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為什麼晚年不回故鄉,甚至不願意說自己是紹興人?

國家人文歷史


名畫家黃永玉有一句名言,刻在了作家沈從文的墓碑上,“一個戰士,不是戰死沙場,就是回到家鄉”。但這句話對於同作家兼戰士的魯迅而言,顯然是不適用的。

魯迅其人,似乎尤其刻薄寡恩,近代文化名人,可說沒有能出其之右者。他的一生,放言無憚,樹敵四海,幾乎所有交往都凶終隙末,搞到老婆兄弟關係都要破裂。對於紹興故鄉,他似乎也很冷漠。

他18歲離家上學,之後除了辛亥革命成功回鄉教書過兩年,還有一次回去變賣祖產之外,此外幾乎終生沒有再踏足故鄉一步。他在晚年,定居毗鄰的上海,按理說即便不會回去安度餘生也可以“常回家看看”的,但是他沒有。有人說,他甚至不願意說自己是紹興人。

現在的紹興,大吃魯迅飯,什麼都要和他扯上關係。紹興人民戲言,“百草園的泥牆根都是鈔票”,魯迅用過的廁紙能找到應該也會被供奉起來。但魯迅有知,以他為人,想不但不會領鄉黨們的情,恐怕還會“怨憤責數”篇幾千字檄文的。


我想,需要說明的是,魯迅老不回家,不代表他對故鄉沒有感情。只是這種感情,比較複雜。可以說,歸納起來就是:愛慕故鄉存留在古籍中的文化和前賢,但是現實中的人和事卻又有點深惡痛絕,或者是帶點“哀其不幸”的悲憫的。

從這一點上看,不管他對故鄉的主觀情感多麼複雜,實際最影響他一生的地方,還是“乃報仇雪恥之鄉”的紹興。他的生命,起步於紹興,他後來的大放異彩,也脫離不開越東特有的地域精神,及“故郡先賢”迥然的人文格調的影響。

魯迅誕生在紹興,也成長在紹興。他在紹興,是生活到了成年才“離家出走”的。他小時的親人、老師、玩伴,還有故鄉的風物,讀過的書籍,如影隨形伴隨了他一生。鄉邦的先賢們,從大禹、越王勾踐,到陸游、徐文長,再到王思任、朱舜水,那種寧死不屈硬骨頭的精神,也讓他刻骨銘心,至老彌篤。他後來在北京,在上海,雖然遠離故土,但是一直都在校勘輯錄鄉賢所著史書和地方誌。

我們看他的那些文章,從《故鄉》,到《吶喊.自序》,到《朝花夕拾》,也可以發現他其實無一日或忘紹興。素有水鄉名城之稱的紹興,它的烏篷船,它的紹興酒,它的百草園、它的三味書屋,魯鎮的街景、外婆家的橋、江南的集鎮、村莊好玩的農舍、子虛烏有的酒店、可愛的閏土的氈帽、地方風情的社戲等等,無限風情都在魯迅筆下。

但是,從這些地方我們大概也可以看出,魯迅對故鄉紹興的喜歡及掛念,多半隻是停留在“文化”和“先賢”認同上的。


魯迅晚年,選擇上海作為“歸骨之所”,而斷然不會落葉歸根回紹興養老,除了有各種形勢牽制外,還因為故鄉給了他太多不好的回憶吧。

魯迅在紹興期間,故鄉的生活固然曾給予他很多溫煦和歡樂,但是那裡的大家族生活,也帶給他太多一輩子都難以癒合的創傷。他後來的憤世嫉俗,不好相處,多疑嚴苛,其實都和這段成長經歷息息相關。

他10歲前後家族敗落。祖父入獄,父親病逝,作為家中長孫長子,面對屋裡束手無策的寡母和弟弟,只能獨自一人,迎頭面對一切外界的風吹雨打。這種家庭敗落後所飽嘗的世態炎涼、人情冷暖,一直在摧折著魯迅的身心,正如他後來自己所描繪的那樣,“像一匹受傷的狼,當深夜在曠野中敖叫,慘傷裡夾雜著憤怒和悲哀。”正是遭受了太多故鄉人事的刺激,多少讓他體悟到以血緣關係連接的感情紐帶是如此的脆弱,既經不起時代浪濤的震盪,也接不住人性濁浪的衝擊。

