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購買了五年社保,在東莞又購買了十年,可以合併嗎在哪退休

在深圳購買了五年社保,在東莞又購買了十年,可以合併嗎在哪退休

只要是你參保了社保,那麼,每一年的繳費年限都是可以合併累計的前提條件,只要不出現重複交費的情況,那麼都是可以合併的,當然,你購買的都是職工養老保險是同一類保險是可以合併的,如果其中五年購買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另外的十年,購買的職工養老保險,那麼這種情況是不能合併的,因為職工養老保險和居民養老保險,是兩種不同的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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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買的都是職工養老保險,那麼在深圳購買的五年。不足以在深圳這個地區來辦理退休,所以這種情況是需要到。東莞來辦理退休的,因為你在東莞累計繳費超過十年了,根據我們國家屬地化原則的規定,那麼你具備在東莞辦理退休的條件。

當然,如果在東莞累計交費不足十年的話,那麼也在東莞辦理不了退休,只能回到你的戶籍所在地去辦理退休,因為你剛好是10年,如果累積月份是不足120個月的話,那麼不具備在東莞退休的條件的。如果具備120個月可以在東莞辦理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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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你要做的就是,需要將深圳你曾經參保的這個社保關係轉移到東莞地區。因為東莞和深圳都屬於廣東省內專業,所以省內轉移社保的時候只需要轉移社保關係,而不需要轉移社保基金。在這一點上,他的這個社保轉移相對來說是非常簡便的。

你只需要,在新參保地開具一份社保的接收函,比如說你在東莞參保,那麼就在東莞的社保局,開具一份社保的接收函,然後持有這個接收函去深圳地區來,辦理社保的轉移,在轉移的過程中,如果沒有出現社保欠費,那麼是直接可以轉移的!轉移完成之後會有一份社保轉移函和繳費明細將這個轉銀行和繳費明細交到東莞的社保部門就完成了,社保的轉移,這樣一來你的社保,就會累積計算你的繳費年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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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你的累計繳費年限已經具備了,我們國家法律規定的最低繳費年限,所以說剛好是可以具備辦理退休的條件的,如果說到了退休的年齡,那麼直接可以辦理退休享受養老金的待遇。

社保的合併和轉移,都是沒有任何問題的,但是有一點大家一定要清楚就是從原工作單位離職以後,那麼,要做的就是要及時地將自己的社保轉移到自己新的工作單位或者是新的,參保地,因為及時的轉移對自己是非常重要的,假設以前單位因為什麼原因導致破產倒閉,那麼找不到單位的話,這種情況,你在做一個,社保轉移,相對比較麻煩的,因為如果你的單位沒有社保的賬戶處理的話,那麼你的社保將一直處於欠費狀態,是沒有辦法進行轉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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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我們及時的轉移社保是至關重要的,當然,如果你所在的單位已經將你的賬戶封停掉,以後,那麼也可以暫時不轉一,但是一旦找到新的工作單位或者新的參保地點及時的轉移過去,對你的累計繳費年限也是有很大的好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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