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離婚到底要不要告訴孩子?

宇媽帶娃經


回答這個問題之前,講一個真實的故事,是關於作家池莉的。

池莉與前夫感情不合,在女兒11歲那年,夫妻倆協議離婚。為了幼小的女兒不受影響,於是夫妻倆決定分居不同室,並且池莉還非常精心地設計了分房的理由,就是:“媽媽寫稿太晚,要打攪爸爸的休息”。

就這樣,女兒在夫妻倆用心的呵護下成長。三年後,女兒以優異的成績考上當地最好的高中,池莉覺得可以跟孩子說明真相,於是向女兒攤牌。

可是,讓她意想不到的是,她才剛起了一個頭說:我和你爸爸……

女兒就打斷了媽媽的話,告訴媽媽:她早就知道了。

其實,夫妻之間的感情好不好,孩子一看就知道,再偽裝都騙不過孩子的眼睛。

兒童心理研究機構曾經對3000多名兒童進行了一次心理狀況調查,期中有一條是:“你最怕爸爸媽媽的是什麼?”

結果,回答最多的是:“我最怕爸爸媽媽吵架”。

以下是一個孩子在知乎上的內心獨白:

真累,活著真累!
砸碗,砸玻璃,砸鏡子,砸各種電器!
兩三天一次,週而復始。
我今年上5年級,可是已經不想再上學了,或者說,不想活了。
每天放學回家,我都戰戰兢兢的,先湊近聽有沒有什麼聲音,再看看門是不是開的,進家之後再看看地上是不是一片狼藉。
如果都沒有,我才會鬆一口氣,爸媽今天沒打架。
但還是不行,我要看爸爸在不在家,如果在家那還好,不在家就是出去喝酒了。他是有酒必醉的那種人,回來一定又要掀起風波。
昨天他倆吵架,把我夾在中間。爸爸要趕媽媽走,我偷偷藏著錢包想出去追她,被爸爸抓住,拎著打了一頓。
媽媽揚言要自殺,看我爸爸無動於衷,一氣之下走到我屋子裡,死死掐住我脖子,讓我和她一起去死!


我不想活了,這些陰影像玻璃碴子一樣紮在我心底,沒人能拔出。


專注研究婚姻衝突與兒童發展的聖母大學心理學家Cummings認為:孩子會非常關注父母之間的情感互動,以此作為判斷家庭環境是否是安全的依據。

夫妻感情不合,卻以愛孩子的名義綁架婚姻,長期處於失調家庭環境中的孩子,他的身心健康反而會受到極大的傷害。

這種原生家庭帶來的性格是刻在骨子裡的,未來孩子需要用一輩子去修正,或許都無果。

相反,往往生活非常和諧,並且夫妻非常恩愛的家庭,教育出來的孩子都是非常自信樂觀開朗的,因為他們從小在一個非常有愛的環境中長大,內心是無比的強大和自信,擁有很強烈的正義感,而且在學校的表現也是相當優秀,從來不需要父母擔心學習的問題,所以這就是家庭氛圍對一個孩子的影響,和諧的家庭氛圍可以讓家庭教育更加的有作用,可以讓孩子有非常明確的判斷事物的能力。

並且,孩子會從大人之間的相處學會以後如何與他人相處。再說的直接一些就是,一個男孩如果看到父親是如何疼愛和照顧他的媽媽,他也會勇敢地擔起保護媽媽和照顧媽媽的責任。一個女孩如果看到了母親與父親的相處是互相支持,互相尊重的,她以後才會很清楚自己想要什麼,並且敢於表達。

適合自己的婚姻,用心經營,哪怕多付出一些,也是心甘情願;有些許不滿意的婚姻,用心改善,為彼此和諧,努力創造條件;而對於完全不適合自己的婚姻,要懂得及時止損,努力過好自己的餘生。


到底要怎樣才是幸福的婚姻,也許錢鍾書寫給楊絳的一段文字裡,你能夠找到最樸素的真理:

“沒遇到你之前,我沒想過結婚,遇見你,結婚這事我沒想過和別人。”


諾媽家有男寶



孩子大了就應該告訴他,告訴孩子離婚時父母雙方都有過錯。我有教育局的一個朋友,他離婚時,孩子正好七歲,父母坐在一起,直言不諱對她說:“寶寶,爸爸媽媽離婚了。”

孩子不懂。

於是改口告訴她:“就是爸爸媽媽不在一起生活了,但我們依然愛你。”洽談的就像討論明天的早餐一樣,我們吃白粥還是油條哦!

