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吃剩下的飯都是怎麼處理的?

小猴紫在此


當我們想起“剩飯”這個詞的時候,第一反應肯定是倒掉或者餵狗,餵豬等牲畜,但是在古代,皇帝吃剩下的飯可就不是這樣了,皇帝吃剩下的飯能叫剩飯嗎?誰敢扔?扔皇帝吃過的菜可是大逆不道,重則會被問罪處死的!再說了皇帝平常吃的菜少則三五十道多則上百道,即便有一部分是擺樣湊數的,但每天依然會剩下大量的飯菜,這些飯菜都是名滿天下的御廚做的,通常情況下一般人花錢都吃不到,所以“倒掉”那就太暴殄天物了!因而皇帝吃剩下的飯菜其最終結局一般是以下四種情況。



1,賞賜給身邊的人。通常情況下皇帝會將自己沒有動過的菜賞賜給身邊的大臣,嬪妃,皇子,公主等人,有時候興致高了還會賞賜給宮女,太監,而得到賞賜的人不管餓不餓必須當著皇帝的面站著吃完,不管好不好吃,願不願吃,哪怕他不喜歡吃香菜而皇帝賞賜了他一盤香菜炒肉!都必須稱讚飯菜的美味和皇帝的恩德,所以得到皇帝賞賜的飯菜有時候也是一件很痛苦的事。

2,被倒賣給有錢人。是的,你沒看錯,古代的思想不能用今天的觀念來理解,那時候,皇帝的口水就是老天爺灑下的聖水!不僅能治病還能延年益壽,發家致富,這一點不誇張!所以皇帝的“御膳”在民間是很有商機的,於是宮裡的御膳房會和宮外一些比較高檔的餐館保持長期合作的友好關係,宮裡人會把菜樣還保持較完整的剩菜打折賣給餐館,餐館則稍微加工一下後打出“御膳”的名義對外銷售,於是那些“急於得到皇帝口水”的有錢的老百姓就爭相來體驗,這條產業鏈經過明朝的發展到了清朝已經非常的完整,據統計參與這條產業鏈的人員最多的時候有上萬人,可見“倒賣皇帝剩菜”是真的暴利!



3,皇帝沒碰過的菜下次再上。像類似燉湯一類的菜,這種菜被御膳房的廚子做好後長期用小火煨在鍋裡,什麼時候傳膳了,便盛一些上去,皇帝沒有碰過的則拿回來重新煨到鍋裡,而且如果皇帝在非用膳時間想要吃點什麼東西填填肚子,這時候也可以快速的傳上來,而不會耽誤皇帝餓肚子。否則皇帝餓的發怒了,真的會像餓極的老虎,得誰咬誰!

4,賣給普通百姓。可能有人問了,這跟第二條有什麼不一樣的嗎?是的,不一樣,一樣的話我還會說兩遍嗎?第二條是針對有錢人的,而這一條是針對包括你我在內沒錢的(開玩笑,各位朋友們肯定都比我有錢,哈哈)。


老北京有一個詞叫“折籮”,不知道北京的朋友們有沒有聽過,根據《北京土語辭典》解釋為:“酒席吃罷,剩下的菜餚,不問種類,全倒在一塊兒……也叫‘折籮菜’。”過去人們不富裕,頭天的剩菜剩飯捨不得倒,第二天“折”到一起燴食,殘羹剩飯有一種特殊的味道,有人喜食。那麼當皇帝吃剩下的飯菜經過前面三道篩選後,最後剩下的宮裡人會把這些菜倒在一塊兒,倒成“皇家折籮”,賣給宮外的普通人,當然價格是非常低的了,基本就是半賣半送,如此一來有錢人能品嚐到皇帝的口水,沒錢的人也能嚐到皇帝的口水,你好我好大家好,嗯,就是這樣。

