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辛集《束鹿縣行政區劃變動》

束鹿縣 今辛集市。位於石家莊以東65公里處的石德鐵路線上。北與深澤縣、安平縣接壤,南與冀縣、寧晉縣相連、東與深縣為鄰,西與晉縣交界,面積960平方公里。束鹿縣原名鹿城,唐天寶十五年(公元756年)改稱束鹿縣。

1928年6月,直隸省改為河北省。該縣直屬河北省。抗日戰爭初期,晉察冀邊區在冀中設省。

1938年3月,束鹿縣劃屬中區第二專區。同年7月劃屬剛成立的冀南區第四專區滏北地區。

1940年6月,該縣重劃設在冀中區的晉察冀邊區第七專區。同年春,修建石德鐵路,束鹿縣北部部分地區設束(鹿)冀(縣),以北設束(鹿)北縣。

1942年10月,束北縣劃分為兩個聯合縣,滄石路以南與深縣西部地區合併為深(縣)束(鹿)縣,屬設在冀中區和晉察冀邊區第七專區;滄石路以北4個區和晉縣城東兩個區及安平縣10餘村合併為束(鹿)晉(縣),屬設在冀中的晉察冀邊區第八專區。

1944年6月聯合縣分別改屬晉察冀第六、第七專區。1946年3月,束鹿縣撤銷,所轄原屬束鹿的區域復歸束鹿縣治。辛集市和束鹿縣改屬設在冀中區的晉察冀邊區第十一專區。

1949年3月,撤銷辛集市改為辛集鎮。1949年8月,束鹿縣歸河北省石門專區(不久改為石家莊專區)

束北縣 1939年底,日軍計劃修建石德鐵路。

1940年1月,冀南區第一專署指示,以騎河跨入為原則,將束鹿縣劃為兩個縣,束新線以北為束(鹿)北縣,屬冀南區第四專區滏北區,束新線以南劃歸束(鹿)冀(縣)縣。

1940年6月,束北縣劃歸冀中第一專區,不久改稱晉察冀邊區第七專區(設在冀中區)。該縣轄8個行政區,224個村。

1940年10月,撤銷第五區,部分村莊劃歸第四區,其餘村莊劃歸束冀縣。1942年3月,束北縣撤銷。

束冀縣 1940年1月,隨著石德鐵路的修建,束鹿縣南北分設,束辛線以北為線以南與冀縣滏北地區及新河、衡水部分村莊合併,設束(鹿)冀(縣)縣。該縣屬冀中區第一專區,不久改稱晉察冀邊區第七專區(設在冀中區)、該縣面積600平方公里,轄7個行政區,192個村,人口約18萬。

1945年8月,束冀縣撤銷。

束晉縣 1942年3月,束(鹿)縣北縣西部4個區與晉(縣)深(澤)(無)極縣晉縣至小樵公路以東的第六、七區及安平縣南部的12個村莊合併,設束(鹿)晉(縣)縣,屬晉察冀邊區第八專區(設在冀中區),轄6個行政區,164個村。1945年8月撤銷。

辛集市 1945年10月,晉察冀邊區第六專署(設在冀中區)將辛集鎮從束鹿縣劃出,設辛集市。該市屬晉察冀邊區第六專署(設在冀中區)。辛集轄9個街及陳馬莊、東石莊、胡合營、都大營、共14個行政村。1949年9月,辛集撤銷,其轄區併入束鹿縣,複稱辛集鎮。

歷史辛集《束鹿縣行政區劃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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