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山:建好巡察“五本賬”做實巡察整改後半篇文章

為充分發揮巡察利劍作用,提升巡察實效,強化巡察震懾效果,萬山區探索建立巡察問題報賬、交賬、轉賬、查賬、銷賬“五賬工作法”,紮實推進巡察問題反饋與整改,有效避免了巡察成果出現掛賬、呆賬等情況,進一步壓緊壓實全面從嚴治黨的責任壓力。

撰寫巡察報告,如實報賬。各巡察組按照“發現不了問題就是失職,發現了問題不報告就是瀆職”的巡察工作理念,根據進駐巡察情況及時梳理彙總巡察發現的問題和問題線索,並撰寫巡察報告,報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審閱、巡察辦備案。同時,提請召開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區委“五人小組”會議,及時聽取巡察組“報賬”,研究巡察成果運用。目前,共起草被巡察單位巡察報告45份,綜合巡察報告2份。

反饋巡察意見,及時交賬。各巡察組在收到區委批准巡察報告意見後5個工作日內起草反饋意見,包括對被巡察單位黨組織主要負責人的反饋意見和對黨組織領導班子的反饋意見。反饋意見報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審閱、巡察辦備案後,及時召開被巡察單位巡察意見反饋會,將巡察發現的問題現場反饋。目前,巡察發現共性問題692個,向被巡察單位反饋巡察意見文稿45份。

移交問題線索,謹慎轉賬。各巡察組按照分級負責、歸口辦理的原則,對巡察發現的問題線索進行歸類整理。對涉及黨風廉政建設和領導幹部執行廉潔自律規定等方面的問題線索,移交區紀委監委;對涉及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在執行民主集中制、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幹部選拔任用等方面存在的問題,移交區委組織部;對涉及違反有關政策規定方面的問題,移交有關職能部門。目前,共發現問題線索86條,其中移交紀委監委77條,移交區委組織部9條。

強化整改督辦,適時查賬。協調區紀委監委抽調專人配合區委巡察組組成臨時督查組,對被巡察單位的整改落實情況及整改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進度追蹤,並將督查結果報區委巡察辦。巡察辦根據督查結果,函至被巡察單位,督促其嚴格按照要求抓好整改落實,對整改不到位、敷衍整改的嚴肅追責。目前,督查組已深入被巡察單位開展督查60餘次。

問題限期辦結,核對銷賬。建立巡察發現問題臺賬和巡察發現問題線索臺賬,要求被巡察單位在反饋意見結束2個月內,報送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整改情況報告,要求有關單位在問題線索移交後3個月內,報送辦理結果,切實做到底數清、情況明。目前,前三輪反饋的問題和問題線索均已辦結,第四輪巡察發現的問題和問題線索正在整改和辦理當中。(邰再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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