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新農合的問題,為什麼農民轉院開轉院證明,縣級醫院卻不給辦理呢?該怎麼辦?

辦事百姓之聲


轉診制度基本是一刀切,根本沒有考慮到外出打工者的難處,我國本就是人口大國,龐大的人口基數,外出打工者所佔的比例也絕對不是小數,甚至有些打工者都是拖家帶口的,得了緊急疾病需要就近就醫的,難道要坐車回家去看病嗎?既然不能回老家看病,那合作醫療還有意義嗎?也違背了合作醫療的初衷吧?並不是轉診不好,而是需要多一些靈活多變吧?做個假設,也許不恰當哈,假如同市就診需要轉診,異市和跨省就醫的不需要轉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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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醫院不給開轉院證明,很正常啊!如果縣醫院給開了轉院證明,這個創收的機會就放走了,治病不是唯一目的,創收才是關鍵,所以,他是不會輕易開轉院證明的。開轉院證明的過程是這樣的,首先你就醫的醫生在申請表上簽字,然後是醫務科蓋章,往下是主管副院長簽字,最後是院長簽字。別的不說,就看看這個簽字的過程,是不是像過關一樣,而且哪一關都不好過。看病難,看病貴,看病還得給小費,農民吃好吃賴都不是事,就怕得病以後的治療,既使能轉院,報銷比例下降很多,花費會更大,所以,農民就怕得病,一人得病,全家犯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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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關於新農合的問題,為什麼農民轉院開轉院證明,縣級醫院卻不給辦理呢?該怎麼辦?

題主的問題應該屬於個別地方的個別現象,其實對於新農合制度本身來說,就是為解決農民朋友“看病難看病貴”而生的,它是一種互助共濟制度,大家每年繳納的費用加上政府補助的費用需要統籌協調,確保所有花費都用在合理的地方,這也就產生了新農合在報銷的時候會提高鄉鎮衛生院及縣級醫院的比例,越往上級醫院住院治療新農合報銷的比例會越小,農民朋友需要自費的部分額度就會越大。



農民朋友在縣級醫院能夠看的疾病,作為醫院來說,肯定是希望大家留在他們那裡治療,雖然說有為了醫院盈利的目的性,但對於老百姓來說也不是什麼壞事,可以節約看病的資金。同時,醫院對於病人在哪裡就醫應該是一種引導式或勸導式的,最終還是要看患者的決定,如果患者不想再縣級醫院治療,想轉去市級或省級醫院,醫院應該是沒有理由不給開轉院證明的!而且很多時候,縣級醫院自己無法治療的疾病都是及時讓病患轉往大醫院救治,因為一旦耽擱了病情治療,縣級醫院也是需要承擔責任的!


農民朋友在使用農合療看病住院時,當地醫院能夠治療的儘量還是選擇當地的醫院比較好,出院後可以報銷的比例高。如果是病情原因,確實需要轉院,也是需要開轉院證明的,不然到時候新農合報銷也會有影響。對於題主遇到的縣級醫院不給開轉院證明的問題,建議在與醫院的醫患關係協調處理辦公室協調無果後,可以前往當地的衛計部門進行投訴反應。

我是【洞察三農萬象】頭條號作者、扶貧達人團優秀成員,我將以專業的精神專注的態度與大家一起交流三農問題,歡迎大家的關注!


洞察三農萬象


河南的口號是:小病不出鄉,大病不出縣。怎麼才能做到呢,看來也是兩手,一是出縣必辦轉診手續,二是大幅降低出縣報銷比例(我們這樣是一半左右)。這兩手很管用,轉診要拉關係求人,還要跑斷腿,叫你知難而退。另一方面,轉診後多花錢,看你心痛不。今年我老伴生病,先到縣人民醫院,病房滿滿的,連過道都住了人。後跑到市三級醫院,病人不多,有床位,條件比縣好得多(病房設施、衛生、空氣、醫技),要求住院,醫生幫開了轉診申請,到醫院醫保辦批准,請求工作人員幫忙。醫保辦人員說,雖醫保聯網可直接報銷,但你縣有規定,沒有手續不可報,叫我找熟人辦。我當天回縣到醫保站,有幸的是他們沒叫我去縣人民醫院,而是直接批了。也許是看在我們是70歲的老人吧。我建議看病不要硬性規定,讓病人有自主選擇的權利。如果有人不論病的大小,硬要去擠最好的醫院,那就讓他去排長隊吧。其實好醫院有差醫生,差點的醫院也有好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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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呢,大部分人的回答是錯誤的,只有少數人回答是對的。普通老百姓對醫院,對醫生不滿意,其實醫生也不滿意大家,不滿意什麼呢?就是不懂裝懂,瞎咧咧。

