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黃縣人民法院法官柔性執法化解家庭矛盾

□記者 王璐 通訊員 宋琪

“宋法官,謝謝您了,要不是您的一席話,我有生之年都不一定能看見幾個孩子和和氣氣坐在一起。”12月10日,內黃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副局長宋飛接到84歲的劉某某打來的感謝電話。

劉某某是內黃縣六村鄉某村村民,生育了6個子女,現隨著小兒子張某某一起生活。劉某某逐漸衰老,生活無法自理,她便向其他5個子女提出輪流贍養的請求。不料,5個孩子都表示拒絕贍養劉某某。原來,這些年來,劉某某的耕地、養老補貼等多項收入均由小兒子張某某把持,且張某某拒絕平分劉某某之前的財產。如今,張某某支持劉某某向內黃縣人民法院起訴,請求判決張某甲等兄妹5人支付劉某某贍養費並承擔贍養義務。法院依法作出判決後,張某甲等5人仍不履行贍養義務,劉某某便向該院申請強制執行。

接到這起案件後,宋飛對兄妹6人進行了輪流勸導,情法並用,張某甲等兄妹5人有所動容,張某某也認識到自己的不足,兄妹6人都表示願意輪流贍養母親。得知這一消息的劉某某老淚縱橫,她說:“自從和幾個孩子鬧僵後,一家人還是第一次坐在一起好好說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