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甘肃永昌一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一审宣判

还记得前段时间上映的电影

《邪不压正》吗?

这不在金昌市永昌县

就上演了一场现实版“邪不压正”!

话不多说

直接“翻牌子”!

首例!甘肃永昌一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一审宣判

11月30日,永昌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崔某某、汪某某等十三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作出一审宣判。以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崔某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50000元;以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其他十二名被告人八年六个月到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30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罚金。


犯罪成本之高、惩处力度之大

随即可见

据了解

该案系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

永昌县首例

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

那具体是怎么一回事?

详情了解一下

↓↓↓

首例!甘肃永昌一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一审宣判

2013年12月至2018年2月期间,被告人崔某某、汪某某等人纠集杜某某(另案处理)等人先后在其合伙经营的“雅馨阁茶苑”、被告人张某某在永昌县城关镇开办的“敬庭”棋牌娱乐室、御山庭院等地组织赌场,被告人崔某某等人赌场放贷,抽头渔利,并多次采取殴打、胁迫、非法拘禁他人等手段暴力索债,形成了有组织的“恶势力”团伙,在县域内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城乡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社会影响恶劣。永昌县人民法院对该案开庭审理后,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程度等方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首例!甘肃永昌一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一审宣判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扫除的是黑恶势力

净化的是政治生态

赢得的是社会安宁

夯实的是执政基础!

首例!甘肃永昌一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一审宣判

对该案的公开审判有力地打击了恶势力犯罪的嚣张气焰,彰显了国家法治权威及永昌县人民法院惩治恶势力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坚定决心。今后,永昌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力度,继续保持扫黑除恶的高压态势,与人民群众共同营造祥和安定、安居乐业的生产生活环境。

违法犯罪害人害己

还是要做一名

勤恳、踏实、善良

的好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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