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用“吸引力法則”改變了生活,而有些人卻沒有改變,為什麼呢?

height219


首先我們要明白什麼是吸引力法則,其實很簡單的,比如一個人一個經常想著某一件事,那麼他的行為、他平時關注的東西、他的思維就會以這樣的事為中心,就好像月亮圍繞著地球轉動,就像人說話三句不離本行一樣。

吸引力法則所以,首先要有思想、興趣,然後堅定信念展開行動,相同想法的人之間自然就會吸引與互相幫助了。

所以你如果想用吸引力法則成事,首先就得提高自己的素質能力,這樣你的吸引力法則才有效果。


娛樂人妖落


筆者認為,所謂的吸引力法則,就如佛門所說的相由心生。也就是所有境遇,是由於累劫以來自己種下的善或惡的種子,在今世成熟所顯現的相應善或惡的果報。也就是佛門說的因緣果。



人生的好壞是累世的福德果報,也可說是三世因果。即是,你這一世生活的好壞或命運都是自己帶來的,是註定的。但它也不是不可改變的,《了凡四訓》就是很好的例子。



不可否認,人的思維是有磁場作用的,但並不是你想著得到錢就來錢,想要什麼就來什麼。而是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意,正念佈施,無念無相無執著。如此,你是正能量就吸引正能量,你是負能量就吸引負能量。你所有付出,將會以不同形式回到你的身上。由此,有些人雖然做了許多善事,似乎並沒有得到相應的果報,但事實上已經得到了好的果報,那就是三世因果,福雖未到,禍已遠離。所以,請感恩當下,珍惜擁有。


高山仰止1808


謝謝問答,就借你的問答接續。我先前沒有回答完畢的問題吧!所謂吸引力法則,是不是可以這樣理解,就是心靈或者說磁場乾淨的沒有任何雜質,自然產生的吸引。

而吸引力法則,則是根據人的需要。或者團體需要設計出來的一種規則。也可以用女人袒露半邊乳房為性感誘惑比喻,都漏半邊乳房也許就不存在誘惑了。同樣吸引力泡沫也就破滅了。吸引力法則並非吸引力自然形成的而是人定的規則。所以困惑在所謂的吸引力法則裡只是人性認知工具甚至更悲哀。所以一些人被吸引一些人必然掙脫。就如傳銷與解救傳銷也一樣矛盾。

然而吸引力是本自具足的真誠,愛的綻放。融入到心底的慈悲,透徹宇宙自然的智慧。任何人都本自具足吸引力,懂得自己本自具足吸引力的人卻不多。真正懂得吸引力的人,不需要吸引力法則也自然把人凝聚起來。

比如慈祥健康的百歲老人,沒有慾望沒有奢求的,敘述自己簡單的一生,就能吸引眾多的人用心傾聽,能傾聽出來他敘述的喜怒哀樂,悲歡離合,感恩。確聽不到抱怨索取,聽百遍了都聽不厭煩。即便自己有煩心事兒陪伴老人家一會兒就開心了。甚至解決煩心事兒辦法兒都有了。直接是吸引力打開的智慧。自然形成的法則。

這種吸引力法則不存在聽懂被吸引,與聽不懂沒被吸引。

回答完畢,謝謝問答。


鷹擊長空93530926


商人或做買賣的人都知道招聚到人達眾人程度才可掙得錢多,招不著人就不掙錢。

歌手相聲魔術等藝人全憑招聚人才掙大錢的,從而科研人員不招人而由國家支付其一切開支費用,且無藝人掙錢多了。而最悲慘的是實用機械小改小革的農民與工人,他們可致傾家蕩產的程度。然論貢獻則不是藝人,而是科研與小改革人員。

由是問題出現:

著作專利權,科技專利權,應用技術及造型設計專利權,怎保可發財致富超藝人。

此為真的社會導向的大問題。即:人群奔藝人還是奔創研。

因而,專利局與工商局突現出來,怎樣促人奔創研,而不奔玩樂鬧顯現出來。

專利獲批後註冊後,工商局確保專利人收益可實現是決定關鍵,即工商局用徵稅分成方式,替專利人回收利用專利的費用報酬。剽竊專利的懲罰金也應有專利人份額。創發人員可鉅富,社會導向就成功。而不是現在僅在專利局備案登記在冊了,其它侵權等行為由專利人自已解決。應為註冊後由國家層面負責專利收益神聖不可侵犯。

如,袁隆平水稻高產部分,應按百分比支付費用。只不過是稅增的部分按百分比支予專利人,而非應用人支付專利使用費。這樣也無須竊專利了,因僅由使用專利後增益部分被加增稅務了。這才是國家設專利局的本職工作內函,而不是多一個衙門,在打官司時可出公證證書的登記部門。

贊議一下,悟空問看後咱也在其上留上點啥。


味哎兒


我想靠“吸引力法則”成功的人應該為自己想要的東西付諸了行動。而沒有成功的人,大概只是想想,沒有參與進去。

就像是你餓了,你想要食物填飽肚子。你可以自己做,可以出來買,也可以叫外賣。不管哪一種你都得付出行動才行。

而且我看一篇文章也有介紹,吸引力法則是要根據內心的直覺做出選擇的,而不是以你的經驗。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