。

然而她發現這並不現實。2018年10月8日,自覺案子“大事化小”無望之際,應程俏在微博上寫下事情經過,並“艾特”(@)了律師楊文戰。後者的微博身份認證是“中央電視臺熱線12欄目嘉賓律師”,擁有上百萬粉絲。

“確定我不是在看天方夜譚嗎?路邊撿條狗竟然被認定是‘偷盜國家財產’?”楊文戰回覆說。

《揚子晚報》的記者注意到了這條微博。10月26日,一篇題為《警犬放風時兩次被“拐”,一對父子被判刑,一對夫妻被取保候審》的文章瘋傳網絡。

2018年10月27日晚上10時27分,金華市公安局金東分局通過官方微博發佈前述《情況通報》,通報承認應、朱“盜竊”案“暴露出警犬管理方面的問題”,該分局已開展調查,並視情作出處理。

3天后,金華市公安局向媒體通報,因相關人員對散放的警犬未盡到管理責任,金東公安分局決定對多湖派出所所長停止執行職務,對警犬管理員予以辭退處理。對於應程俏、朱新攀所涉案件,則由金華市公安局刑偵支隊介入調查,將“對案件的事實和證據等進行全面核查,儘早給當事人一個明確答覆”。

應程俏最後一次見到警犬“老三”是在2018年7月3日,那天下午,她和丈夫去多湖派出所做完第二份詢問筆錄,剛一出門,便發現“老三”又出現在那排熟悉的垃圾桶旁。它看到並認出了正在用手機拍視頻的朱新攀,搖著尾巴過來。

“你走,你走!”朱新攀朝它揚手,做出驅趕的動作。

“狗是無辜的,”應程俏回想當時的心理狀態時說,“但我們怕了!”

(應採訪對象要求,王成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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