所以經過以上四種方式的處理,皇帝吃剩下的飯菜基本被消耗的差不多了。


鹹魚閒聊


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這個問題問的有水平。

以溥儀為例,作為滿清的皇帝,還傳承祖宗的規矩,每天只吃兩頓正餐,稱為早膳和晚膳。早膳一般在早上六點至八點半進行,晚膳在十二點至下午兩點進行,夏秋兩季則提早一個小時。兩頓正餐之後,各加一頓小吃,時間不固定,如果皇帝臨時想吃什麼,就隨時傳人送上。

他吃飯的時候,菜分為兩種。

一種純屬壯聲勢的,大概有幾十道。

這些才都是平時就準備好的,有的一直都在燉著,吃的時候就端上來。

溥儀回憶:一般為主菜八品、小菜四品,外加火鍋、粥、湯等,加在一起大約有二十幾品。這些菜餚經過種種手續擺上來之後,除了表示排場之外,並無任何用處。它之所以能夠在一聲傳膳令下,迅速被擺在桌子上,是因為御膳房早在半天之前或一天以前就已做好,煨在火上等候著的,誰願意吃呢?我吃飯的時候,御膳房做的這些菜遠遠地擺在一邊, 不過做個樣子而已。

溥儀實際吃的,主要是自己的廚師以及太妃的廚師們,現做的菜,一般也有20多個,每天不同花樣:我每餐實際上吃的是太后送的菜餚,太后死後由四位太妃接著送,因為太后或太妃們都有各有的膳房,而且用的都是高級廚師,做的菜餚味美可口,每餐總有二十來樣,這是放在我面前的菜。

溥儀的廚師按照今天來看,就是特一級廚師之霸,是全國最頂尖的廚師。至於食材也是因有盡有,每個月開銷巨大。御膳房所用雞、鴨、豬等肉類物品,主要由內務府支出四萬兩銀購買

所以,溥儀每次吃的其實就是二十多個菜。

需要說明的是,皇帝吃飯的時候,如果不是陪著太后,只有他一個人可以坐著,其餘哪怕是妃子或者大臣一起吃,也必須站著,這是規矩。

皇帝平時久居深宮,鍛鍊不足,加上常年錦衣玉食,通常食量很小。

一般來說,二十幾道菜只是選幾樣略碰一下。

根據皇族的規,皇上對同一盤菜最多吃三筷子,多了就是失禮。

對於皇上吃剩的東西,一般有兩種處理方法。

第一就是賞賜,賞賜給妃子、孩子、大臣等等。

但是,賞賜的菜絕對不是皇帝自己吃過的,而是沒吃過的。

這不是處於衛生考慮,因為為皇帝的撿菜是太監,用的都是公筷,本來就很衛生。

這是處於皇家的嚴格保密規定。

大部分被害死的皇上,都是中毒。

所以皇帝吃的菜也是保密的,絕對不能讓外人知道皇帝喜歡吃什麼。

史料這麼寫:站立在皇帝身後的四名太監便是專門執行家規的,即便是皇帝,也得遵循老祖宗定的規矩。皇帝用眼睛看哪個菜,侍膳太監便將那個菜朝皇帝身邊挪近一點,然後用羹匙舀進布碟裡。假如皇帝吃後說了句“這個菜不錯”或是讚許點頭,傳膳太監就再替皇帝舀一次,同時將這個菜朝後面退,不能再舀第三次。如果連舀三次連吃三口,那四個太監中為首的一個就會叫一聲:“撤”其餘太監便將這個菜撤下去,而且此後十天半月就不會再見到這個菜了。宮中把這個規矩稱作“傳膳不勸膳”。

《膳底檔》是專門記錄皇帝進膳情況的內廷資料,事無鉅細,一點不漏均記錄在案,但是皇帝愛吃什麼菜則是萬萬不能記錄上檔的,皇帝也絕不會說自己喜歡吃什麼,或者今天想吃什麼。侍膳的太監及宮內人員更不許隨便談論,這可是宮內的一大忌諱,隨意談論或洩露皇帝用膳情況的人,輕者杖責,重者砍頭。如果沒有皇帝的旨意,包括皇后在內,任何人都不能跟皇帝一起吃飯。


