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我還想繼續讀書!

浙江檢察網紹興訊 今年3月,小王收到了一份特殊的“禮物”,他曾經所在的學校通知他恢復學籍,可以繼續投入學習之中。這對於他而言很不容易,因為他曾是一名涉罪未成年人。小王曾經與發生他人爭執,造成對方受傷,他因此涉嫌故意傷害罪被移送至紹興市柯橋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案件發生後,小王深刻地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他真誠地向被害人賠禮道歉,取得了對方的諒解,雙方自行達成了和解協議,並賠償了損失。2018年9月,柯橋區檢察院對小王作出了不起訴的決定,同時聯合共青團紹興市柯橋區委員會與小王簽訂了觀護幫教協議,對其展開了為期三個月的觀護幫教。在這過程中,小王對檢察官說出了自己的心裡話,“檢察官,我還想繼續讀書,我現在天天在家自學,就等著學校重新接納我的那一天。”

該院“可為”工作室的未檢檢察官瞭解到,小王在校期間學習成績良好,本來在自己的專業可以順利完成學業,找到適合自己且滿意的工作,如今,他的眼中一片迷惘。

“會不會還有其他孩子也存在這樣的問題?”未檢檢察官意識到像小王這樣的現象不是個例,於是,馬上對2018年受理的審查起訴案件進行了全面梳理。經調查發現,在該轄區內2018年度非自願被勸退及開除的涉罪學生有5人,且最終都作了相對不起訴或非監禁刑處理。按照《未成年人保護法》、《浙江省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對於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未成年學生,在人民法院判處監禁刑罰生效前,不得取消其學籍。

為了解決涉罪學生的學籍問題,檢察官研究了相關法律法規,多次走訪學校、教體部門,瞭解教體部門和學校的相關制度及做法,傾聽學校的難處和老師們的困惑,為幫助被勸退和開除的涉罪學生能重返校園,竭力尋求可操作可持續的良策。

2019年1月,柯橋區檢察院向教育部門發出了檢察建議。教育管理部門十分重視,並積極整改落實。經調查核實後,教育部門恢復了小王的學籍,成功幫助他重返校園,繼續完成其學業。

為了規範“學籍管理制度”的正確執行,讓被處以非監禁刑以下的孩子想讀書的都能繼續其學業,柯橋區檢察院牽頭聯合區法院、區公安局、區司法局及教體局,建立“在校涉罪未成年人信息聯絡機制”,最大限度保障涉罪學生的合法權利。

“可為”工作室的未檢檢察官表示,“接下來,我們將通過工作實踐,幫助那些好學上進的涉罪學生能夠迴歸學校、迴歸課堂,讓司法機關與家庭、學校共同承擔起觀護幫教職責,最終引導涉罪學生迴歸人生正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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