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劃撥”的房屋 所有權轉移時需按房價的1%補繳土地出讓金

買房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

買房的人們最擔心的就是

因為開發商的種種關係,

導致自己交了全款的房子

仍辦不了不動產登記,

而類似已住進新房幾年

卻遲遲辦不下來不動產登記的情況,

也並不少見。

“劃撥”的房屋 所有權轉移時需按房價的1%補繳土地出讓金


最近,昆明市政府辦公廳對外發布《關於處理不動產登記有關問題的通知》,對各種情形如何辦理不動產登記進行了詳細說明。一起了解一下。


“劃撥”的房屋 所有權轉移時需按房價的1%補繳土地出讓金


開發商跑路業主可自辦不動產權證?! 先決條件很重要

“劃撥”的房屋 所有權轉移時需按房價的1%補繳土地出讓金

這份《關於處理不動產權登記有關問題的通知》中明確,因為歷史遺留問題沒有辦理不動產權證的商品房開發項目、城中村改造項目、保障性安居工程項目和其他權屬來源合法的房屋都可以依照這份通知進行不動產權登記。


“劃撥”的房屋 所有權轉移時需按房價的1%補繳土地出讓金


如果開發商已經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者公司已註銷而且沒有其他開發商接手的情況下,房屋的所有權人或者業主委員會可以申請辦理不動產登記。


“劃撥”的房屋 所有權轉移時需按房價的1%補繳土地出讓金


如果開發建設單位還存在,但是在業主提出辦理申請90天內,沒有向不動產登記機構提出辦理申請的,業主和業主委員會也可以自己辦理。但是在自行辦理的時候,有一個很重要的先決條件。


《昆明樓市》主編 陳欣:“業主首先要判斷開發商是否取得了國有土地使用證,有這個證另外還要去判斷它的土地是否被抵押,目前來看一旦出現了開發商跑路,或者資金鍊斷裂導致交不了房,甚至是交了房但是沒有辦證的,一般它的土地證確實抵押了。”

“劃撥”的房屋 所有權轉移時需按房價的1%補繳土地出讓金

國有土地使用權為“劃撥”的房屋

所有權轉移時需按房價的1%補繳土地出讓金

對於那些在劃撥土地上建起來的房子,比如說單位宿舍或者單位福利房,如果房屋已經辦理了《房屋所有權證》登記到業主名下,那麼業主申請不動產抵押和變更登記的,土地用途保留劃撥土地性質。但是,如果房子要交易,就得先交土地出讓金。


《昆明樓市》主編 陳欣:“如果自己住沒有關係,但是如果要轉手賣給別人,你轉賣出去之前先要補交百分之一的土地出讓金,比如你房子賣100萬,那你先要交百分之一,也就是一萬塊錢的土地出讓金給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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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昆明市國土資源局瞭解到,業主如果提交了完整的申請材料,五個工作日就可以拿到不動產權證。但是,實際操作中情況可能比較複雜,比如昆明有的老小區建在了集體土地上,如果要辦理不動產權證,就必須把集體土地改為國有土地,除了涉及到徵地補償以外,還有一系列流程要走,具體的實施還有待政府出臺更細緻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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