魯迅甚至都不大不願意說自己是紹興人。我們看周作人的《知堂回憶錄》,其中赫然寫道,“在北京這地方紹興人便很不吃香,因此人多不肯承認是紹興人。魯迅便是這樣,人家問他籍貫,回答說是浙江”。他自己在文章裡,也直接說過討厭那裡的人。比如,他說有一個嬸孃讓他拿家裡錢,過後又傳出他偷家裡錢;比如,他親爹一過逝,族中的大人不但不會體恤,甚至前門還擺著棺材,後堂就悄悄開會如何搶奪他家產了。他對那裡的親人,是憤怒的;而那裡唯獨還讓他剩點好感的貧苦大眾如閏土,他又親見都成了“麻木”的群體,心情也是絕望的。

這一點,他的《故鄉》、《在酒樓上》、《孔乙己》等文章都寫的非常袒露而深切,甚至更多是哀傷。


也所以,當魯迅有能力展翅高飛時,其實是迫不及待“離家出走”的,頭都不回看一眼。

1919年前後,他一旦在京城可以立足,就馬上回家變賣祖產田地,舉家北遷, 再也不會回去了。1919年2月8日,魯迅帶病四處覓屋,拿著老家變賣的錢財,終於在北京構築起八道灣這一暖巢。客舍似家家似寄,錯把他鄉當故鄉,至此,至少在現實生命的履跡上,他和故鄉紹興正式地不再有了關聯。

這一年的除夕,他在日記中如此寫道,“晚祭祖先,夜添菜飲酒,方花爆”。這位努力離家出走的“棄子”,那晚的心情,到底欣喜,還是悲傷,單單從這幾句話,我們真的無從揣摩的。盛席華筵終要散場,即便前方荊棘叢生,也還是要向前走。

“我徵徂西,至於艽野”,生活中有不知道多少人,一旦踏上征程,就再也沒有回過故鄉,甚至在心底詛咒那個生養自己的地方,愛恨交織。魯迅不回家,也不是特殊的。對於晚年的魯迅而言,其實也和我們很多人的情感並無二致,故鄉夢影,永在心頭,但已經是不想回去,也回不去了。

好在凡事有失必有得,魯迅失去了紹興,卻成為了現代中國最好的作家。而我們要失去了故鄉,可能贏得了暫借的房子,精神上卻什麼都沒有了。

2018,12,12,晚,匆匆閒談幾句


劉愚愚


魯迅晚年不回故鄉的根本原因是他老早就把祖宅給賣了。回故鄉幹嘛?


首先魯迅並不窮,他的收入很可觀,其次雖然魯迅革各個階層的命,但是其骨子裡還是相當傳統的,他在北京買了一套大院子大概,然後把三兄弟老母親老婆朱安全部安頓過來,因為買房子錢不夠,他自己出三分之一,兩個兄弟不願意出,於是商議就把祖宅賣了,再借點錢就買下了北京的那套院子。


題外話那套院子也是導致兄弟不和的原因


至於朱安,魯迅雖然不愛朱安,但是在魯迅在世的時候對朱安在經濟上面還是不錯的!如果和朱安離婚,朱安根本沒法生存,所以魯迅一直養著朱安,哪怕和兄弟周作人鬧翻搬出北京的大院子,魯迅在外面另買了一套小院子安頓母親和朱安。朱安困苦在魯迅去世後失去了經濟來源。


讀書吃墨


魯迅在《朝花夕拾》裡大篇幅地寫到故鄉,卻並非出於對故鄉的感情,而是對於童年的感情,我們從題目上就能看出,他的著眼點在時間而非地點。晚年他乾脆不再回故鄉,提起紹興,口氣裡也常常並不友善,這裡面有自嘲,也有真切的疏離感。