這樣孩子還是很容易接受的。

那麼孩子大了,成年了,該不該告訴他呢?

孩子到了18歲,法律上都已經成年了,有自己的主見,獨立的思考能力了。要相信你兒子不會連這點接受能力都沒有,告訴他吧。再說,他有權知道真相,畢竟早晚都要讓他知道的。現在的孩子都很早熟,你不告訴他不代表她自己不會看出來,與其讓他自己一個人胡思亂想,還不如你找個時間跟她好好談一談,開誠佈公的把這件事跟他說了可能他更能接受。免得他擔心,你們之間的關係又怕你傷心不敢問你,這種情緒會擾亂他學習的心。


1、選擇一個合適的環境告訴孩子。

2、父母最好聚在一起,誠實的告訴孩子兩人的決定。

3、已經告訴孩子離婚的理由或決定。

4、給孩子關於未來的保障和保證。

告訴孩子,讓他以後更懂得愛,讓他平和地看待一切,離婚不可怕,是生活的一次小波瀾。生活還在繼續,孩子還要成長,他會比別人懂得更多,但不一定會承受更多的壓力。所以引導好孩子的思想,是最關鍵的。



大伽貓


“夫妻離婚應該告訴孩子嗎”?我嘗試為大家做個分析和解答。

我認為是應該告訴孩子。為什麼?下面我從兩個方面來說明。

第一個方面:確定感

每一個小孩在心理發育和心理成長過程中都需要有確定感,這種確定感對他獨立的人格、他自己感覺到的自尊、他自己的價值及安全感都具有積極意義。

如果一個小孩在成長過程中,他內心裡面是誠惶誠恐、虛無縹緲、沒有確定感的,猶如喪家之犬的狀態,這是不好的。

夫妻離婚了,你裝得再像不告訴孩子,孩子也可能會覺察到。因為孩子是非常敏感的,他們的感情很細膩,他們實際上是能夠感受到一些東西的。他們感受到了不對勁,但又不知道哪裡不對勁;他們感覺到事情朝著不好的方向在發展,但又不知道會壞到什麼程度。

這就彷彿一個人被仍在水裡邊,他不會游泳、沒有抓手、非常恐懼,這樣的一種心理狀態對孩子的心理發育和成長是及其不利的。

很多時候我們不是被壞事情打敗,而是被不確定打敗。

就像有一些被審判的犯罪分子,他們在沒有被判刑時,他們是非常恐慌和焦慮的;還有那些沒有被抓到的逃犯,他們長期處在恐慌和焦慮之中,有些人終於經過三、五年或十幾年被公安部門抓獲了,他們面對鏡頭時坦然的說:好了,從此我再也不用過那種擔驚受怕的日子了,給我個了斷吧,無論是槍斃,還是是判刑。

所以人最怕的不是那個結果,結果無論怎麼壞,即使是死其實都不可怕。最怕的是什麼?最怕的是不確定。

在孩子的心理發育和成長過程中,我們要儘量讓孩子產生確定感,不要因為這個是我們自認為不好的事情會影響他們,就不告訴他們,從而讓他們生活在一種不確定、恐慌的狀態中。知道事情會變懷,但不知道會壞到什麼程度;知道不對勁,又不知道哪裡不對勁,這是很糟糕的。這是對一個人的人格的摧殘,是對一個人心理的巨大傷害。

爸爸媽媽離婚了,就是爸爸媽媽不在一起了;爸爸媽媽不在一起了,就是爸爸媽媽彼此不相愛了;爸爸媽媽不相愛了,並不代表爸爸媽媽不愛這個孩子了。

所以要讓孩子知道:我們離婚了。

雖然這不是最好的結果,我們表示遺憾,雖然我們知道孩子會痛苦,但是我們要告訴孩子,事情就是這樣發展的,就是發展到了現在這樣了;我們要告訴孩子,我們沒有愛情了,我們不在一起了,但是我們還會努力追求我們各自的美好生活和人生;同時,我們也會用心的對待孩子,讓孩子感到,我永遠還是愛你的爸爸,我永遠還是愛你的媽媽,我們都會像過去一樣、甚至比過去還要更用心對待他。

