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去世了,還有三個叔伯,作為孫子該養活奶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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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父親去世,還有三個叔伯,作為孫子該養活奶奶嗎?在親情面前,如果分的太清楚,就會顯得沒有人情味,尤其是我們一直崇尚百善孝為先的傳統文化。




在這裡如果你非要用法律的框架來套用,那孫子自然沒有撫養奶奶的義務,畢竟孫子相比於叔伯來說,還是遠了點,叔伯才是奶奶的親生兒子,不管從哪方面來說,比如繼承遺產,債務等等,叔伯他們都會陪排在第一位,更別說是養老了,他們更應該義不容辭,因為那是他們的責任和義務。

在親情問題上,我個人更傾向於用情理和道德的態度去處理問題,這樣才更能體現我們百善孝為先的傳統理念,作為孫子,奶奶對你的隔輩親,相信你在成長的過程中是有親身體會的,否則你也不會在心裡有該不該養奶奶的想法。


何況奶奶歲數也大了,日常生活也花不了幾個錢,她最需要的應該是陪伴,那你就用你的閒暇時間陪她說說話聊聊天,排解一下老人家的寂寞,這對你孫子來說也不是什麼難事,長輩們你盡到你的孝順的心意就行了,至於叔伯們對你奶奶如何,你不用去計較,也不用去評價,各憑良心吧!


詩詞公寓


說說我自己的事,我是長孫,我父親有四兄弟,也就是說我有三個叔叔,因我父母都早逝,我奶奶在三個叔叔家裡生活,每個叔叔輪流住十天,沒有到我家裡來住,是我自己更求奶奶也在我家裡輪流住十天,但老人家自己不肯來,說是有三個叔叔養她就好了,後來我家裡有什麼好吃的就去叫奶奶來吃,然後再安排老人在我家住上兩三天,如果我奶奶身體有什麼不適問醫生,我們都是分為四份出錢出力還有輪流守夜,奶奶在八年前去世的時候,所有喪葬費用也是分為四份,我承擔的那一份喪葬費再與我弟弟分成兩份。

因此,我認為你如果是經濟不那麼緊張的話,你應該自覺承擔你父親承擔的那一份子,盡點綿薄的孝心,畢竟奶奶也是你的長輩。


阿泉57473169495


一,從法律上說,老人的子女是第一贍養人,還有子女的情況下,孫子沒義務贍養老人。

二,從道義上講,孫子應該養奶奶。中國幾千年的文化一直倡導孝順,孝敬老人是最基本的品質,也是華夏文明傳承的根本。

三,從情義上進,奶奶是你最親的人,你小時候她侍候你,她老了你該伺候她。她對你付出了愛,你對她回報是理所當然的。

四,從能力上講,如果你不是殘疾人,不管怎麼說,你有吃的,多你奶奶一口應該不是問題吧,不然,你的能力就無臉見人了。

現在的年輕人,不管怎麼混,生存應該沒問題,一個老人最基本的生活費一年不過5千,攤到孫子身上,一年一千能拿得出來。

如果為一千元錢還計較的話,你混得不如一隻狗了。不管是能力還是良心。





城頭山看天下


你父輩五兄弟是法律第一財產繼承人,也是贍養主體第一責任人。按照法理,繼承你奶奶的五個兒子都是必須贍養責任義務,由於你責任主體的父親和小叔都不在了,主要責任應由你三個叔伯擔當,而你和你小叔的兒子如也繼承有奶奶旗下財產也應當盡其中贍養責任自由任務。不能你奶奶還在,你父親不在就可以逃避責任事實。畢竟你繼承你父親的財產裡也有從你奶奶繼承而來的,只要你奶奶還在替父盡孝是理所應當的。但你三叔伯沒有權利要求你跟他們同等責任義務。血濃如水,還是多爭取盡孝道吧。是我全承擔我也不推卸,多多想想奶奶以前受過的苦。我奶奶九十多歲了,有三兒兩女。父親和兩個叔叔三人平攤贍養費和醫藥費,我的兩個姑姑嫁人不需要負責不過也是經常關照老人的。我也是經常在外回家看望,每次回去買果買肉買保健品少不了,每次逢年過節和回去探望都會給幾百塊補添生活費。一直想接奶奶一起住,老人家不同意而已。多看看近代農荒歷史,多聽聽以前老一輩的困難事蹟,我們這代這遠比他們好過多。所以多困難也不要推卸責任,能多盡孝道不是每個人都來得及的事情。懂得愛老人,才能更懂愛生活。


