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緩刑還執行有期徒刑嗎?

寂寞ai


首先明確回答一下,過了緩刑考驗期,是不用再執行原判的有期徒刑。


緩刑是我國刑罰的具體運用,指經人民法院依法宣告構成犯罪且應受刑罰的被告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刑罰。由社區矯正機關在一定的考驗期限內對罪犯進行考察,並根據罪犯在考驗期間內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的一種制度。按照《刑法》規定,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必須同時符合:1、犯罪情節較輕;2、有悔罪表現;3、沒有再犯罪的表現;4、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以上這四個條件的,才可以宣告緩刑。但對其中不滿18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75歲的人,應當予以宣告緩刑。

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時宣告緩刑的罪犯,法律規定了緩刑的考驗期限,就是自判決確定之日起,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不能少於一年。


對於宣告緩刑後的服刑人員,要必須依法接受司法行政部門對其的社區矯正。在考驗期限內,沒有違反《刑法》第77條規定,緩刑考驗期滿後,原判刑罰就不再執行了。
如果在緩刑考驗期內,又重新犯罪或被發現判決宣告之前,還有其他沒有判決的罪行,應當被撤銷緩刑,把前罪和後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刑罰。法律還規定,宣告緩刑的被社區矯正服刑罪犯,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有關緩刑監管規定,違反法院判決中禁止令的,也應當被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伏龍蘇


不一定,假如對被告判處兩年緩刑三年,在刑期未滿又發生了其他暴力事件,就可能會被收監。


Seniorputerengine...


緩刑就是對你的一種考驗,緩刑期過了就不再對你執行刑罰。例如,判處三年有期徒刑,緩期四年。當你四年緩刑考驗期過了,三年的有期徒刑就不用執行了。但是如果你在緩刑考驗期內再次犯罪,則會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常用法律案例分析


除了死緩,緩刑期間不犯事就像正常人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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