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奧迪車撞死撞傷多名學生該判死刑嗎?

走走看看20180009


遼寧奧迪車撞人事件,就犯罪嫌疑人的處理來說,應當不難。也就是說,不管出於哪方面的原因,都只有一個結果——死刑。其他任何處罰結果,都不可能平民憤。

問題的關鍵在於,首先,如何平復被撞死孩子家人的心情。如果沒有有效的措施,好好地平復這些孩子的家人,還有可能發生更大的災難。所以,必須作為重中之重,派專人負責。

其二,如何搶救受傷孩子,特別是重傷孩子,不要再發生死亡事故。同時,如果孩子生命不發生問題,在接下來的時間,就是如何去搶救受傷孩子生命,調節他們的情緒。

第三,如何幹預其他沒有受到直接傷害孩子的心理。因為。此次事故,必然給孩子們心理遭受極大的影響。所以,必須進行心理干預。


譚浩俊


如果不判死刑,能平息家長的憤怒,能給社會一個交代嗎?答案是不言而喻的,顯然不能!

兇手叫韓紀華,今年29歲,其父為當地某村支書,屬於無業人員。經檢測,韓某不是酒駕,也不是毒駕,只是因為氣量狹小,與妻子鬧矛盾,就產生厭世報復社會的心理。據村民說,其平時看起來很老實,沒想到他會作出如此極端之事,真是“人不可貌相”,人心險惡難測!

截至當前,已有6人死亡,都是未成年的學生,還有17人受傷,其中3人重傷,希望傷亡數字不要再發生變化了,傷者儘快康復起來,迴歸正常生活。也希望能夠安排專門的心理醫生對傷者及死者家屬進行一對一疏導,幫助他們走出來!

韓紀華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事拘留了,根據刑法規定,犯了此罪,致人重傷、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韓紀華的行為屬於十惡不赦,性質非常惡劣,影響非常壞,對社會具有極大的危害性,判處死刑應該是不可避免的事情了!


打虎拍蠅


5個鮮活的小生命瞬間消失,3個兒童危在旦夕,15個兒童慘遭傷害。兇手因為和自己的妻子生氣,就開車撞向放學回家的孩子,令人怒髮衝冠!

這些孩子的家長,將終日以淚洗面。孩子是父母的心頭肉,遭此大難,這些家庭猶如五雷轟頂!

這個禽獸為什麼要做出如此傷天害理的事情?你們夫妻生氣,為什麼要殺害這麼多的孩子?你想不開可以選擇自殺,為什麼要開車撞向孩子?!他扭曲的價值觀和殘缺的人格是怎樣形成的?是溺愛形成的,還是另有原因?

你難道沒有孩子嗎?倘若別人殺害了你的兒女,你作何感想?趙高、秦檜和嚴嵩也沒有這個畜牲壞!被殺害和摧殘的兒童的父母親,恨不能食其肉、寢其皮,將其凌遲,也難解他們的心頭之恨!

法律是公正的,這個雙手沾滿許多兒童鮮血的畜牲,肯定會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美食家106


必須判兇手死刑,這種就屬於不殺不足以平民憤。如果不判死刑,讓死者家屬的悲傷和憤怒何處安放,讓法律工作者的良心何安。

我認為這個問題不需要問該不該判死刑,而是應該問到底能夠多久送兇手去見上帝。參考類似的案例,例如河南南陽馬高潮駕車衝撞南陽一中學生,造成學生傷亡,以及陝西米脂和上海持刀傷害學生案,這些兇手無一例外都被判處死刑。所以此次韓某華被判死刑毫無爭議。


其實我關心的是這種惡魔到底多久能夠伏法。這種兇手完全夠得上從重從快,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社會危險性巨大,社會影響極其惡劣。一般而言,這種案子會在半年到一年的時間內完成批捕、公訴和一審判決。

然後不出意外,這種惡魔為了保命,肯定會提起上訴。二審六個月左右,然後還有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複核程序。所以算起來韓某華起碼還得兩年才能下地獄。這時間真是感覺有些長,有些太便宜他了。


律師獨角獸


我認為不應該判死刑,死刑對一個不想活的人沒有任何意義。

判有小孩死亡的家庭,每個家庭把他割肉一年。

判有小孩受傷的家庭,每個家庭把他割肉半年。

死並不可怕。要讓這種人求死不能,才是最好的震懾!



海米俠


死刑已經是最輕的,如果可以,請凌遲!