以文悟心思


百善孝為先。無論兒女還是孫子輩都有贍養孝敬老人的義務和責任。我村有位九旬高齡老嬸子,兩個兒子四個女兒,按分家契約,嬸子老倆口子分別由兩個兒子養老送終,老嬸子跟隨大兒一家生活,老伴跟小兒子一家生活。十幾年前大兒子因病去世了,老嬸子就隨大兒媳和孫子一起生活。這期間嬸子老伴也去世了。儘管這樣,老嬸子生活過的也波瀾不驚的。然而隨後一件事卻使事情起了變化,七年前,村裡給老年人登記辦理身份證了,老嬸子孫子嫌給奶奶辦理身份證要花費二三十元錢就不給辦。但是老嬸子小兒子也是六十多歲的人有頭腦的,恐怕這以後有用了,就自己出錢出力給老母親把身份證辦了。沒想到身份證辦了的第二年,國家就開始給老年人就發放每月六十元養老錢了。自然每月六十元養老錢也是老嬸子小兒子給她領了。然而老嬸子那個孫子兩口子也是財如命的主了,整天算計奶奶那點養老錢了,嫌叔叔給奶奶領錢了不給他了,心裡怨氣沖天,終於去年十月份竟然狠心把奶奶的包袱和衣服扔在了大門外,讓奶奶和叔叔一家去,說他是孫子沒有養活奶奶義務了。老嬸子小兒子也是一個怕老婆的膽小鬼,也不願養活老孃。結果現在老嬸子在小兒子家、孫子家和幾個早就出門嫁人的幾個女兒家一家一個月輪流生活了。唉,每個人都有老了那一天的時候,別嫌棄生你養你的父母,否則一輩人看一輩人生活了,你今天嫌棄父母,終有一日你的子孫後代也會嫌棄你的,恐怕到時候你哭都沒眼淚了。


西北孤獨郎


如果有錢可以養,我兒子很孝順他的奶奶,現在我兒子想孝順都孝順不上了,去年他奶奶已經離開了我們,他奶奶去年生病時,我兒子還是沒有結婚的人剛剛二十一歲,去年給他奶奶買了一個輪車子給他奶奶,他的叔伯兄弟五個,堂哥有五個,只有我兒子最小他去買車子他奶奶。


石鈴香


大實話:誰把你養大,你就要為誰養老,這是才是權利和義務的對等關係。

我們常說,父債要子還,生活中要是父親生前欠了錢,那麼債權人往往會找到其子女的頭上,要求其子女代為償還債務。但是,從法律上來說,這種行為顯然是不合法的。這兩天就在網上看到這麼一個事,不過是情債,不是錢債。

故事說的是小劉今年剛剛大學畢業,參加工作沒多久,但是自己在上大一的時候父親就得了重病死了,此後一直都和母親相依為命。最近奶奶也不幸得了重病,奶奶本來是有五個兒子,但是因為父親和小叔都已經去世,所以就剩下三個叔伯。現在,奶奶生病住院需要10萬元的費用,所以這三位叔伯就要求小劉替他死去的父親拿出來2萬元。但是,小劉這剛剛參加工作,確實沒有這麼多錢,所以這三個叔伯也就不願意多拿錢給奶奶治病,並把責任推到小劉頭上。