建立確認感,首先是讓他知道事情發生了,是怎樣發生的;讓他知道,發生了以後是什麼結果;讓他知道,這個壞的結果能壞到什麼程度;也讓他知道,這個結果接下來會怎樣發生,會怎樣發展。

這個確定感他一旦有了,那麼,事情無論怎麼壞,其實都不是最可怕的。

大家想一想,我們人生中,很多時候不是被壞結果打敗的,而是被不確定打敗的,所以我們不能讓孩子生活在驚恐當中。

很多夫妻不明白這個道理,以為是愛孩子;其實不是愛孩子,是傷害了孩子。

我曾看過這樣一個案例:一對在上海某高校工作的教授,他們離婚了,不告訴他們的孩子,兩個人商量好還繼續在一起。看似相安無事,但是在這個過程中,爸爸和媽媽顯然已經沒有辦法用統一的思想去教育孩子了。他們對孩子的影響是各自的影響,而不是統一的影響,就造成了我們心理學上所謂的“雙重束縛”。這是家庭教育裡面的一個名詞,即兩種觀念影響著一個孩子。

後來這個孩子得了精神分裂症,進了上海市精神衛生中心去治療。

我們不能讓孩子不確定,同時也不能讓孩子衝突,要讓孩子感到信息是統一的。

所以我們不要自以為是的說對孩子好,不告訴孩子。

也有人問我這樣的問題:多大的孩子應該告訴呢?我說:只要他聽懂大人的話了,甚至聽不懂都不要緊,3歲也好、5歲也好、6歲也好,尤其是6歲以後的孩子一定要告訴!因為他們需要確定、需要知道,他們知道了,有了確認,他們就會慢慢的走出來。

其次是適應。

我們為什麼不告訴孩子呢?很多時候我們是因為害怕給孩子帶來心理上的陰影、創傷。

但如果不告訴孩子,它的不確定感帶來的心理創傷和心理毀滅可能比這個還要大,所以我們要讓孩子去適應這個創傷。

在婚姻經營當中,不到萬不得已,我們不會選擇分開。既然我們選擇了分開,就等於說選擇了接受分開之後帶來的一切結果,也有了願意接受這一切結果的準備,儘管我還不知道未來的結果是什麼。

這個結果也包括,我們的孩子成長中所造成的心理的影響。這是我們人生中,很多時候不得不面對的選擇問題。就像我們無法面對生老病死一樣,我們決定不了。

我們不能改變婚姻中的另一個人,有時候不得不分開。分開之後我們的孩子務必會產生心理創傷,無論你是接受,還是不接受,我都認為離婚對孩子的心理的影響是絕對有的。它的層次,它深度影響的消極面和積極面,不同的家庭比例不一樣。

請父母親不要自欺欺人,一定要做好接受為自己的選擇付出代價的準備,不能因為自己逃避,也讓孩子去逃避,何況你不能代替孩子去逃避。他要接受他所生長的這種家庭,接受他的爸爸媽媽,他需要去面對。

也許他不夠勇敢,也許他會悲傷,也許他會痛,但是這是他人生要經歷的。誰讓他生在這個家庭?誰讓他有這樣的爸爸媽媽?

讓他適應他所經歷的痛苦、困難,是我們對他的尊重,也是他自己在人生的旅途最開始的時候,要去面對的心理創傷和陰影。

也許心理創傷和陰影會伴隨他一生,甚至會改變他的人生軌跡,但是這都是事實,我們不要逃避,我們不要在欺騙自己的同時再去欺騙孩子。

第二個方面:適應性

創傷並不可怕,任何一個人,在人生的經歷中都會遇到挫折。

有的小孩在學校裡被老師罵了一句,說他沒有出息,批評他了,他長大後就有了創傷,一直覺得自己沒有用;有的小孩記著要做一個努力的孩子,最後成為有抱負的、成功的人士;有的小孩在溫暖的環境里長大,但是也不見得就有一個非常好的未來。