為何魯迅對故鄉的感情如此淡薄?竊以為這裡有故鄉的原因,也是魯迅的個性使然。

首先當年魯迅是帶著對於故鄉的怨氣離開的。

他的祖父周介孚是前清進士,做過翰林院庶吉士、江西金溪知縣、內閣中書等等,後來被捲進一場科場行賄案,判了斬監侯,雖然沒有真的行刑,卻讓周家家道就此中落。魯迅在《吶喊·自序》裡寫道:

“有誰從小康人家而墜入困頓的麼,我以為在這途路中,大概可以看見世人的真面目;我要到N進K學堂去了,彷彿是想走異路,逃異地,去尋求別樣的人們。我的母親沒有法,辦了八元的川資,說是由我的自便;然而伊哭了,這正是情理中的事,因為那時讀書應試是正路,所謂學洋務,社會上便以為是一種走投無路的人,只得將靈魂賣給鬼子,要加倍的奚落而且排斥的……”

其實魯迅的處境可能很多人都有過,故鄉並不完全是溫柔的,相反,它常常很凌厲。因為彼此知根知底,互相有可比性,在故鄉更有可能見到恨人有笑人無的人,再加上你在故鄉的時候,可能是你尚未得到發展,因此一生裡最為弱小的時期,更有可能被各種人事碾壓,留下不快的記憶。

只是,即便如此,大多數人與故鄉依然是恩怨交加,人不嫌母醜,狗不嫌家貧,都是出身之地,不可輕易嫌棄。故鄉亦是如此,甚至每每在外人面前誇張地讚美,當成獨有的資本,不能落人下風。而魯迅卻有一種刀斬般的分明,又稱一個都不原諒,他曾說“我自愛我的野草,但仍然願意地火從地下升起,將野草同我自愛我的野草,但我憎惡這以野草作裝飾的地面。地火在地下運行,奔突;熔岩一旦噴出,將燒盡一切野草,以及喬木,於是並且無可朽腐。 但我坦然,欣然。我將大笑,我將歌唱”,對於他而言,溫情總是需要讓位於憤怒,對於故鄉有這種態度也就不足為奇了。


閆紅說


在魯迅的許多作品中,都其對家鄉的描述,如《社戲》《故鄉》等,和所有中國人一樣都對故鄉有著深厚的感情,但是同時又在避諱著紹興,警惕著紹興,表現出一種與家鄉漠然隔絕的態度。魯迅1919年底最後一次離開紹興,直到1936年,在他生命的最後十七年裡始終沒有回過老家。

魯迅對家鄉和家鄉人的感情是很複雜的,其中不乏一種憎惡。這裡面除了對紹興師爺、刀筆吏這種名聲的厭惡之外還有痛苦的少年經歷給他造成的巨大陰影。但是他晚年始終不回故鄉,也許還有不為人知的內中隱情。

首先,魯迅晚年不回紹興的原因與他的夫人朱安有關。朱安也是紹興人,家庭富足,名門之後。 眾所周知,魯迅的這一段婚姻是失敗痛苦的。朱安不僅大魯迅三歲,而且身材相貌超出了自己能夠接受的底線,讓他陷入絕望的境地。兩人形同路人,有名無實。對魯迅不喜歡妻子朱安,許多人為尊者諱,說是因為朱安是一箇舊時代的女人,不識字,纏小腳,和魯迅沒有共同的理想志趣等等。但是最根本的我以為還是因為朱安不漂亮,缺乏女性起碼的魅力。朱安的外在條件魯迅在婚前並非一無所知,但是他和朱安未謀一面,婚前也許還心存幻想,覺得以母親的眼光為他找的妻子應該能夠讓他接受,但是沒想到新婚之夜看到的朱安瘦小枯乾,面色黃白,尖下頦,薄嘴唇,寬前額,有些發育不全。魯迅心裡的苦惱和憤恨是可想而知的。但凡他對妻子有一絲好感,二十六歲的新郎不會在新婚的第四天就拋妻別母,與二弟周作人遠赴重洋,返回日本。魯迅對妻子朱安幾乎不聞不問,一旦有機會他一定會逃離家鄉,以躲避痛苦的婚姻。試想:魯迅的親戚朋友、同學鄉里,朱安的孃家親人等等都在紹興,假設魯迅回去,以他當時的狀況,自己或朱安的親友問起家裡情況,問起朱安,魯迅會如何作答,以魯迅的自尊自重,這個尷尬的話題實在是難以面對。