說實話,看完這個事我的第一想法就是明明是這三個叔伯不想承擔責任,還把責任推到一個不相干的人身上,真的是臉皮夠厚了。

首先,從法律上來說,對於贍養老人的義務並不存在說什麼“父責子擔”的說法,兒子死了,那麼兒子對父母的贍養義務就隨之結束。畢竟,從法律上來說,兒子才是責任主體,現在責任主體已經不在了,自然責任也隨之消失。而不是說,父親死了,然後兒子來接班,肯定是沒有這個說法的。當然,如果說祖父母之前對孫子有過養育,並且這個養育在孫子的成長過程中佔了很大的比重,那麼從法律上來說,孫子也是要承擔一定的養老責任的。

不過,在這件事中,小劉的父親死亡是在自己上大一的時候,並且父親死後小劉一直是跟著母親生活,顯然跟奶奶沒什麼太大的關係。所以,其三個叔伯的要求小劉承擔起父親的贍養責任是不合理的。當然,如果是老人去世了,其名下的遺產也肯定是歸三個叔伯所有,而作為孫子的小劉則不屬於第一繼承人。

然後,從情感上來說,現在生病的是自己的奶奶,而自己的父親又已經去世,那麼作為孫子的小劉要是一點力也不出,顯然也說不過去,畢竟,那可是自己的奶奶啊。不過,我們也應該明白,在這件事中肯定不是說小劉要和那幾個叔伯承擔一樣的責任,拿多拿少全看個人心意和自己的能力大小。

而現在小劉確實沒那麼多錢,沒那個能力,那就不應該強求,並且這也不應該作為其他三個叔伯不拿錢給老人治病的理由和藉口。畢竟,孫子和兒子的養老責任還是有本質的區別的,說難聽一點,當兒子的能和當孫子的去比嗎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說說自己的情況,我兄弟三人,哥哥十年前就沒有了,還有嫂子,兩個侄子。父親去世多年了,經過兄弟倆商議,母親由我兄弟倆輪流管吃住。從沒有向嫂子、侄子他們要一分錢。只要不把事情看得不太認真就行了。人都是要臉的,何必分的那麼清楚,朋友們你說是不是。


一葉知秋255015546




無奈果業


有能力盡盡孝心也是很好的事情!

父親去世了,還有三個叔伯,作為孫子如果有能力的話,也是可以贍養奶奶的。如果跟奶奶有感情的話,贍養奶奶當然是沒有問題的了。一般奶奶都是看過孫子的,看這樣子你應該對奶奶是非常有感情的,有感情的情況下,贍養一下奶奶是很正常的事情了。

當然了,如果從法律和道義的角度來看,三個叔伯應該贍養你奶奶的,而你作為孫子輩是沒有絕對的贍養奶奶的義務的。但是法律歸法律,感情是感情。如果單講法律的話,你的三個叔伯肯定是要協商贍養奶奶的事情的。

作為孫子,如果奶奶想你的三個叔伯了,你可以把三個叔伯請到家裡面來,協商一下奶奶的贍養問題,也讓你的三個叔伯儘儘孝心。因為孝敬母親是天經地義的事情,這樣也是人之常情,如果你不這麼做,可能你的三個叔伯就會得了便宜還賣乖的。

作為孫子,如果你決定贍養奶奶,那麼跟你三個叔伯說清楚。從小就是奶奶看著你長大的,你可以跟奶奶一起住的,奶奶年齡大了,又跟你很有感情,那麼也就不要有那麼多怨言了,自己有能力就可以贍養一下奶奶。沒事的時候通知你的三個叔伯每個週六週日有空過來看看奶奶,這樣的話,既可以讓奶奶開心,也可以讓你的三個叔伯儘儘孝心。

綜合來說,孫子沒有絕對的義務來養活奶奶,從法律的角度來看應該是你的三個叔伯養活媽媽,也就是你的奶奶,但是如果你跟奶奶感情深厚,你養活奶奶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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