我們以為每一天都會如期到來,今天身邊的人明天一定還在,可不知眾生皆苦,邪惡也許就蟄伏在前方。

5死19傷,我們如實地寫著,那些無辜的孩子似乎成了筆下冰冷的數字。

我們拿著手機或坐在電腦前,充當唏噓或憤怒的角色。

其實這背後更多的是麻木冷漠。有沒有想起孩子的父母怎麼樣了?有沒有想起那些受傷的孩子怎麼樣了?有沒有想起這場悲劇的根源是什麼?

沒有人關心,因為悲劇沒有發生在我們身邊。

可驚雷隨時會響,誰也不敢保證無數個下一次,自己永遠是命運的幸運者。

請收起那份浮躁,請拾起那份感情。

為了那些不幸的孩子,也是為了我們的孩子,找回我們缺失的那份道德。


盛少聞天下


什麼叫罪大惡極,什麼是罪不可赦,在校門口公然實施報復社會型犯罪,殘忍撞死撞傷20多名學生、累及眾多無辜且肇事逃逸、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奧迪司機,就是一個典型的反面例子。


那麼,撞死撞傷多名學生的奧迪司機該判死刑嗎?

無論是傾聽網上的民意呼聲、抑或是按照刑法量刑標準,奧迪司機都極有可能被判處死刑!

毫無疑問,不殺不足以平民憤!必須用嚴懲告慰無辜的幼小生命!

依據《刑法》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百一十五條 【放火罪、決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險物質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二】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而司法實踐中,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突出表現在:之一,以駕車撞人的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以駕車撞人的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這種犯罪,行為人在主觀上往往是出於故意。這種危險方法與放火、決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險物質的危害性相當,其危害的是不特定的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符合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構成特徵。


經公安機關初步查明,此案犯罪嫌疑人奧迪司機韓某,已鑑定排除醉駕、毒駕。該人性格內向偏執,近期因夫妻矛盾,輕生厭世,產生極端思想,採取駕車衝撞方式,隨機選擇作案目標,導致案件發生。

甚至一念之差,報復社會,闖下滔天大禍的野蠻奧迪司機肇事逃逸被抓後,當即向民警表示後悔,稱“我認了,我啥都認”。

在視頻中,這名野蠻奧迪司機明明看見孩子們正在穿行馬路,但它卻竟然沒有及時踩剎車,恰恰相反,一反常態高速越過馬路中線、逆行超速衝撞人群,於是一瞬間這些幼小的生命“花消玉殞”、命懸一線.....

看到此,無數善良國人的內心剎那間都被狠狠觸痛了、都被無形激怒了,暴戾行兇,屠戮孩童的惡魔必將付出慘重不菲的代價!


霍小姐的八卦爐


事情發生以後,視頻在互聯網上被大家瘋傳,事故極其惡劣,目前已經造成幼兒園5死,18傷的嚴重後果!

而且肇事者的身份已經被曝光,是某村的村支書的兒子,而且有自己的註冊公司,看來有點經濟實力!

從目前車禍現場來看,明明是孩子們已經過了道路,而且司機逆行變道導致這麼大的傷亡!

而至於這個肇事者,能不能判死刑,得看他行為主觀意識以及所造成的後果而斷定!

如果,正如網友們所言,是故意而為之,而且造成這麼嚴重的後果,判死刑或者無期徒刑不為過!

如果是個人操作失誤,那麼其行為已經構成了威脅公共安全,並且造成了很大的嚴重後果!而且這麼大的傷亡,也要判處有期徒刑5-10年以上,甚至更長的有期徒刑!

而且令人憤慨的是,造成這麼大的傷亡,不僅不停下來,而且逃逸,性質極其惡劣,有望被嚴懲不貸!

而且,凌晨最新消息披露,司機屬於厭世,進而報復社會,由此可見行為和動機極其惡劣,後果極其嚴重!

逝者如斯夫,死者為大,不可想象,這事給當事人的家長和家庭造成了無法彌補的災難,令人痛心,不加以嚴懲,不足以平民憤!

無論如何要嚴懲兇手,給遇害家屬一個交代

為此,筆者認為綜合以上行為,司機很有可能被判死刑或者至少無期徒刑!


一米月兒


死刑都輕了,應千刀萬剮,多少家庭毀了,不好過了,親人一輩子都活在思念痛苦之中,必須死刑。


用戶61530404157


這問題問的,你覺得他不死能行嗎?像這種犯罪分子死十次都不足以平民憤。我個人看來你撞成年人我還可以有那麼一點點憐憫,而他撞的是孩子,像這種萬惡的雜種留在世上本身就是禍害,槍斃,槍斃狗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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