魯迅晚年不回紹興的再一個原因,還和他的家庭、兄弟有關。 魯迅十三歲時,祖父周介孚因科場舞弊案入獄,此後他的父親又長期患病,終至死亡,家境迅速敗落,少年的魯迅經常出入藥店和當鋪。少年的魯迅一度生活在緊張焦慮驚悸的狀態中,他感受到的不僅僅是因為生活變故帶來的心理落差、經濟壓力,更是精神上的壓抑,熟人甚至族人的輕蔑對魯迅的心理產生極大的影響。

再說魯迅的兩個弟弟周作人、周建人,二人分別娶日本妻子羽太信子、羽太芳子姐妹,兩姐妹於1911年9月、1912年5月分別在紹興生活八九年之多,並各生育三個兒女。兄弟倆娶日本姐妹倆為妻,並且生兒育女,這樣中外合璧的家庭在一百年前的紹興城肯定是轟動一時,備受鄉鄰親友關注的。可是,1923年7月魯迅、周作人兄弟失和,手足情斷;1925年離開北京妻子兒女的三弟周建人也像大哥一樣,在上海重組家庭。紹興不是魯迅一個人的家鄉,與三兄弟及其妻子家庭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回到紹興,自然無法迴避相關的話題,而這些家庭的重大變故及個人隱私,都是魯迅對家鄉親友不願提及的,索性不如避而不回,把紹興留在記憶深處。

由此,可以看出,魯迅晚年不回紹興有著複雜的難與人言的個人情感因素。


國家人文歷史


魯迅先生在《答〈戲〉週刊編者信》中說:“中國人幾乎都是愛護故鄉,奚落別處的大英雄,阿Q也很有這脾氣。”魯迅應該也和別人一樣,對自己的故鄉懷有深厚感情,他在後來的許多散文中總是回憶著少年時期在紹興的生活,這些文章主要集中在《朝花夕拾》中,但是他同時又在避諱著紹興,警惕著紹興,表現出一種與家鄉漠然隔絕的態度。最明顯的例證就是魯迅一九一九年底最後一次離開紹興,直到一九三六年,在他生命的最後十七年裡始終沒有回過老家。自從一九二七年十月魯迅和許廣平一直生活在上海,上海距離紹興,大概一百四十公里,這點距離即使在交通不算髮達的當年,也不足以成為魯迅不回紹興的理由。

魯迅在感情上與故鄉產生隔膜,甚至不願意說自己是紹興人,這裡面除了紹興師爺、刀筆吏這種名聲讓他忌恨以外,還有他痛苦的少年經歷造成的巨大陰影,讓他對家鄉和家鄉人產生一種憎惡心理。但是他晚年始終不回故鄉,也許還有不為人知的內中隱情。

首先,我以為,魯迅晚年不回紹興的原因與他的夫人朱安有關。朱安也是紹興人,家庭富足,名門之後。她是魯迅本家玉田叔祖母的內侄孫女,媒人又是周玉田的兒媳婦謙嬸,婆媳倆和魯迅母親的關係很好。

眾所周知,魯迅的這一段婚姻是失敗痛苦的。朱安不僅大魯迅三歲,而且身材相貌超出了自己能夠接受的底線,讓他陷入絕望的境地。兩人形同路人,有名無實。對魯迅不喜歡妻子朱安,許多人為尊者諱,說是因為朱安是一箇舊時代的女人,不識字,纏小腳,和魯迅沒有共同的理想志趣等等。但是最根本的我以為還是因為朱安不漂亮,缺乏女性起碼的魅力。朱安的外在條件魯迅在婚前並非一無所知,但是他和朱安未謀一面,婚前也許還心存幻想,覺得以母親的眼光為他找的妻子應該能夠讓他接受,但是沒想到新婚之夜看到的朱安瘦小枯乾,面色黃白,尖下頦,薄嘴唇,寬前額,有些發育不全。魯迅心裡的苦惱和憤恨是可想而知的。但凡他對妻子有一絲好感,二十六歲的新郎不會在新婚的第四天就拋妻別母,與二弟周作人遠赴重洋,返回日本。