醫保改革要達到什麼目的,一是能看好病,二是省錢。

從看好病看,很多縣級醫院就能看好病了,為什麼要轉診。只有縣級醫院不能解決了,才轉診。不給轉診,那是縣級醫院認為他們有能力治你的病。要求轉診而不得轉診的,往往都是患方認為人家不能治。這裡轉診的界定權不在患方手裡,由醫院決定。這也不是霸王條款,因為患方根本不懂醫學,當然由懂醫學的醫院決定。

為什麼要分級診療,都知道縣級醫院費用低,醫保負擔輕,所以能在縣級醫院治療的,儘量在縣級醫院治療,這就是分級的意義-為了省錢。省錢不是壞事啊,這裡沒有毛病。

為了保證分級診療得以實行,有兩個規定,1.轉診率,我們這裡的是不超過10%,從而限制隨意轉診。2.不按分級診療,自己轉診的,降低20%報銷比例,這也是限制不合理轉診的舉措。

同時分級診療還有一個意義,就是分流患者。之前大醫院人滿為患,縣級或者更加小的醫院,門可羅雀,忙的忙死,閒的閒死。就是之前沒有實行分級診療的結果。分級後,把利益重新分配,上下聯動,大家都有事做。可以充分利用醫療資源。

最後,我費心費力認真解釋,聽懂了嗎?看看我這樣詳細解釋,還能招致哪些噴子,這個我很想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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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沒辦法醫保農合為了省錢,不讓開轉院,你開了,主任不籤沒用,主任簽了院長不籤沒用,院長簽了,農合醫保不認沒用,就這樣,你要是自己轉院的你就去當地醫保部門備案就可以了,照樣能報,很多就是因為不給開轉院毆打醫務工作者的,這個也沒法,打了就打了也沒人管,反正就是開不了,你開了,主任簽了,醫院即便同意了,回頭會處罰相關科室的,那是真金白銀的罰啊,受不了的,我不高調,我當醫生就是給醫院打工的,掙得就是這份錢,你想想誰會拿自己的飯門去幫患者,你會嗎?有人說醫生掙得多,我告訴你一個事實,我二甲醫院的內科大夫工作十年了,工資2500,獎金2000左右,還根據績效,各項考核扣罰,有的時候根本沒獎金,這收入高嗎?我們這一個打工的,搬磚和泥搞裝修的一個學校至少六千,我才2500,這高嗎?很多家屬不理解就整天干仗。醫院也沒法,你開了扣醫院的。反正就是不能開


塵埃也霸天


好吧,看了一圈基本都是責問謾罵的,沒有一個回答的,那我就來拋磚引玉一番吧。

新一輪醫改以“看病難,看病貴”為切入點開展的,而看病貴問題對應的政策便是藥品“集中採購,零差率”銷售,及相關的一些列藥改政策,而實際取得的成績大家也都知道,就不再多述了。

而面對“看病難”問題解決的相對應辦法便以“分級診療”為主。而醫保便以不同等級醫院的報銷比例不同為主要引導手段,其中有有分級診療,單病種付費為主要實施措施。其中單病種付費就是將某種疾病規定醫保賠付多少,患者自費多少做出一個疾病定價,當這種疾病治療過程中,如果超出定價部分將有醫院擔負,剩餘部分也可以作為醫院結餘。而在醫院的執行過程中,如果說那個醫生的病人的定價費用超額了,那超額部分將由醫生負擔!

而分級診療中,根據醫院的實際情況,將疾病按病分級,我們本地是鄉鎮衛生院診療50種疾病,縣級醫院是150種,(後來又有新增,具體數字以新增為主。)在鄉鎮衛生院診療定價了的這50種疾病如果不通過衛生院轉診,直接去縣級醫院就診,那麼就是越級診療,屬於違反新農合規定的不報銷範圍。如果說是衛生院轉診上去的,那麼就真明醫院技術力量不夠,新農合會從醫院將這個病人的費用扣除,而醫院會扣除轉診醫生的費用。在鄉級相對來說還不是太嚴格,因為農合是以縣為單位統籌的,再口也是在一個手裡轉,但到了縣級醫院,如果轉診了,那就成別人縣的財政了。所以在縣級來說,轉診這塊管理相對比較嚴格。

而就在最近,我們本地又有新政策,如屬於分級診療內的患者越級就診,可以不用轉診證明報銷,但是報銷比例只報銷規定費用的一半。也就是說如果你的病是分給縣級醫院就診的,那麼你直接去了市級醫院就診,縣級醫院這病可以報銷2000的話,你就只能報銷1000了。