所以一是御廚每天都要換花樣,很少將一個菜燒多次。二是皇帝吃過的菜一般不賞賜給別人。

第二就是作為廢料處理。

根據規矩,太監宮女是絕對不能吃皇帝剩飯剩菜的。

皇上吃剩的東西,只能作為泔水處理,丟掉或者餵豬。

到了溥儀時期,滿清垮臺,宮內一切都亂了。

一些太監在處理泔水時,竟然將溥儀的菜偷出去,賣給獵奇的食客,美其名曰御食。

自然,這是違規的,一旦被發現太監也就完了。

說白了,賣這種菜也轉不了幾個錢,可見太監視財如命的態度。


薩沙


皇帝吃剩下的飯菜,皇帝肯定決定不了它們的去處。

皇帝不光決定不了這個,別看他能決定把哪個封疆大臣腦袋擰下來,他甚至還決定不了自己能多吃幾口。那是因為清代宮廷內部有一條慣例,再好吃的菜品,你皇帝爺也不能吃第三口,通常你吃第一口的時候旁邊伺候的太監們的眼睛就瞪圓了,進入一級戰備狀態,隨時等你動第二口的時候大喊一聲“撤!”馬上給你撤下來。不僅給你撤下來,而且保證這道菜在未來的十天半月你皇帝別想跟它再見,保證再也不見。

這一條祖訓倒是有可取之處,一是為了避免讓別人猜出皇帝的口味,萬一日後下毒怎麼辦?而是怕做出這道菜的御廚驕傲,等他老了退休了萬一出去胡嘞嘞,說皇帝喜歡吃他做的哪道菜,這種現象也是決計不允許發生的。

清朝皇帝的膳食有著嚴格的追溯機制,他吃的哪盤菜的食材是哪裡進貨,哪個配菜,哪個烹飪,哪個傳菜都記錄在冊,清清楚楚,出了問題知道找誰的麻煩,想跑你也跑不了。

皇帝倒是想改變這種現狀,有些時候就會把吃剩下的肉食、點心賞賜給妃子兒子、王公貴族、寵信大臣,除非當面勒令你吃進肚裡,否則大家一扭臉,還是轉手把它們給了太監,或乾脆扔掉,皇帝身邊的紅人,誰會窮到吃不上冷肉冷餑餑?

皇帝不知道啊,還鍥而不捨樂此不疲呢。

當然有時候身邊實在沒人,也會抓幾個太監賞賜給他們,這幫太監倒是有眼力價兒,雖然跪倒山呼萬歲,感謝賞賜。扭過臉兒來多半還是要把它們轉送給級別更低的小太監或宮女。

這也不怪他們,據溥儀的回憶錄裡描述,這皇帝的膳食是“營而不養,淡而無味”,乍一看科學配比、營養全面,味道著實差著點意思。

由於皇帝的膳食太過講究佈局排場,每餐飯總有不下幾十道菜,慈禧更是增加到了一百多道,賞賜也賞不過來,那就只好由太監們處理了。

有經濟頭腦的太監就會打起這方面的主意。

清代紫禁城的北邊有一溜飯店、雜貨店,很多都是太監們開的,或者入了股,最不濟也是有業務聯繫,專門賣皇宮裡倒騰出來的物件,其中的一大項就是剩飯剩菜。

這些剩飯菜,全須全尾兒的可以再度登上大點的飯館,能吃到的還得是中產階級;賣相不佳的攏到一塊,就是貧民百姓最愛吃的折籮,吃瞪眼兒食,一個銅子兒撈上一大筷子,逮著一大塊肉就算撿了便宜。

還有的小太監把這些吃剩下的餑餑放到醬缸裡發酵,做出的甜麵醬味道相當不錯,算是皇家甜麵醬,除了自己偶爾吃一口,賣到宮外也很受市場追捧。


歷來現實


自古皇帝最尊貴,獨享天下唯一人。

說話叫金口一開,即為聖喻,無人不尊;後宮佳麗三千,女人眾多;每天錦衣玉食、美味佳餚。要不然很多人不惜父子、兄弟相殘都要爭這個皇位呢?