從日本回國後,一九一〇年九月,魯迅回到紹興擔任中學堂教員兼監學,他這時的狀態是:囚發藍衫,喝酒抽菸,意志消沉,荒落殆盡,其內心的痛苦壓抑是可想而知的。他長期住在學校宿舍,儘管離家並不很遠,走路只需幾十分鐘,但魯迅每週只回家一次,主要是取些書籍衣物,看望母親,對妻子朱安幾乎不聞不問。一旦有機會他一定會逃離家鄉,以躲避痛苦的婚姻。果然,一九一二年二月,他應中華民國臨時政府教育總長蔡元培之邀到教育部任職,第二次離開故鄉。

這之後,魯迅在北京最終與許廣平相戀,兩人幾經周折,於一九二七年十月在上海共同生活。

魯迅在感情上從來沒有接受過朱安,這個可憐的女人為魯迅守了一輩子活寡。就兩人的婚姻而言,朱安無過錯可言,此中的是非我們不去管它,問題是,紹興不僅促發了魯迅一段惡夢般的痛苦婚姻,還是他們夫妻兩人的共同故鄉,在魯迅的感情生活中這無疑是一處傷心之地。離開家鄉另組家庭的魯迅如何面對,最明智的選擇只能是迴避。試想:魯迅的親戚朋友、同學鄉里,朱安的孃家親人等等都在紹興,假設魯迅回去,以他當時的狀況,自己或朱安的親友問起家裡情況,問起朱安,魯迅會如何作答,以魯迅的自尊自重,這個尷尬的話題實在是難以面對。

魯迅晚年不回紹興的再一個原因,我以為還和他的家庭、兄弟有關。

魯迅十三歲時,祖父周介孚因科場舞弊案入獄,此後他的父親又長期患病,終至死亡,家境迅速敗落,少年的魯迅經常出入藥店和當鋪。在《吶喊自序》中,他談道:“我有四年多,曾經常常,幾乎是每天,出入於質鋪和藥店裡……我從一倍高的櫃檯外送上衣服或首飾去,在侮蔑裡接了錢,再到一樣高的櫃檯上給我久病的父親去買藥……有誰從小康人家墜入困頓的麼,我以為在這途路中,大概可以看見世人的真面目。”少年的魯迅一度生活在緊張焦慮驚悸的狀態中,他感受到的不僅僅是因為生活變故帶來的心理落差、經濟壓力,更是精神上的壓抑。請注意這一句話:“在侮蔑裡接了錢……”我以為,讓魯迅感到侮蔑的決不僅僅是質鋪裡的夥計,也許還有周圍數不清的熟人,甚至是同族親人。父親去世以後,有一回家族聚議,重新分配房屋,親戚本家欺負魯迅家,要把壞房子分給他們,魯迅作為一房長孫,稱祖父還在獄中,堅決不肯簽字,由此引起一位本家長輩的厲聲呵責。周作人在《魯迅的青年時代》裡記載過這件事:“魯迅往南京前一年間,……和本家會議本‘臺門’事情,曾經受到長輩的無理的欺壓。……魯迅系是智興房,由曾祖父苓年公算起,以介孚公作代表。這次會議有些與智興房的利益不符合的地方,魯迅說須要請示祖父,不肯簽字,叔祖輩的人更聲色俱厲的強迫他,這字當然仍舊不籤,但給予魯迅的影響很是不小。”

一九一九年十二月初,紹興老屋由新臺門六房聯合出賣,魯迅接母親、朱安和周建人一家北上。年初的時候,他在給許壽裳的信中提及此事:“明年,在紹之屋為族人所迫,必須賣去,便擬挈眷居於北京,不復有越人安越之想。而近來與紹興之感情亦日惡,殊不自至(知)其何故也。”(《魯迅全集》第十一卷,第三百五十八頁)變賣紹興老屋是因為“為族人所迫,必須賣去”,這裡面很可能與族人有不愉快的事情發生。魯迅居住的新臺門都是他的本家親戚,卻也因為家庭的變故,變得冷酷和勢利起來,這不禁讓敏感的他對家鄉人產生一種感情上的憎惡。變賣新臺門周宅,接母親魯瑞和妻子朱安及三弟周建人一家到北京與二弟周作人同住於八道灣,他在紹興幾乎沒有情感牽掛與依戀之人,紹興自然沒有非回去不可的理由。

