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緬甸的民族問題,緬甸地理位置來看,我國應該做哪些工作?

眾所周知,在東南亞大陸地區(中南半島)國家中,緬甸民族問題顯得最為突出。

雖然在東南亞大陸地區(中南半島),由於近代史上歐洲殖民主義遺留問題、文化(宗教信仰、意識形態、民族習俗)多元性、古代史上王朝戰爭(暹羅征服馬來半島、滿者伯夷帝國向馬來半島的擴張、安南征服占城、泰國與越南瓜分高棉帝國、緬泰百年戰爭、元朝對中南半島的侵略)等原因,各國不同程度存在民族問題,現代民族主權國家的建構都是很不成功的(未形成想象的民族共同體即“國族”)。但是緬甸在中南半島各國中,民族問題顯得尤為嚴重,克倫族、克欽族(景頗族)、若開族(阿拉幹人)、欽族、孟族、撣族(傣族)、果敢族(雲南籍漢人)對現在的緬甸聯邦政府都有嚴重的分離主義傾向,此外自奈溫後歷屆由軍人控制的緬甸聯邦政府大緬族主義傾向也十分明顯。而且緬甸的民族劃分問題很大啊,竟然劃了135個民族,同一民族說不同方言就會被劃成不同民族,例如若開族(操緬語阿拉幹方言)之於緬族,果敢族(操漢語云南方言)之於華人,撣族(傣族)則直接被劃成了11個民族,華人、印度人和孟加拉人還不被其官方承認。緬甸和中國雲南省民族結構同樣是三大族系,即漢藏語系藏緬語族、漢藏語系侗泰語族、南亞語系孟高棉語族。

從緬甸的民族問題,緬甸地理位置來看,我國應該做哪些工作?

緬甸的主體民族緬族按語言學分類屬於漢藏語系藏緬語族緬語支,和中國的阿昌族是同源民族,某種意義上甚至可以說是一個民族。大約公元8世紀後期,開始有緬族人遷入當時由驃國統治的伊洛瓦底江中游平原地區;公元849年,緬人成為蒲甘城的統治者;公元1060年前後,緬人阿奴律陀基本上統一了緬甸(除今緬北地區外)。後來緬人又建立了東籲王朝(1531~1752)、雍籍牙王朝(1752~1885)。雍籍牙王朝時期,緬甸疆域除今天緬甸全境外,還一度包括今印度東北地區的阿薩姆邦、曼尼普爾邦及那加蘭邦,今孟加拉國吉大港,今泰國、老撾大部分地區(泰國阿瑜陀耶王朝就是被緬甸雍籍牙王朝滅掉的),今中國雲南省西南部的西雙版納州和臨滄市、普洱市部分地區,地跨東南亞、東北亞、南亞,是東南亞當之無愧的霸主!但緬族殘酷的統治也造成了孟人、撣人(傣泰民族)、克欽族(景頗族)等少數民族的激烈反抗。在英國殖民統治後期(1947年2月12日),為了爭取獨立,昂山將軍(就是昂山素季的父親)和撣族、克欽族、欽族代表簽訂了《彬龍協議》,規定少數民族有民族自決權,甚至有退出緬甸聯邦的權力,這也為日後緬甸局勢的動盪埋下了伏筆。

1949年,軍隊中的克倫族士兵發生譁變,之後克倫族成立了地方武裝,公開以武力對抗聯邦政府。後來佤族、克欽族、若開族也先後成立了自己的武裝。現在撣族(傣族)、果敢族反政府武裝還時不時在緬甸東北部靠近滇西南耿馬、滄源、西盟、瀾滄的地方和緬甸政府軍交火。

從緬甸的民族問題,緬甸地理位置來看,我國應該做哪些工作?

從圖中可以看出,緬甸位於中南半島西北部,西南靠近印度洋孟加拉灣和安達曼海,西鄰印度東北地區的阿薩姆邦、曼尼普爾邦、那加蘭邦,東北靠近中國西南的雲南省。地處中國的西南方向、印度的東北方向,中國要想在西南邊有一個印度洋出海口的話,緬甸是不二選擇。可惜無論是之前的緬甸軍政府還是現在的民盟政府,都對我們有戒心,不允許中國使用緬甸領土作為印度洋出海口。為了取得阿拉幹平原(阿拉乾山脈西側)以西印度洋出海口,中國還需要好好利用一下現在緬甸的民族問題做做文章啊。

