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县重阳司法所长巧断杨树案

西峡县重阳镇来了两位老人,一对耄耋老人,两眼泪汪汪,苦求要见书记、镇长,包村的土地管理所长和司法所长接待了两位老人。听完诉说后,才知刘与邵两家为几棵杨树,十几年前就闹矛盾,一直未得到解决。司法所长与土管所长当即表态,让两位老人先回,下午去解决。

重阳司法所长与土管所长驱车迅速赶到双方争议的现场,经双方指认,刘某说他是1986年响应集体号召在房前屋后谁栽树是谁的,邵某说他是1990年生产队队长给发的杨树苗,队长指定让栽的,但谁也找不出证据。司法所长与村民调主任一户一户地走访,但谁也不愿出来作证。双方争议的土地是集体河道,一没有土地使用证,二没有林权证,三没有承包合同。刘说杨树是他先栽、邵后栽,双方为杨树斗争10余年,曾几次上访,两家老少两代积怨很深。经查证真正有争议的仅有三棵杨树,价值4000元,其它纯属赌气,10余年来你卖树他拦,互不相让,开始小吵小闹,大到动招架,拼命。刘家老两口吵着说:“别看你二子官职大,我明天背着被子去上访非告倒你儿子。”刘老头说着浑身发抖,一屁股坐在地上。司法所长看事情要闹大,立即上前劝说,稳住老人情绪不让事态扩大。

三棵争议的树按总价值四六、五五来分,双方都不让。除争议的三棵杨树外,在这一道沟内,东西一行都有五棵以上的树紧挨。司法所长经过一番思考,对现场双方所有的树进行评估后拿出一个方案:现在双方最大的争议焦点是争树的所有权,而不是争得钱,所以得把双方争议的三棵大的杨树让邵某得两棵,刘某得一棵,但靠近刘某的三棵稍小的杨树,刘说有他一棵,邵两棵,随即说三棵都是他的,司法所长建议邵将这三棵稍小的杨树给刘某。

司法所长拿出这个建议后,司法所单独去做邵某工作,土地管理所长和村民调主任去做刘某工作,最后,把双方集中到一起摆事实、讲道理,最终达成协议,10余年仇恨一朝解,司法所长用一个下午让双方握手言和,村组干部也皆大欢喜,汇报给镇书记镇长后,领导也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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