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殘疾夫妻扔給檢察官一包煙 求他為被害兒子“說話”

6日一大早,天還下著小雨,重慶檢察五分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陳衛民,檢察五部副主任劉珂和檢察二部檢察官李光林等檢察官驅車兩個半小時,從重慶主城來到永川區紅爐鎮一村上,穿過一段大約半米寬的鄉間小道,他們在一戶有些陳舊的兩層樓房前停下了。這裡住著一對年邁的夫妻,他們和檢察官的初遇是因為“一包煙”。而這次檢察官專程來此,除了想跟他說說“這包煙”的事,還為他們帶來5萬元的國家司法救助金。

六旬残疾夫妻扔给检察官一包烟 求他为被害儿子“说话”

陳衛民等檢察官上門慰問蘇吉(化名)蕭錦夫婦

兒子被害,讓這個家雪上加霜

“你們專門來送救助金和慰問品,給我們解決大困難了。”6日中午,被害人的母親蕭錦(化名)拉著檢察官李光林的手,邊抹著眼淚,不停地說著感謝。

家住紅爐鎮的蘇吉(化名)蕭錦夫婦是地道的農民,年近7旬,同時身患殘疾,因為一些情況,兩人還沒辦理低保,收入微薄。對這對淳樸的夫妻而言,將一雙兒女撫養長大,並不容易。

2016年5月,兒子蘇泰(化名)搬到永川城區一居民樓,與朋友龍某一起居住。合租後,二人因房屋續租及經濟糾紛等問題產生分歧。2017年2月13日,蘇吉與龍某再次因生活瑣事產生口角糾紛繼而引發打鬥,龍某持械將蘇泰殺害。

“我養了30年的兒子,就這麼沒了。”蘇泰的遇害,讓這個家充滿著悲傷。蘇泰的姐姐說:“弟弟出事後,媽媽經常哭,爸媽還經常吵架。”而且蘇泰的收入本是家裡的主要經濟來源,他的離開對於這個淳樸的家庭而言,無疑是雪上加霜。

隨後,案件被移送至重慶檢察五分院審查起訴。2017年6月2日,依照相關規定,檢察官給被害人家屬發去告知函,告知他們作為近親屬的相關權益。

收到告知函的老兩口,擦乾眼淚,乘車來到離家60多公里外的重慶主城,他們要為兒子討回公道。

為討回公道,給承辦檢察官送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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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吉扔給李光林的香菸和李光林的上交書

6月20日中午12點過,李光林出門辦事,當他走到單位門口時,看到兩位看上去60多歲的老人不停地往院裡張望。等車期間,他詢問對方是不是有什麼事,對方從衣兜裡掏出告知函遞給李光林,小心翼翼地說,他們不明白其中的意思,也不知道接下來要做些什麼,看到告知函上有檢察院、檢察官,就來打聽一下希望能有個辦法。

接過告知函,李光林發現,這告知函正是自己發出的,而他就是蘇泰被殺害一案的承辦檢察官。“我兒子的事就是你負責?你一定要為我們討回公道啊!”像看到救命稻草,老兩口激動地說著,瞬間溼了眼眶。李光林一邊寬慰他們,一邊給他們詳細解釋相關政策,雙方留下聯繫方式,“要是還有不明白的地方,再聯繫我就是。”

李光林叫的網約車到了,就在出發之際,蕭錦透過車窗丟進一包天子香菸,趴在車門上囑咐李光林,請一定為兒子的事多費心。

李光林將煙遞出來要還給他們,老兩口走得飛快。李光林想下車去追,老兩口立即乘上另外的車匆匆離開。他們覺得,在目前的情況下,能為兒子“說話”的就只有靠檢察官了。而那包煙,就是他們作為父母為孩子盡的心。

煙上交了,但不能讓百姓受損失

在辦案時,李光林瞭解過被害人蘇泰一家的情況。蘇吉夫婦一直生活在農村以種地為生,也養一些雞鴨貼補家用。女兒成家後,兒子是家裡最主要的經濟來源。蘇泰遇害後,雖然偶爾有女兒的接濟,但一家人的生活仍舊十分貧困。這包煙,市場價大約30元,對蘇吉夫妻來說,並不是一筆小數目。在蘇吉居住的地方,這30元錢大約能買到20斤左右的小菜。

通過電話,李光林給對方解釋,希望他們能將煙拿回去,要不然自己寄過去也行,可對方並不理,也不再來重慶。“作為檢察官,沒有這包煙,我照樣會全力為死者辯護,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回到單位,按照相關紀律,李光林立即將煙上交給單位的紀檢監督部門。“可不能讓老百姓遭受損失。”李光林將這事記在了心上。

有了李光林的聯繫方式後,蘇吉一家便經常找他,訴說煩惱,時常會流露出悲傷和焦慮,甚至灰心的情緒。

有時,他們會告訴李光林,擔心案件會不會得到公正的判決。有時還會質疑李光林,到底有沒有在盡力辦案。

“案子有沒有送到法院?”“壞人會被怎麼判?”“是不是沒人為我們主持公道了?”……

每一次,李光林都耐心給他們解釋,告知案情相關進展,並鼓勵他們要振作起來。“國家會保障每一個公民,所以要有信心去爭取應有的權利,而不是灰心,沮喪,甚至對社會產生負面情緒。”