皇帝的吃飯一一即用膳,就十分的奢侈和考究。比較近的明清,專為皇帝服務的就有御膳房,傳膳太監、嘗膳太監一干人等。

皇帝每餐少則五十多道,一般一百二十道,多則二百多道菜。

這些用名貴的食材,由廚藝精諶的御廚烹飪的美味佳餚,卻是供皇上一人享用的。皇上是吃不完的。多數情況下,也僅對幾道菜對胃口,多數是不曾動的,何況宮中規定,再好吃的皇帝也不能超過三口。剩餘的就更多啦。

這一餐下來,少說耗銀萬兩,這可是一個七品縣令幾十年的俸祿。可見奢侈之重。

那麼大部分剩下的膳
食去哪兒了呢?

個別情況下,有陪皇上用膳一說,那可是天大的殊榮,未動用過的菜品可賞賜於這些人,有時還有妃嬪、皇子、公主等。但絕大多數為御膳房的太監宮女回收走了。

這些是捨不得丟棄的,而尋到了一個生財之道一一把這些東西從宮中倒騰出去,至清未竟成了萬人規模的產業鏈。品相好的供給中高檔飯店,沾上御字,這些飯店名氣大了很多。一些殘剩的燴在一起,一般由太監暗中支持的街麵湯鍋便宜售賣,名御廚調製出的即便摻雜剩餘也仍是美味,民間百姓哪裡享受得到?最後竟成了北京百姓喜愛的名小吃。


晚亭與落霞同暉


皇帝吃不完的飯一般一種,那就是剩下的飯菜宮裡會以皇帝吃剩下的御膳賣給宮外,在明清時期就已經流行吃皇家剩下的菜,那些老百姓都認為皇帝吃剩下的菜不一般。



他們認為皇帝吃剩下的菜沾著皇氣呢,甚至皇帝的口水那叫龍涎,書生吃了能考狀元,平民百姓吃了能當官,可是他們不清楚,一般這種飯菜讓小太監偷偷吃過後在販賣到了宮外,所以不光有皇帝的口水,還有太監的。



這些宮裡的御膳,品相好的打五折賣給飯店,飯店拿到後,門口掛個牌子,說今天有皇帝御膳,這些經過兩次加工賣給有錢人家,品相差的賣給路邊小販。



甚至晚清時期,有文人寫過見聞錄,路邊小販把這些亂七八糟的御膳混合在一口鍋裡,倒入醬水,購買之人可在交上錢後購買一勺,一個大錢一勺,運氣好點的,撈出個大丸子,運氣不好的,撈個青菜根啥的,賣的人絡繹不絕,老百姓不覺得噁心,但是掙破頭想吃一口,因為是皇家御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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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坐靜飲淡看世態炎涼


皇帝因為身份的特殊性,和他有關的一切事情,好像我們吃瓜群眾都是很關心,無非就是想知道他們皇帝是如何生活的?

那麼皇帝吃剩下的飯是如何處理的呢?

要知道和皇帝有關的一切事情,不管大事還是小事,都是很機密的。關於皇帝私生活的事情,任何人(太監宮女們)不得向外人訴說,也不能背地裡嚼舌頭。否則,一旦被皇帝知道了,腦袋肯定就會搬家的。

