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一車主新買奔馳就破了個洞 車行:這是小事

新買的奔馳就破了個洞

車主在4S店提車當天就發現問題 車行:這是小事

厦门一车主新买奔驰就破了个洞 车行:这是小事

提的新車(右一)車底發現窟窿和多處刮痕

厦门一车主新买奔驰就破了个洞 车行:这是小事
厦门一车主新买奔驰就破了个洞 车行:这是小事厦门一车主新买奔驰就破了个洞 车行:这是小事

車上掉下的零件

東南網12月14日訊(海峽導報記者 朱黃 林毅彬 文/圖)喜提愛車是給人帶來幸福感的一件事,挑來選去看中的一輛車,那肯定也是經過一番瞭解後才做的決定。買車的時候,4S店人員給的服務和承諾都非常好,然而,廈門市民史先生,在提奔馳車當天,檢查發現車身底下竟然有個巴掌大的“洞坑”,和4S店槓上了!

車主:喜提愛車,變成“悲提破車”

11月30日晚上,史先生和家人在海滄馬青路東之星汽車銷售公司,提了這輛奔馳車。

“我衝著奔馳這個品牌來買車的,沒想到結果成了諷刺。”回憶起購車經歷,史先生連連搖頭。他和愛人在比較了很多品牌後,最終選擇了奔馳C260L這款車。

車身價32萬多,本來高高興興的,可是在4S店提車當天,史先生打著手機燈光彎腰一照,卻發現這輛嶄新的奔馳轎車,車底居然有個“黑洞”,以及多處深度刮痕。“我們當場就蒙了,不說是新車嗎?我都還沒摸方向盤,為什麼4S店給提了一輛事故車?這在哪都說不過去啊。”史先生十分震驚。

喜提愛車,變成了“悲提破車”。史先生當場找東之星工作人員交涉,提出換車訴求。在工作人員明確向其表態“我們會負責任”的情況下,史先生和愛人壓抑著情緒,將新買的“破奔馳”從4S店開回了家。

昨天,記者觀察這輛奔馳車,在底部發現了巴掌大的窟窿,以及多道刮痕。“開回去時,奔馳車上又掉下來一個零件,我們也不知道是什麼構件。”史先生的愛人劉女士氣得嘴唇都白了。

史先生和劉女士提出三點質疑:奔馳公司是否把控好流入福建市場的新車質量?東之星4S店為什麼會將有撞擊破損的車輛銷售給客戶?在店的奔馳新車發現了撞擊破損,為什麼要由市場上的消費者來買單?

車行:這是小事,會對車輛進行修復

昨日下午,記者來到海滄東之星奔馳4S店瞭解相關情況。對此事件,銷售部工作人員小劉表示,“我們承認車輛確實是在交車過程中發現問題,並未推卸責任。”

在店的奔馳新車為什麼會出現破損?這種現象是第一次出現,還是時有發生?小劉表示,在此之前車行確實沒有檢查到這一問題,存在疏忽,“可能是在拖板車卸載中刮碰到底部,也可能是車輛從倉庫出來時,撞擊刮碰到障礙物,還有很多其他案例,別的車主在我們這裡買車也有出現過種種問題,有的是掉漆。當然不是隻有你們這一起”。

聽完4S店工作人員的專業介紹,史先生和劉女士表示“大開眼界”。劉女士認為,車行有義務和責任保障車身的完整,要求換車。客戶關係經理章先生說,“就算我給你換個全新的,也許你出了門,第二天靠馬路牙子一停車,刮擦一下,也會刮花的。”

章先生總結,這一事件可能存在管理上的原因,對客戶的影響他們會給一個交代,“這件事本身是小事,防護板的損傷不會影響整車的結構,我們會對客戶作出情緒上的補償。”他提出,會對車輛受損部位進行修復。

對於車行工作人員給出的解決方案,史先生表示不能接受,“奔馳的廣告語是‘The best or nothing’(惟有最好),可作為購車者的我卻遭遇到極不負責的對待”。

律師說法

新車交車時有破損4S店有義務承擔責任

福建典格律師事務所陳奇斌律師認為,根據我國物權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機動車作為動產物權,其設立和轉讓,自交付時發生效力,當事人有特別約定除外。因此,如果雙方無所有權轉移的特別約定,汽車4S店交車給買車人後,機動車所有權才發生轉移。另外,即便有約定新車交車前發生轉移,但新車交車時有破損的,汽車4S店有義務承擔責任。

此外,陳律師認為,若車行存在欺詐的主觀故意,屬於“處理品”等,則構成欺詐行為。如果有證據證明汽車4S店存在欺詐銷售行為的,買車人可以要求汽車4S店退還全部購車款,並按照其購車價款的三倍予以賠償。因此,簽訂買車合同時,大家要特別注意車輛所有權轉移的約定條款。交車時要在全面查看汽車各項性能、外觀後,才能簽字確認接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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