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0 襄城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巡回审判进校园

襄城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巡回审判进校园

映象网许昌讯(记者 康世保 通讯员崔佳 樊高峰)“襄城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现在宣布开庭!”5月30日上午,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襄城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在襄城县清华园学校树人堂巡回审判一起滥伐林木犯罪案件,为800多名小学生和初中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11月12日,被告人卢某、李某安、陈某民三人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共同预谋后将襄城县双庙乡赵庄村赵某家中位于赵庄村村南高速路北侧承包地里的72棵杨树伐掉。经鉴定,被滥发的杨树材积为22.2853立方米。

襄城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巡回审判进校园

在审判长樊高峰的主持下,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量刑建议、最后陈述有条不紊地进行。三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悔罪,恳请从轻处理。合议庭经过评议,当庭宣判,三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拘役4个月,缓期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庭审结束后,襄城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冀超良专门对学生们嘱托:“你们是祖国的未来,在这么美丽的校园里,要好好学习,长大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最近,咱们每天可以看到蓝天白云,这就是保护环境的成果。一棵大树,从栽下到长成大树,需要几年、十几年的时间,砍伐只需几分钟、十几分钟。这种行为,不仅给国家带来损失,最主要的是给环境造成伤害。你们一定要从小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好习惯,保护环境,爱惜环境,做环境的守护者!”

“法院把庭审搬到学校来,尤其是关于环境保护的,是非常有意义的,可以让学生感受真实庭审现场的同时,不仅懂得守法,还要学会主动爱护环境!” 清华园学校政教处张主任深有感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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