皇帝吃飯,看似是一件小事情,但是,其中裡面有很大的學問。

要知道生在皇宮之中,就是活在最無情的地方,歷史上兒子殺父親當上皇帝的不是沒有。也就是說雖然都在宮廷之中,雖然都有血緣關係。

但是,危險無處不在。

即使親生父子,在皇位面前,也會漏出人爭權奪利的本性來。

若是有人想暗算,甚至是暗殺皇帝,似乎在飯中下毒,是個很好的辦法。

可是皇帝每一頓飯,都有幾十道菜,鬼才知道皇帝會吃哪個菜呢?而且關於皇帝吃飯的吃法,也都是有祖宗立下來的規矩規定好的。

這幾十道菜,皇帝最多也就是吃一口,實在遇到很喜歡吃的,皇帝可能會接著吃第二口。只要皇帝吃完這個菜的第二口,那麼這個菜,就會被伺候皇帝的太監給撤下去。而且未來幾天內,絕對在看不到這一道菜了。

因為皇帝每一頓飯,都有幾十道菜,當然大部分是皇帝一口都沒有吃過的。

這些皇帝沒有吃過的飯,一般御膳房還是會拿回去,儲藏好若是皇帝臨時餓了想加餐,那麼這些飯菜,就可以端上去,再給皇帝吃。

還有就是,有的時候,皇帝會把自己吃剩下的飯菜(說是吃剩下,其實就是沒有動過)給賞賜給自己寵愛的大臣,或者太監宮女們。

若是接受皇帝賜食的人,就一定要當著皇帝的面,把皇帝賜的飯菜給吃完,即使皇帝賜給您的飯菜,不符合你的胃口,你也要謝主隆恩,吃個乾淨。

這樣操作一番,就沒有人知道皇帝最愛吃那個菜了。若是不知道皇帝愛吃哪個菜,別有用心的人,也不會在菜裡動手腳了。

更不會在坊間流傳,皇帝愛吃什麼菜,來炒作的嫌疑。

當然皇帝用的膳食,被別人在飯菜裡動手腳的事情。也是不會出現的,只是防患於未來。畢竟皇帝吃的東西,是哪裡供來的,都有記錄,記得是清清楚楚。

關於皇帝吃剩下的飯菜,除了會賞賜給下人之外,還有以下處理方式。

第一,大部分可能是被倒掉了,就像是處理宮廷裡的垃圾一樣,處理出去。

第二種可能,就是宮廷裡御膳房的管事,會和坊間的大飯店立的領導私下裡做好聯繫。每次把皇帝吃剩下的飯菜,通過坊間飯店加工之後,再高價賣出去。

據考證這種處理方法,在明朝的時候就有了,發展到了清朝的時候,已經有幾百年的歷史了,可以說到這時候,倒賣御膳已經是一件可以發家致富的產業鏈了。

要知道那可是皇帝吃剩下的飯菜,坊間不知道有多少大款們,排著對等著吃這種飯菜呢。

最後,有必要說一下,清朝的時候皇帝又或者是民間,一般都是一天吃兩頓飯。

早飯一般是在6點到8點之間,午飯一般是在12點到14點之間。

當然這是吃正餐的大致時間。皇帝可能還會有下午茶,也就是什麼時候想吃了,就會安排御膳房給他把東西呈上來。


史學達人


在溥儀《我的前半生》裡寫到,隆裕太后每餐的菜餚在百樣左右,要用六張單桌盛放,這是她從慈禧那裡繼承下來的排場。而末代皇帝的溥儀比她少,按例也有30種上下。



但是這些菜餚經過各種手續擺上來之後,除了表示排場,並無任何的用處。因為御膳房早在半天或者一天以前就已經做好了,在火上面候著。

但是自從光緒皇帝開始,皇帝並不靠這些,早已經過了火候的東西充飢。御膳房每天所做的30多道菜,不過就是做做樣子。而溥儀皇帝每餐吃的都是由太后太妃們自己的御膳房做的菜,每餐也都有二十來樣。



也就是說,連溥儀也知道宮內的御膳房存在著大量的浪費。飯菜是大量的做而不吃衣服則是大量的做而不穿。一個月內有810斤肉和240只雞鴨,是為我這個五歲的孩子用的。但是溥儀很少吃,或者根本就沒吃。