庭審現場控制關鍵證人,壞人得到懲罰

2017年8月,案件到了開庭的日子。蘇吉一家早早地就來到重慶,旁聽庭審。對於他們一家來說,是否能為兒子討回公道就在這一天。

在法庭上,龍某和死者蘇泰是否曾經有過矛盾成為量刑的關鍵。如果能證實確有過節,那麼龍某涉嫌的故意殺人案就可能得到更為嚴重的判決。有趣的是,被告人龍某當庭告知有一名知情人員在現場旁聽,審判長當即要求該證人退出法庭而暫停審理。

根據相關規定,證人、鑑定人、有專門知識的人不得旁聽對本案的審理。那這名知情人員該怎麼處理,一時讓大家陷入困境。這名證人旁聽了法庭詢問的過程,明顯違反了規定。

這名證人的證言非常關鍵!

在休庭環節,有人認為證人因為旁邊審理而喪失了出庭作證的資格。作為公訴人,李光林認為,根據刑訴法理論,證人不得旁聽審判,只是為了保證其證言的中立性而已。而實踐中,證人在出庭前被其他信息影響的情況比比皆是。

根據刑訴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那麼這個證人的證言具有證據資格,即使旁聽庭審影響了客觀性,這個只是證明力的問題,是否對其證言採信還需要通過交叉詢問予以驗證。

同時,根據司法解釋規定,申請證人出庭必須提請五天,當天發現的證人能否在庭審中出現,在當時並沒有法律和司法解釋明確規定。在庭審時,李光林解釋,因為中途休庭時才得知這個情況,所以現在才申請。

李光林認為,雖說法律原則規定應當5日之前通知證人,但是它主要目的是保證控辯審及證人有必要的準備時間,既然證人已經準備好了,公訴人也準備好了,那麼公訴人同意該證人出庭,這也是符合訴訟法原理的規定。最終,審判長同意這名知情人員作為證人出庭。

2017年底,蘇吉收到判決書,龍某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並處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兒子的遇害總算有了說法,壓在老兩口心中的大石總算鬆動一些。

判決結束,案子並沒有“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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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衛民、李光林向蘇吉夫婦拉家常

在這起案件中,雖然兩位老人提出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但被告人龍某根本沒有可以執行的財產。李光林向領導彙報同意後,便將該案作為司法救助案件線索移送至五分院的控告申訴部門。

為了完善相關手續,也避免讓老兩口來回奔波。李光林和控申部門的承辦檢察官劉珂通過微信、郵件等,將申報材料的模板發給蘇吉的女兒,讓她去指導父母完善相關信息。

五分院控告申訴部門受理線索後,確定此案是典型的司法救助案件,這迅速引起黨組成員、副檢察長陳衛民的重視。今年10月,五分院成立以陳衛民、劉珂等人組成的辦案組專門辦理。

在這期間,辦案組成員多次前往蘇吉的居住地走訪調查、瞭解情況,並向他們解釋司法救助法律規定和程序。很快,辦案組就確定了蘇吉的家庭情況符合《人民檢察院國家司法救助工作細則》規定的救助條件。隨後,辦案組決定對蘇吉夫妻予以國家司法救助,並以最快的速度申請到司法救助金5萬元。

上百個電話,讓當事人感受到司法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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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吉(化名)收到司法救助金後正在簽字辦理手續

“臨近年末,希望能解決他們一家的燃眉之急。”6日上午,辦案組成員陳衛民、劉珂帶著這筆司法救助金從五分院出發前往永川區紅爐鎮,同行的,還有帶著大袋的米、大桶食用油的李光林。

在屋前,蘇吉一家見到久未謀面的檢察官們,“這兩年因為兒子的事,跟你們打了不下100個電話,麻煩你們了。”說起這段經歷,蕭錦抱著檢察官送來的司法救助金,止不住掉淚。李光林將自掏腰包購買的生活用品交給蘇吉。

兒子的事總算是告一段落。

見到這些“老熟人”,蘇吉夫婦和檢察官們說著家常。當他們聊起第一次見面的場景時,蘇吉夫婦笑笑,有些不好意思。“如果收了你的煙,我就是違反紀律,而行賄也是違法行為。”李光林說。辦案期間,李光林並沒有將煙已上交的事告訴給老兩口,檢察官笑著說能體諒他們作為父母的心。

老兩口點點頭。“我們會振作起來,好好過日子的。”蘇吉告訴檢察官,如今兩人正在申請低保,女兒也經常回來照顧父母,老兩口的心態平和了很多。

六旬残疾夫妻扔给检察官一包烟 求他为被害儿子“说话”

蕭錦拿到救助金,激動落淚。

“從質疑到信任,從抱怨到感謝,被害人近親屬前後截然不同的態度讓我由衷地感受到,人民群眾所需要的公平正義絕不是一紙冷冰冰的法律文書。”李光林說,司法公正的實現絕不是我們自己認為做到了就行,而需要當事人切身實地感受到。這種感受的過程,離不開檢察官專業的工作態度,更離不開在每一個辦案細節中注入接地氣的司法溫度,以及對當事人應有的尊重和關注。

上游新聞·重慶晨報記者 錢也 攝影 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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