所以哪一種人生的經歷都不可怕,關鍵是我們能不能接受和麵對。

沒有哪一個人,從小到大全都是一帆風順、不經歷創傷的,問題是和我們一輩子同行的。

今天所有有心理障礙的、過得不幸福的人,也不是因為他們遇到了問題;過的幸福的人也不是因為他們沒有遇到問題。

幸福與不幸福關鍵是因為他在面對問題的時候有沒有勇敢地坦然接受,有沒有與問題同行,有沒有從自己的問題的廢墟上站起來,這是根本的區別。

我們要相信,我們的孩子是一個獨立的生命。

我們今天才遇到多少創傷?我們人類歷史上的祖先在遠古的時候,一條蛇咬住他,也會死,沒有抗蛇毒血清;一個感冒病毒也會死,是因為沒有抗流感病的消炎藥;因為生一個孩子,母子也可能會死掉。也就是說,人類在面對自然界的時候所經歷的創傷,我們一路進化下來,早就適應了。

汶川地震時,舉國哀悼。可是現在,當時失去了家人的人,依然滿臉陽光,要相信人的生命力是非常強大的。

從這一點來講,我們要相信我們的孩子,他們一定有一個美好的未來,他們一定有能力把創傷變為第一生產力。不要幫我們的孩子去掩蓋、逃避,要相信他們一定可以從這個經歷中走出來。

兩個關鍵詞:確定感和適應性。這兩個原因讓我覺得,我們必須要告訴孩子,而且要科學地告訴孩子。我們需要首先讓自己走出來,而不是讓我們的孩子成為受害者。

離婚不可怕,可怕的是我們能不能夠重新開始我們的生活。孩子也是一樣的,爸爸媽媽離婚不可怕,可怕的是爸爸媽媽還會不會愛他?自己還是一個有價值的人嗎?這才是最重要的,所以夫妻離婚應該告訴孩子。

做到了這兩點,我們對孩子的傷害就會減少,而且還可能會起到正性的作用。避免了父母把孩子作為工具來攻擊對方,或否定自己的人生,甚至不敢面對未來,反而可能把自己和孩子都解放出來了。

這就是我對這個問題的一個回答和態度,希望所有在婚姻當中,面對這樣問題的父母都能夠妥善處理。



一葦渡心


很多人認為離婚不告訴孩子,是為了讓孩子仍然覺得自己的家庭是完整的,是為了孩子好,以為這是一個善意的謊言。其實,這是一件充滿惡意的事情!因為真正把孩子的未來和發展當成第一位的父母一定會在不得不走到離婚這個地步前共同努力去解決分歧,彼此護持。而能走到離婚這一步的,多半是夫妻雙方或其中一方堅持自己的所謂個性和發展,不願意去彼此磨合、各讓一步,要去追求自己的天空。那麼,只能犧牲孩子了。而所謂的不願意告訴孩子,是愛孩子?還是因為不想承受孩子的絕望?以及孩子以後可能發展不好的責任?

其實,在夫妻雙方顧慮要不要告訴孩子時,說明他們對孩子還是有愛的,既然敢離婚,那就要勇敢承擔離婚帶來的後果,要相信,對於孩子來說,父母是不是愛他遠比父母是不是整天在一起更重要。所以,平靜的告訴孩子,當時爸爸媽媽因為愛情而結婚,於是有了最愛的寶寶,雖然爸爸媽媽現在不能在一起了,但你仍然是爸爸媽媽最愛的孩子,爸爸媽媽會盡一切努力愛你。如果以後各自重組了家庭,他又會多出兩個人愛他。同時,要告訴孩子,他已經是一個獨立的個體,有自己的意識和想法,要勇敢追求自己想要的未來。

當然,說的再好聽,離婚對孩子的打擊是巨大的,畢竟,一回家就能看到爸爸媽媽比放學了都不知道該去哪裡,哪裡好像都能去,又好像哪裡都不是自己的家要好多了,但既然事實已經發生,孩子要做的,也只能接受,適應,並在逆境中迸發出新的生命力。