這些菜餚到哪裡去了呢?一個就是御膳房本身的各種太監,打雜的。但是他們其實也喜歡吃新鮮的,他們會自己開小灶。

這些每天輪流上來的菜式,無一例外的都經過御膳房。御膳房這些吃的東西,溥儀用了幾個字來說,就是華而不實,費而不惠,營而不養,淡而無味。

那麼這些東西倒掉也很可惜。於是從明朝開始起,就有倒賣御膳的產業鏈。將這些皇帝吃剩下來,甚至紋絲未動的菜餚打包,交由京城的高檔的餐館,經手的太監和經辦人獲取不菲的銀兩。


而有些酒店,正是因為皇帝御膳材料的難得,品相的上佳,以此來吸引大量的商人富戶買單。

而御膳房,又往往向皇帝虛高報食材的採購價,兩頭牟取暴利。可見經營御膳房真是一個肥得流油的差事。

比如道光皇帝問雞蛋多少錢一個?內務府報稱30兩。有一次皇帝上朝,問大臣吃了什麼,那個大臣說自己吃了一個雞蛋一碗粥,道光皇帝馬上龍顏不悅。嚇得那個大臣說,我吃的雞蛋是從家裡自己的雞下的。

這樣龐大的皇宮的體系,欺上瞞下。為的就是一個利益。


知道的多一點


古代皇帝作為封建政權的最高統治者,是九五之尊,所以要從各個方面超越普通百姓。娶老婆要有三宮六院七十二嬪妃,出門遊玩需要數十甚至上萬人隨從。即便是吃飯也有數十甚至上百道菜。



清朝時期,皇帝每天吃兩頓飯。早膳時間在上午7點到9點之間,晚膳在下午1點到3點之間。溥儀在《我的前半生》中記載,清朝滅亡後,皇宮中對於膳食已經節省了很多,但每天依然保持著巨大的排場。作為皇帝的溥儀每天消耗22斤肉、5只雞、3只鴨,而隆裕太后每天的消耗更是達到了32斤肉。

另外據記載,隆裕太后的膳食標準傳承於慈禧制定規矩,每一頓飯有上百道菜,需要合併六張桌子才能陳列。而溥儀用膳時也有30多樣菜陳列。



這些菜上來之後,基本上都是皇帝一個人的,其他所有人需要在一旁站立侍奉。當然相當於二三十個人口糧的菜,皇帝根本吃不完。那麼面對這些吃不完的飯菜,皇帝可以把這些吃不完或者不愛吃的菜賞賜給嬪妃、皇子或者大臣。

接受了皇帝賞賜的人即便是不餓或者不想吃,也必須要表現的感激涕零,然後再另設的桌子旁站立吃完,如果這個過程中皇帝高興的話,或許會賞賜一個座位,那麼就可以坐下吃了。



另外,雖然皇帝的飯菜可以賞賜,但畢竟賞賜出去的是少數,所以還有一個方法,那就是撤下去重新上。在很多時候,皇帝的膳食都是排場,大部分都是擺設,所以很多時候一些皇帝沒有動過筷子且又能保存的菜會被撤下,等到下次用膳的時候再端上來。其中產生的巨大利潤也被相關人員的貪汙。

最後就是倒賣出宮了。這種情況在清朝時期非常盛行,甚至形成了完整的產業鏈。這些太監從宮中將一些品相比較好的菜品以低價倒賣給酒樓,酒樓得到這些菜品後會大肆宣傳,告訴大家今天有“御膳”出售。而當時的百姓認為能夠吃到皇宮裡的菜品是福氣,所以很多民間的鄉紳富豪也會爭相購買。



另外那些品相不好的菜品也有處理方式。據一些晚清時期的文人記載,宮中太監會將這些品相不好的菜倒賣給小商販,這些商販會將這些品相糟糕的菜全部倒在一和大桶之中,然後倒入醬水。這樣御膳就被埋在了醬水之中,小商小販挑著“大雜燴”沿街叫賣,一文錢撈一勺。儘管是殘羹剩飯,這些人聽說了是御膳也會爭相購買。一些運氣好的說不定能夠撈出一個大丸子,當然那些運氣不好的那就只能撈出一些剩骨爛菜了。


