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30日,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銀監會辦公廳正式印發《關於批覆2017年公共建築能效提升重點城市建設方案的通知》(建辦科[2017]72號),合肥市被列入國家重點城市,同批全國有29個城市被列入,重點城市目標任務要求我市在2020年底前實施完成既有公共建築節能改造面積157萬平方米,改造項目平均節能率不低於15%,採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項目比例不低於40%。要完成公共建築節能信息服務平臺建設,確定各類型公共建築能耗限額,開展基於限額的公共建築用能管理。
既有公共建築包括
這部分建築歷來是耗能大戶,
節能潛力巨大,
但因涉及產權單位眾多,協調難度大。
為做好我市重點城市實施工作,
市城鄉建委開展了以下工作
徵集改造項目
組織召開部分節能服務機構工作座談會,下發《關於徵集合肥市既有公共建築節能改造項目庫的通知》,通過網站向社會公開徵集節能改造項目庫,同時,市城鄉建委向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和市直部門書面發函徵集節能改造項目,通過市城鄉建委公開徵集公共建築33個項目,建築面積170.9萬平米,通過市國資委、商務局、旅發委、瑤海區等徵集推薦的擬改造公共建築29個,建築面積84.1萬平米。扣除其中3個重複項目,共徵集擬開展節能改造公共建築59個,總建築面積約245.5萬平方米。
申請資金支持
考慮實施節能改造時間緊,任務重,為確保按要求完成目標任務,參照外地做法,市城鄉建委正式向市政府申報《關於合肥市公共建築能效提升重點城市相關事宜的請示》,建議市級財政安排3500萬元用於157萬平方米公共建築節能改造獎補和第三方技術支持等,市級及以下各級政府(部門)使用10年以上有節能改造潛力的辦公建築帶頭進行改造。經市領導批轉市財政局提出意見後,市政府副市長寧波、常務副市長羅雲峰分別批示同意。
制定實施方案
借鑑外地實施經驗,市城鄉建委草擬了《合肥市公共建築能效提升重點城市實施方案》,並組織企業進行討論,同時向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及相關市直部門書面徵求意見,根據各方意見,對方案進行了修改完善,完善後的實施方案將按照規範性文件程序正式印發。
另外,按照市財政局要求,市城鄉建委申報2019年度部門預算600萬元用於項目獎補和第三方技術支持 ,同時,已提出第三方技術支持單位項目招標需求,待市財政正式批准預算後,即可對接市公管局啟動招標程序。
具體內容
一、明確工作任務和計劃
任務要求2020年前實施完成既有公共建築節能改造面積157萬平方米,改造項目平均節能率不低於15%;
採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項目比例不低於40%;
開展既有建築節能改造相關政策、技術標準及科研等配套能力建設。
計劃2019年12月完成改造目標的60%,2020年12月全部完成。
二、明確職責分工
市城鄉建委負責組織實施全市公共建築能效提升重點城市建設工作,組織制定合肥市既有公共建築能效提升重點城市建設相關政策和技術規範。
市經信委、國資委、旅發委、商務局、機關事務管理局、衛計委、教育局、市發改委、市體育局、市文廣局等相關單位負責督促或指導各自主管領域內公共建築節能改造項目的推進。
各縣(市)區、開發區負責督促轄區範圍中央或省級駐肥機構及區級公共建築節能改造項目的推進。
各級財政部門負責保障既有公共建築能效提升資金支持。
三、節能改造項目的組織實施
共有10個環節,包括申報單位提出申請、第三方組織專家評審並具備意見、報主管部門批准並納入示範項目庫、項目實施、改造過程監管、質量控制、改造完成後參建各方自行驗收、不少於3個月試運行後第三方進行後評估並出具報告、第三方組織專家進行項目驗收、驗收合格後撥付資金等。
四、專項資金撥付與管理
主要是明確專項資金的獎補標準及紀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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