這樣制定政策的好處就是通過就診費用的槓桿引導患者按級診療,能在衛生院治的病儘量不要去縣醫院,能在縣醫院治的病就別去市醫院了,以便改善全國人民擠協和,各種病人找專家這種情況。還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就診費用,減輕患者負擔。在最大程度上保證我們全國醫生的培養,畢竟醫學是門實踐科學,書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都看專家了,那這些專家逝世了還拿來的醫生?當然分級診療範圍內的病一般都是根據當地的醫療技術水平制定的,大多數情況下基本上是可以保證得到科學、合理治療的疾病,如果醫生感覺治療有問題的時候,肯定會及時轉診的,畢竟現階段的醫療環境是不容樂觀的!

當然這也存在著一定的問題,疾病是複雜多變,有些疾病的隱逆性比較高,基層(鄉級、縣級)醫院不一定有設備及技術人員可以診斷檢查出來,專家之所以受人追捧肯定是物有所值的,但對於絕大多數常見病多發病而言,我們國家現階段的基層醫療水平足夠應對了。

當然各個醫院的水平發展病不均衡,同樣是縣級醫院,一個和一個同樣是有差距的,有些病某個縣級醫院束手無策,但到另一家或許就手到擒來了!所以我還是建議大家根據自己病情實際選擇合理的就診醫院。

就目前來說,基層的醫療技術還有很大的欠缺之處,但就長遠來說,這是利國利民,解決看病難問題的根本方法,等大家都能根據自己的病情選擇適合的就診醫院的時候,我想那些真的需要專家看的疑難雜症才會讓專家有精力有時間去研究攻克,而不是像現在一樣,十個專家號,六個是來開藥的!就是圖專家的名聲,放心!既浪費了專家的時間,也讓一些需要的人見不到專家!

改革沒有不痛徹心扉的,正因為有先輩們無私的奉獻與熱血,才讓我們今天能夠和平,安逸的生活在這樣的國度裡。假如我們能夠犧牲我們目前的一點意外,而換來我們後輩們的健康的就醫環境,讓該看怎麼樣醫生的人能看到怎麼樣的醫生,為什麼不呢?

報銷政策只是引導手段而已,當真的能夠達到根據自己病情而選擇醫院的時候,我想我們的報銷政策應該也會隨之改變的!

也正因為自己無法判斷該去什麼地方就醫,所以需要專業醫生的轉診與推薦就醫醫生,你要相信醫生推薦的醫生絕對比你從病友口中聽說的醫生肯定專業,因為只有同行才懂內幕。


散v人


新農合(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農民看病轉院需要醫院開具轉院證明,具體通俗易懂解釋如下:

國家實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就是解決老百姓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大幅度解決了住院報銷比例。實行逐級轉診制度,把小病放在基層治療,把大病的康復期放在基層治療。目的是醫療資源共享,由於大醫院的病人逐年增多,使大醫院的工作壓力越來越大,好比如,某某患者患了急性闌尾炎,這種病一般在鄉鎮衛生院就能手術治療了,如果都要到大醫院去治療,給大醫院增加了就診量了,大醫院的發展就是治療一些疑難和重突發的一些疾病,雖然大醫院不能拒絕你小病去治療,但農村醫保能控制你報銷的比例,迫使你回到當地衛生院或者社區衛生服務站治療,目的就是讓你不要浪費醫療資源。比如你想轉院,首先要得到當地醫療機構和社區衛生服務站的同意,才能開出轉院證明,如果你患的疾病,當地能看的好,你自己非要轉院,那醫療機構不會給你開證明的,如果你患的疾病當地醫療機構確實看不好,他會主動開證明讓你轉院,你拿了轉院證明只能到縣級醫療機構就診,如果縣級醫療機構看不好,需要轉到市級醫療機構就診,他們同樣會給你開轉院證明,這樣叫做逐級轉診,有了證明了你報銷的比例才提高了,如果你私自轉院,報銷的比例大幅度減少。大醫院對轉診過來的患者通過治療後好轉恢復了,大醫院也開轉診單,把患者轉回到戶口所在地的社區衛生服務站進行康復治療。宗上,農民看病需要按照新農合就診程序就診,才能順利開出轉院證明。


清風幻影57312193


為什麼要開證明,要是好誰轉院,典型腐敗。


背靠大樹405


應當取削定點醫院,老百姓都買醫保了,想到哪看病是自由,為什麼國家有這種規定。是土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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