我是越關


其實一直到明清兩朝之前,歷朝歷代皇帝御膳的規模其實也沒有想象中那麼龐大,即便明朝前期仍舊嚴格遵循明太祖“四菜一湯”的規格。如果不是需要宴請的話,皇帝私人的御膳並不會產生那麼多的“廚餘”

古代皇帝的御膳,如果吃不完所產生的廚餘,除了直接丟棄之外,或者賞賜給朝臣、或者由宮廷中的宮女太監食用。而到了清朝末年,還出現了“倒賣”皇帝御膳的做法


雖然說中華飲食文化源遠流長,然而正所謂“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其實在秦朝到唐朝的很長一段時間內,當時即便是皇帝的御膳內容也相當乏味單一。直到唐朝,皇帝每天還是隻吃兩頓,各種後來非常常見的食材在當時都是沒有的,而後世非常普及的炒菜也是宋朝才出現的。所以很長時間內,皇帝的御膳其實也不咋地,也沒那麼多的廚餘產生

明清時代,因為民族融合、新航路開闢大量新農作物傳入、炒菜等烹飪手法出現等,使得當時的飲食文化登峰造極。

尤其明朝後期與清朝中後期,皇室飲食逐漸奢靡,規模龐大浪費驚人。晚清時代,慈禧太后每頓需要上百道菜,而真正動筷子的不過幾道菜

如果碰到勤儉點的皇帝,並沒有什麼廚餘,自然不用擔心,就那麼多東西剩下的就扔掉即可。但是碰上奢靡慣了的就比較麻煩了。

明朝與清朝時期,皇帝有將自己用剩的飯菜賞賜給自己的寵妃、比較賞識的大臣,表示恩寵。不過,這種其實也就是那麼個意思,如果當真恩寵,皇帝會直接“賜膳”

,讓寵妃近臣直接與自己一起享用。將剩餘飯菜送過去,都已經不太適合食用了。

除此之外,最常見的就是由內廷的太監宮女們享用。畢竟太監宮女也要吃飯,皇帝吃剩的東西再怎麼樣也是御膳,肯定比奴婢們的伙食好,朝鮮王朝時期,國王的膳食退下之後就是由宮女們食用的。

而到了清末,也是歷朝歷代御膳規模達到最驚人的時代,這個時候竟然出現了“倒賣宮廷御膳”的行當——御膳廚餘被太監們偷偷帶出宮廷,高價售賣,竟然形成了一條產業鏈。


澹奕


古人吃飯都是一天兩頓,做為食物鏈最頂端的皇帝也不例外,早膳時間是七點,晚膳時間是下午1點,兩次正餐後會備點零食或粥之類的。為了擁護無上皇權,全國各地的土特產都會彙集到宮中,天上飛的地上跑的,只有想不到,沒有吃不到,這些都為皇帝吃飯的排場提供了有力保障。

從周朝開始,宮中開始出現“食官”一職,專門指導皇帝的飲食,其實就和現在的營養師一樣。在明朝時期,皇帝吃飯的排場還說得過去,朱元璋因為小時候吃過苦捱過餓,吃肉曾是一件奢侈的事情,朱元璋當了皇帝后吃肉成為每餐必備,無肉不歡,滿桌的菜品最多也就十幾種。繼任的明朝皇帝們口味不同,但也僅是換換花樣,菜式數量上大多保持了這個標準。

但是到了清朝,御膳標準一下子提高了不少,比如說乾隆時期,每餐連菜帶主食總共48道,這叫“全份兒”。愛吃肉的乾隆每餐必有鴨肉、鹿肉,再就是各地特產果蔬和應季的時令菜。

