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產運需企業全年中長期合同履約率至少90%

煤炭产运需企业全年中长期合同履约率至少90%

■本報記者 蘇詩鈺

日前,國家發改委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做好2019年煤炭中長期合同簽訂履行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從七個方面提出要高度重視煤炭中長期合同簽訂履行工作,早籤、多籤、籤實中長期合同,規範中長期合同簽訂履行行為,認真做好運力銜接和數據採集彙總工作,進一步完善合同價格機制,紮實做好銜接相關工作,加強合同履行事中事後監管。

金聯創煤炭分析師畢方靜昨日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通知》促進了中長期合同的簽訂,有效地減少了囤貨哄抬煤價的發生。雖然距離煤價在合理區間運行還差一段距離,但是向煤價的持穩運行前進了一大步。

國家發改委指出,各有關方面要早部署、早安排、早行動,抓住當前有利時機,及早簽訂數量相對固定、價格機制明確的中長期合同,鼓勵支持更多簽訂2年及以上量價齊全的中長期合同。中央和各省區市及其他規模以上煤炭、發電企業集團簽訂的中長期合同數量,應達到自有資源量或採購量的75%以上,且不能低於上年水平。鼓勵產運需三方不斷創新銜接方式,多籤直購直銷合同和有運力保障的三方合同。通過煤炭產能置換指標等支持措施,鼓勵引導有關方面簽訂更高比例的中長期合同。

同時,煤炭產運需企業要切實增強誠信意識,合同一經簽訂必須嚴格履行,全年中長期合同履約率應不低於90%。國家發改委將會同有關方面加強指導,重點對20萬噸及以上的中長期合同進行監管。

11月16日,中國中煤能源集團與中國華能、中國大唐、中國華電、國家電力投資集團、華潤電力、國投電力等6家電力央企簽訂中長期煤炭供需戰略合作協議。根據協議,中煤集團將在2019年至2023年間,向上述6家電力企業供應煤炭5億多噸。

畢方靜表示,中國中煤的帶頭作用很重要,預計在政策調控下國有大型煤企都會參與到中長期合同簽訂中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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