希樸羊


個人建議通過以下幾點來跟孩子講述這個事實。

一、應該和她前夫商量一下,找個合適的機會,兩個人當著孩子的面把這事告訴孩子。父母雙方一致的口徑,告訴孩子:爸爸媽媽是因為別的原因而分開,並不是他的原因。這樣的方式才是最適合的。為何這樣說呢?再怎麼說,爸爸媽媽是孩子的在這個世界上最愛的人,即使不在一起生活了,是他父母的這個事實也不會改變。愛他的心也不會因為分開了而改變。把這個意思傳達給孩子明白。

二、如何把離婚這件事對孩子的傷害降到最低。孩子的快樂是來自於父母陪伴的家庭氛圍。離婚這件事雖然是大人之間的事,但是,家庭不光光只有夫妻兩個大人存在,還有一個孩子的存在。孩子是獨立的社會人,並不是誰的私有物。但是,孩子又是有思維的,別小看孩子對大人臉色的揣摩能力。如果時時刻刻都要提防著孩子知道父母離婚的事實而整天說著謊言面對孩子,還不如一開始就大大方方地對孩子坦誠一切。孩子的心理世界結構很簡單、直接。站在孩子的角度和高度去看待這個問題,這個大人認為是難題的事,對孩子來說,也許很容易理解。

沒有過多地去修飾的詞語,用孩子能聽懂的話來告訴他事實。

三、在和孩子溝通之前,先自我調整好自己的情緒。父母的情緒很容易影響到孩子對這件事的想法。不管怎麼說,孩子都是最在意自己父母的,不管是否直接養育著他。正因為在意,所以,父母跟孩子的溝通才更為重要。孩子並不是不講道理的,只要父母正面回應了孩子的提問,才能得到孩子內心最真實的想法。父母作為大人,也許有自己對孩子下意識的保護心態,總認為孩子心靈很脆弱,很難接受。熟不知,孩子恰恰需要的是什麼樣的父母。好的父母相處狀態,坦誠以待,反而不會讓孩子去多想;遮遮掩掩,最後還以一句:都是為了你不難過,才不告訴你事實。這才是最傷害孩子的方式。

最後,“父母是孩子的原件,孩子是複印件”。要想孩子容易接受父母分開的事實,就不要用修飾過多的理由去編織一個孩子並不需要的美麗謊言。因為孩子的世界是最純粹的,就是愛他而讓他感受到最真實的愛。美夢總有醒的那天,還不如一開始就讓他知道事實發生了,不可改變。但愛他的心永遠不變。


航墨麻麻


個人覺得要看孩子的年齡,如果孩子很小,幾個月,主觀意識尚未發展,那不告訴也可以。

但孩子3歲以上,就應該告訴孩子了。

有些父母為了顧忌孩子的感受,即便離婚也不告訴孩子。

表面上看,父母是顧忌孩子的情緒,但實際上,孩子從父母冷漠的日常相處模式中,根本感受不到一點愛意。

作家池莉在女兒亦池六歲的時候就離了婚,也是因為顧及女兒一直沒有把離婚的事情告訴她,但後來女兒才告訴她,其實早就知道他們已經離婚了,只是一直沒有揭穿。

父母離婚,影響最大的當然是孩子,但是也不要低估孩子的承受能力。

要幫助孩子體會自己的感受,併為他們想做的事情制訂計劃。

在此期間,對孩子的養育方式,也不應該有原則上的改變。

要幫助孩子理解感受和行為之間的區別,並讓他們從中受益。

孩子可以通過誠實地表達感受來維護自己,並說出自己的需要和願望,但也要理解別人可能不會對他們事事滿足。

希望以上的答案,能對題主有所幫助。


陳妍媽媽


我覺得有必要讓他(她)知道,雖然對孩子很殘酷。因為,既使他(她)現在不知道,慢慢的長大了遲早有一天也會知道,這是很明白的事實,有如等孩子將來埋怨我們,不如現在讓他(她)們知道並慢慢適應某些沒有父親或是母親的陪伴會好一些。只不過,我們的表達方式要恰到好處而儘量不要傷害到他(她)弱小的心靈,相信有一天孩子懂事了會明白我們的苦衷。我現在就是最好的例子,我離婚的時候娃娃才一歲多就跟著我和我的父母一起生活,娃娃現在已經快八歲上二年級了。本來我是不想讓前妻再看到孩子的,可是靜下來這幾年想想,婚姻是大人的錯,與娃娃無關,我更不能干涉娃娃的自由,在一段失敗的婚姻中他(她)畢竟是無辜的。我們現在所要做的,就是和他(她)在陪伴的歲月中,有一個健康陽光的成長就已足夠。



嘯青子


  心理專家,您好!

