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我們是應該選擇原諒還是選擇離開?心理學家告訴你

最近,家暴成為了一個熱搜詞。

面對這則新聞的底下,大多數網友都持反對狀態,認為妻子在遭受到了家暴過後,好不容易鼓起勇氣申請離婚,法院更不應該主觀認為該女子和丈夫之間還存在感情,自以為做好事的“不予離婚”,這無疑將受害者再次推入家暴的深淵。

家暴,我們是應該選擇原諒還是選擇離開?心理學家告訴你

相信大家都有看過這則新聞,演員蔣勁夫毆打女友一事也將家暴再次呈現在世人的眼前,也許會有很多人不解,這個世界到底怎麼了,怎麼那麼多的人寧願選擇家暴?

蔣勁夫女友中浦悠花在社交媒體上發佈了自己遭到蔣勁夫家暴的照片,並寫道:“蔣勁夫失蹤一事與我無關,應律師和搜查人員要求不變透露太多”。從照片中可以看出中浦悠花的臉部、手部都有大面積的淤青,看起來確實有些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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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迫於壓力的蔣勁夫自己就出來發文承認了自己的家暴行為,他表示自己這一個月在悔恨和自責中度過,太沖動了,為自己的行為感到羞愧,他會負責並接受懲罰。並致歉:“讓你們失望了,對不起。”總算,蔣勁夫家暴的事可以說是實錘了。

事態發展到現在,一波又一波的反轉真的讓我們這些吃瓜群眾猝不及防,嘆息之餘,我們也難免心存疑慮:兩人明明在幾個月前還在機場大秀恩愛,微博還放出和女友的合影,更是把紋身當做心意表明,還曾一度把中浦悠花帶回國見家長,但是讓人想不到的是,在這麼短的時間內怎麼就出現了家暴這樣的醜聞呢?

其實,娛樂圈出現的家暴也並非是首例,在此之前,網上爆出過瘋狂英語創始人李陽家暴事件鬧得沸沸揚揚,許凱家暴事件也讓這個新晉小生著實捏了一把汗,黃景瑜家暴事件現在還在愈演愈烈,事態還在發酵,人們又不得不發問:為什麼放著好好的生活不過,偏要選擇家暴呢?

在我國,24.7%的家庭存在家庭暴力,近90%的家暴受害者為婦女,受害人平均遭受35次家暴後才報警。在美國,每9秒就有一名女性被打或被攻擊,家庭暴力是女性受傷的首要原因,排在了交通事故、搶劫和性侵犯之前。然而,55-95%受到身體虐待的女性從未聯繫非政府組織、庇護所或警方以尋求幫助。《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早在2016年3月1日起就開始實行,然而家暴事件還是屢禁不止,這不免讓我們想探究為什麼會出現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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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的成因:

目前社會上出現的家暴現象基本以男性施暴為主,因此,在這裡我們主要探究一下男性為什麼選擇家暴?

眾所周知,人的行為受意識支配,要想探究行為背後的邏輯就必須先研究支配這種行動的意識是怎樣的,而意識是由心理活動直接決定的,因此就需要掌握男性在選擇家庭暴力時背後的心理。大致可分為以下5種情況:

1、存在人格障礙。此類人屬於嚴重的人格缺陷者,研究結果得出,因人格障礙而產生家庭暴力傾向的男人佔總比的1/4以上,其中以反社會型人格障礙和衝動型人格障礙居多。

2、患有精神分裂症。精神分裂症患者在幻覺、妄想的支配下,很可能出現嚴重的暴力行為和自殘行為。施暴過後,意識恢復清醒,他們又會為自己犯下的錯誤痛苦不堪。

3、易情緒失控。男性相較女性處理複雜事物的方式來說更加粗線條,往往無法理解女性的思維,情急之下想說的話想表達的情緒就會轉化為拳頭。

4、有性別歧視傾向。一般家庭暴力中,施暴者絕大多數為男性,在一部分男人中,他們信奉男尊女卑的思想,並將家庭暴力當成是正常的家規或者逼迫女性言聽計從的有效手段。

5、原生家庭的影響。如果一個人生活在長期家暴的家庭裡,他的父親經常施暴,而他經常目睹卻又無能為力,沒有良好的情緒出口,那在很大程度上,他組建家庭之後,發生家暴的概率會高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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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醫學上,將家暴原因總結為三種,分別是:

一、病理原因:即施暴者可能患有躁狂症抑鬱症、精神分裂和更年期精神疾病。

二、心理原因:即施暴者有心理疾病或性格缺陷,如情緒容易失控、缺乏自尊、多疑猜忌、嫉妒心強、男權主義等。

三、生物學原因:如腎上腺素或腎上腺皮質素的失衡,化學物質會導致攻擊性改變、情緒變化、異常行為及精神疾病。例如,在男性青少年中,睪丸激素較高與暴力犯罪率較高之間存在聯繫。

掌握了家暴的成因之後是不是就意味著可以遠離家暴了呢?答案顯然是否定的。僅僅知道成因還遠遠不夠,還需要了解掌握正確的預防方法,正所謂防患於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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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如何預防家暴?

1.拒絕辱罵。正所謂得寸進尺,如果施暴者一開始對你進行辱罵你沒有作出相應的警告,這顯然等於告訴施暴者他可以變本加厲,你未作出任何舉動就等於是黙認。

2.多交朋友。這一點看似稀鬆平常,實則大有蘊意。試想一下,如果你的朋友很多,並且經常會來家裡做客或者一起相約出去玩,即便施暴者有施暴的沖動也需要考慮下場合以及後果。

3.不要對家暴習以為常。千萬別沉浸在“打是情罵是愛”的自我麻痺當中,要學會對第一次家暴 say no,哪怕對方只是試探性的或象徵性的,也要給予回應,讓施暴者知道在你這裡不可能。

4.學會獨立、有自己穩定的工作。很多家暴的受害者之所以忍氣吞聲是因為她們沒有足夠的經濟能力,任由施暴者施暴,因為擔心離開了施暴者自己無法養活自己,處於一種弱勢地位。

5.勇敢說出來找專業機構幫忙。很多受害者以為家暴是“家醜”不能外揚,這顯然是大錯特錯了。這種心理只會助長施暴者的暠張氣焰,之後的施暴將會變得更加肆無忌憚。受了歟負一定不能忍氣吞聲,否則就等於默許了下次施暴。

6.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早在2015年頒佈於2016年3月起正式實施,然而很多公民還是不懂法以至於不會用法,遭受了傷害或許因為礙於情面或許對施暴者還心存幻想,最終並沒有通過法律途徑來維權,讓人不免唏噓遺感。

家暴,我們是應該選擇原諒還是選擇離開?心理學家告訴你

有句話說得好:家暴只有零次和無數次之分,對家庭暴力的放縱,只能導致其愈加頻繁,不斷加重。如果面對暴行,漠然視之,誰也無法保證將來我們會不會也深陷其中,求告無門。正所謂:人人自保,人人自危。

心理學家 Hughes提出的暴力循環理論(cycle of violence)指出,暴力在婚姻中會呈週期性的循環,會有憤怒積蓄期暴力發生期、道歉和原諒期、蜜月期四個階段。暴力循環的過程,也是受害者獨立意志被消耗的過程。她們只能看著自己的人生被慢慢摧毀,越來越動彈不得。

和過去的生活割捨,需要的不僅僅是經濟上的獨立,更是精神上的獨立。

在婚姻中出現暴力行為屢見不鮮,但總有一些人喜歡道歉,有一些人喜歡原諒,導致了暴力的再次發生。

越早選擇離開,就越早走出泥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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