首先,緬甸民族問題根源還是在於緬甸中央政府從蒲甘王朝(1044~1287)時期起就大力推行的大緬族主義政策,今天緬甸的領土就是緬族靠極端野蠻的軍事擴張從其他民族那裡侵佔過來的,其他民族自古以來就是被奴役、被壓迫的。直到上世紀緬甸軍政府的大緬族主義傾向仍然十分明顯,例如把緬族聚居區設為“省”(Provinces),在少數民族地區設置“邦”(States),但憲法規定的各邦擁有的自治權實際上一點都沒有。另外,緬甸蒲甘王朝、東籲王朝、雍籍牙王朝、吳努政府、軍政府都實行強迫同化政策,強制要求少數民族說緬語、信奉南傳佛教(上座部佛教),甚至有時候還用法律禁止少數民族使用本民族文字(傣文、孟文、漢字等)。在歷史教科書中也對少數民族橫加指責和汙衊,極力貶低孟人城邦國家勃固、直通的文化成就,誇大撣族統治的殘暴[事實上據何平老師研究阿瓦王朝(1368~1555)根本就不是撣族政權,所謂“撣族三兄弟”也不過是緬族為攻擊傣泰民族而炮製的一個歷史神話]。很多人(主要是蝗蟲倭國奴)不是經常說今天中國主要的民族問題就是中國的主體民族漢族力量不夠強大所以中國要崛起必須推行大漢族主義民族政策嗎?從緬甸的案例中就可以看出這種觀點是多麼荒謬!推行強化主體民族統治地位、壓迫少數民族的民族政策只會導致民族矛盾激化,刺激少數民族的民族分離主義意識,最後引發國家的內戰。這樣的例子不僅東南亞有,中國歷史上也有,蒙元實行“四等人制度”,把中國本土人列為第三(漢人)、第四等(南人),結果如何?一個地跨歐亞非三大洲、疆域4500萬平方公里以上的龐大帝國在數百萬漢族人民的反抗聲浪中崩潰了,被迫退回北方蒙古高原繼續過遊牧生活!無論如何請大家記住一點,只有堅持民族平等才能真正解決民族問題!

從緬甸的民族問題,緬甸地理位置來看,我國應該做哪些工作?

其次,緬甸民族政策還有一個失敗的地方就是1947年的《彬龍協議》。這個協議居然規定少數民族享有自決權,可以在自願的前提下退出聯邦。這明顯是被西方一些別有用心的民族理論毒害了。不錯,美國總統伍德羅·威爾遜(Thomas Woodrow Wilson,1856~1924)著名的“十四條原則”中確實有提到民族自決,不過他所說的民族是“nation”(國族)而不是“ethnic group”(族群)更不是“race”(種族、人種),要不然他們美國為什麼不讓黑人和亞裔自決呢?而且美國《聯邦憲法》明確規定了各州(states)沒有退出聯邦的權力!中國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在過去確實起到了進步的作用,尤其是在開發邊疆、鞏固國防、促進少數民族現代化和少數民族地區經濟發展方面,不過從緬甸的實例來看,我們中國更應該鼓勵不同民族混合雜居而不應該用民族區域自治來強化各民族對自己聚居區的地方保護主義。中國更不能上西方的當,承認國內族群的什麼“自決權”,要用作為國族的“中華民族”整體概念來取代狹隘的族群(56個民族)概念。只有當中國變成一個以中華民族為主體的相對單一民族國家我們才算是徹底完成了古代王朝國家向現代民族主權國家的過渡。

從緬甸的民族問題,緬甸地理位置來看,我國應該做哪些工作?

還有一點,緬甸的民族劃分十分不合理,民族劃分實在過細,居然根據方言、服色、居住地形的不同就把一個民族強行拆分成若干民族。例如把最大的少數民族撣族劃為11個民族,在華人中把說西南官話雲南方言的單獨畫出來作為“果敢族”。實際上如果緬甸當初承認操緬語阿拉幹方言的若開族是主體民族緬族的一部分,那麼或許若開邦(位於阿拉乾山脈西側、孟加拉灣東岸的阿拉幹平原)根本不會出現以要求獨立建國為號召的民族地方武裝。同樣的問題在中國也有。我們好好想想,從某種意義上看現代的回族是否就是信奉伊斯蘭教的漢族?土家族是不是一個人造民族?至於緬甸把最大的少數民族撣族劃為11個民族,可能很多朋友都認為這很高明,是“眾建諸侯而少其力”。俄羅斯不也把人口最多的少數民族蒙古族劃分出韃靼人、卡爾梅克人、圖瓦人、布里亞特人、杜爾伯特人嗎?中國不也從人口最多的少數民族壯族中劃出了布依族、水族嗎?其實民族劃分過細反而會刺激少數民族族群意識增強,對統一的現代民族國家的認同度下降,這對於現代民族主權國家的建構而言並不是好事。現在俄羅斯已經意識到這一點了,普京、梅德韋傑夫多次聲稱要把俄羅斯建設成“俄羅斯國家民族”的國家?我們中國呢?如果再搞人造民族、人造文字(如布依文,布依族操壯語北部方言,有自己的語言但根本沒有自己的文字,所謂“布依文”是上世紀80年代貴州一些學者人為搞出來的),豈不是要削弱中華民族大家庭的整體凝聚力了?

從緬甸的民族問題,緬甸地理位置來看,我國應該做哪些工作?

最後,緬甸地理位置十分重要,在現代國際地緣政治中有重大戰略價值。他們的民族問題很明顯有西方甚至是中國插手(大家可以查查當年緬共武裝和克倫族、克欽族反政府武裝是誰在幕後支持)的因素在。這提醒我們,一方面我們可以利用一下緬甸的這種局勢為我們打開印度洋出海口,另一方面我們也要警惕西方反華勢力在民族問題上對中國的滲透和暗中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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