只是一桌子菜擺在那兒,一半是用來吃的,另一半卻是用來看的。為什麼呢?主要是因為滿族有“祭神肉”一說,即天天殺兩端豬,切一盤白水煮的肉片,即便不吃也必得端到桌子上,意思是一餐一飯不忘先人創業困難。

乾隆這“全份兒”48道菜看起來夠多了,可是跟慈禧一比就是小巫見大巫了。據說慈禧每頓飯有100多道菜,風風光光鋪滿一大片桌子,朝廷衰落時期出現這樣的奢靡,不可謂不諷刺,也足以讓人預見晚清的悲劇。

現今不少電視劇有這樣一個劇情套路,就是皇帝到了後宮,今天這個屋裡坐坐,明天那個屋裡歇歇,心情好了就留下吃飯,妃嬪們也總會為皇帝獻上點心。其實這是不可能的,用膳的規矩框在那裡,皇帝必需遵守飲食禮儀,用餐只能一個人。

皇帝吃飯還有“吃菜不許過三匙”的規矩,無論什麼菜都不能連吃三口,吃過三口的菜立即撤下。因為皇上愛吃啥屬於宮中大忌國家機密,為了避免有人下毒,皇上的口味不能問,更不能寫。御膳種類繁多,也是為了讓人難以分析出皇帝的飲食偏好。

如此一來,皇帝用膳每盤菜都會剩下許多。太浪費?不要緊,依據宮殿飲食禮儀,皇帝進膳結束後,會將膳桌上的菜餚、餑餑、點心等賜給后妃皇子們,后妃皇子們吃不了再賞賜給太監和宮女們。

皇帝用膳時偶爾還會賞賜大臣們陪吃,這是帝王拉攏君臣的一種方式,只是這樣機會不常有,所以得到恩賜的臣子們,往往會表現得受寵若驚、感激涕零,再三表示會為了回報皇上的重視而赴湯蹈火肝腦塗地。

即便這樣,皇帝每頓還會有不少剩菜剩飯,又是如何被處理呢?按照流程自然是被倒掉運出宮,於是一個宮廷管理的漏洞出現了,一些人開始倒賣御膳,甚至形成了一條產業鏈。

據野史不完全統計,太監、宮女、民間小販等人均有參與,最火的時候多達萬人,三教九流匯聚其中,可見利潤之龐大。

品相相對完整的菜式一般會進入京城高檔一點的飯館,精明的飯館老闆自然不敢明說這是皇帝吃剩的,但噱頭還是要有的,於是大肆宣傳請到了皇宮裡的御廚,來這裡吃飯就等於享受了到皇帝的待遇,加工熱一下隨便擺擺造型,民間的土豪食客一個個搶著要。有的食客即便知道是剩菜,也往往不會計較,畢竟是宮中出來的好東西。

宮中養的御廚的確有功底,不僅會卯足勁把各種菜式做成精美藝術品,關鍵是還做得好吃。可是說實話,哪會有那麼多御廚會淪落民間,要說有,也是到了末代皇帝溥儀被趕出紫禁城後,那時御膳房被迫一夜間散夥,御廚們紛紛到社會上謀生,據說北海仿膳、頤和園聽鸝館就是當年的御廚開的。

扯得有些遠了,繼續說剩菜剩飯,對於品相差的剩菜剩飯也不愁賣,倒賣分子將這些賣給路邊的“食攤”,小販用這些再加工,加些米熬成各種各樣的粥,挑到街頭零售,最賤的時候十個”大子兒“一碗,窮人也能買得起,不僅能吃飽,味道竟然還不賴。

還有更簡單粗暴的,將各類亂七八糟的剩菜剩飯混在一口大鍋中,倒上熱水熬著,顧客交一個“大子兒”就用一柄長把鐵勺撈一下,撈出啥算啥,運氣好的時候能碰著半個雞腿啥的,運氣差的可能就撈出個魚骨頭。

看上去讓人噁心的泔水,顧客卻絡繹不絕,樂在撈中。這種現象一直持續到溥儀做末代皇帝的時期,也算物盡其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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