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是什麼原因可以讓他憤怒到如日中天的事業都不要而“家暴”?

11月20日,中國人氣演員蔣勁夫“家暴”事件曝光後,眾說紛紜,版本不一,據見證他們從戀愛到分手的一些知情人士曝露是由於女方“詐騙”蔣勁夫10億日元(約人民幣六七千萬),並且女方經常出入夜店,甚至“7P”

究竟是什麼原因可以讓他憤怒到如日中天的事業都不要而“家暴”?

但也有為女方說情人士:“打了就是打了,家暴就是不對,就是犯法”,並且附上蔣勁夫致歉中浦悠花的微博

究竟是什麼原因可以讓他憤怒到如日中天的事業都不要而“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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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覺得吧,這何嘗不是立場不一樣,說法也難免差強人意,正所謂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據理力爭!話又說回來,想當初夫仔在事業低谷的時候去日本發展深造,隨後遇到中浦悠花,二人也曾多次曬出恩愛,經常高調撒狗糧,羨煞旁人,蔣勁夫甚至把戀愛日期紋在身上,只不過他們是公眾人物,他們的一言一行都受到關注而已,換作常人這些事也許也就不了了之了吧!小編覺得,這何嘗又不是一種愛之深恨之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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