再說魯迅的兩個弟弟周作人、周建人,二人分別娶日本妻子羽太信子、羽太芳子姐妹,兩姐妹於一九一一年九月、一九一二年五月分別在紹興生活八九年之多,並各生育三個兒女。兄弟倆娶日本姐妹倆為妻,並且生兒育女,這樣中外合璧的家庭在一百年前的紹興城肯定是轟動一時,備受鄉鄰親友關注的。可是,一九二三年七月魯迅、周作人兄弟失和,手足情斷;一九二五年離開北京妻子兒女的三弟周建人也像大哥一樣,在上海重組家庭。紹興不是魯迅一個人的家鄉,與三兄弟及其妻子家庭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回到紹興,自然無法迴避相關的話題,而這些家庭的重大變故及個人隱私,都是魯迅對家鄉親友不願提及的,索性不如避而不回,把紹興留在記憶深處。

由此,可以看出,魯迅晚年不回紹興有著複雜的難與人言的個人情感因素。


紹興派


這類問題編者不覺得很滑稽嗎?這類問題就好比專家去點評名人字畫一樣可笑。那我問你,魯迅為什麼非要回紹興?他不能有對故鄉的厭惡嗎?他兒時身受家道中落的感觸,又到他青年時期面對的他父親的去世。我想,當時魯迅學醫也是認真的。畢竟之前,紹興城的周家還是名望很高的 翰林之家。這個換位思考。換作現在,估計能有魯迅類似經歷的人,多半會衣錦還鄉,牛逼一番。區別就在這裡,愛我所愛,惡我所煩。這就是魯迅的性格。雖然他當時在北京的收入按現在來說也是“土豪。”了,晚年更是迷戀上看電影。生活對比當時的社會環境,也可以算奢侈。但中國從屈原開始為一,到魯迅為二,三還沒有出現。魯迅的偉大,是可以和屈原相併肩的。


爐廬


魯迅是紹興人,更是中國人。心懷國家,對 國家前途和民眾心智 憂心忡忡,哪還有晚年回故鄉的心思(提一句,魯迅去世時才55歲,不存在“晚年”一說吧)。國內除了在紹興廈門,魯迅生活過的主要在幾個大城市北京上海廣州,工作生活醫療等等條件也比地方上要好要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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紹興出師爺,所謂刀筆吏,魯迅家道中落正是因科場舞弊案被刀筆吏所陷害,從此一蹶不振。為了重振家聲出人頭地,周氏兄弟負笈東瀛,終成大家。鄉下人怕官,所以魯迅要去京城做個官給他們看看(教育部僉事也算是個官)。連祖屋都賣了,可見是拔了根了,再不想回去了。因為那是傷心地啊


手機用戶61497568792


魯迅肯定愛家鄉紹興,愛恨交加可以理解。作為寧波人絕大部分認同紹興,寧紹同源,寧紹平原,寧紹商幫,還有上海灘的寧紹輪船公司,兩地關係友好既獨立又合作,這樣的不親不離關係其實親人間也應該如此,過於親近了解反而會感情糾葛……寧波人中對紹興人不大感冒的恰恰餘慈人居多就能說明問題,呵呵但不能說餘慈人不喜歡紹興,因為原屬紹興更瞭解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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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歡一句話 如果你對一個地方依舊懷念 那是因為你青春埋藏的地方或你忘不掉那裡的某個人。 魯迅晚年依舊不回紹興 或許紹興沒什麼令他懷念的 兒時的玩伴兒時的地方都已經變了 變得不再是熟悉和喜歡的了 假如回去 遇見朋友能聊什麼呢 或許剩下的只是簡單的寒暄。過不去的青春。還有回去更加尷尬 因為關係處的不是很好。 老家..父母還健在的話那就是老家 每年都會回去 如果父母不在的話那老家就只是記憶裡的美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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