  我是個單身媽媽,女兒現在兩歲零三個月,在她一歲半時,我和他爸爸離婚了。現在她見到小朋友的爸爸就發愣,有時候她還會用疑問句說出“爸爸?”這個詞。雖然她說不清,但我明白她的意思,她想問為什麼她少了個爸爸。而我有時候看到動畫片或兒歌裡講爸爸的地方也發愣(連嬰兒畫報上都有爸爸的內容)。因為我還沒想好怎麼同女兒說。偶爾上街也會有人對她說:“哎呀,好可愛的寶寶啊,你爸爸呢?”現在我越來越焦慮了,也很內疚,我不希望我的女兒受到傷害,但是我想,她肯定會受到傷害。老師,我該怎麼辦呢?

  專家意見:

  這位媽媽,來信裡能感受你的困惑與焦慮。確實,現在的單親家庭兒童的心智發展是一個普遍的社會問題,但是單親家庭不一定就會給孩子的心理帶來影響,事實上,某些單親家庭的孩子發展得比普通雙親家庭的還要好。當然,單親家庭的孩子要發展好需要一些條件。如:1、孩子的母親必須是成熟的人,個性獨立、開朗、快樂,並且樂於照顧自己的孩子;2、母親要有良好的社會身份與不錯的經濟收入,居住環境要寬敞一些,這樣容易形成孩子與母親各自的空間;3、孩子生長的環境(幼兒園、小學等)不歧視單親家庭的孩子;4、離婚的父母彼此要寬容、認同,沒有相互的怨恨、冷漠與隔絕,雙方在孩子面前要維持一種親情;5、有一個和睦、擴大的親友系統,如爺爺、奶奶、外公、外婆、舅舅、阿姨等,他們都共同關注孩子的成長;6、父親要保持與孩子的接觸,並承擔撫養與教育的責任,讓孩子知道自己有父親。

  你的女兒很小就離開了爸爸,沒有與爸爸的親密感,在孩子心中爸爸只是個象徵,也許更像個玩具。建議你和藹、自然地告訴她父母離婚的事,這樣不會給孩子形成太大的心理傷害,當然孩子可能有些缺失感,因為每個孩子都希望擁有更多的東西。在告知孩子離婚事實的同時,要給孩子適當的保證,對她說自己非常地愛她,不會離開她,一定會照顧好她等。講故事或做遊戲,隱喻的讓孩子接受父母分離是比較常用的方法。

  在告訴孩子離婚事實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1、 要有坦誠、平和的態度。重要的不是說什麼,而是用什麼情緒在說。有的人會表現出自己很可憐、傷心,或被拋棄的感覺,這樣都是不可取的。

  2、 不彼此抱怨,讓孩子感覺離婚後的父母更開心幸福,自己也更被關心。事實上這一點很難做到,因為中國的主流文化對離婚仍然是否定的。所以,這一點不要說的過火,要用行動讓孩子感覺到。

  3、 不要讓孩子捲入離婚事件,比如說離婚是因為她不聽話、不乖,或者父親覺得母親沒有教好她等等,這樣的話會給孩子內心留下永久的傷痛,甚至無法再信任親人。

  4、 另外,如果母親還年輕,努力尋找合適的對象再婚是一種積極的生活態度。因為孩子很小的時候比較容易接納新來者,到了七八歲以後就困難一些,十二歲以後基本不願意融入新的家庭。讓一個青春期後的孩子接受繼父或繼母是件很費腦筋的事。作為母親,最好爭取在孩子5歲前有新的家庭,孩子接受起來要容易很多。

  在這裡,也提醒單身母親們,孩子並不是你生活的全部,她只是你愛與職責的一部分,你還有更多的職責。首先要讓自己成長,善待自己,不要放棄追求幸福的機會,越是這樣孩子的心理發展就越好,因為母親對生活的態度就是孩子長大後對生活的態度。


聽說吧心理諮詢


最好別離?對孩子傷害最大!千年修得同枕眠?好好珍惜!大家吉祥!



慈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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